skydynasty234
暱稱: 香港註冊會計 Sky Dynasty
性別: 男
國家: 香港
地區: 油尖旺區
MORE...  

« July 2026 »
SMTWTFS
1234
567891011
12131415161718
19202122232425
262728293031

最新日誌
skydynasty
海外公司註冊:
環球轉駁Global Trans...
香港商務中心/成立香港...
skydynasty

日誌分類
全部 (317)
成立公司 (23)
辦公室出租 (16)
未分類 (278)

訪客留言
最近三個月尚無任何留言

最近訪客
最近沒有訪客

每月文章

日誌訂閱
尚未訂閱任何日誌

我的好友
尚無任何好友

我的連結
Sky Dynasty 香港會計...
香港中國商務中心 Fac...

日誌統計
文章總數: 317
留言總數: 18
今日人氣: 20
累積人氣: 2248

站內搜尋
RSS Feed

2014 年 1 月 15 日  星期三   晴天


居民身分證明書 分類: 未分類

居民身分證明書

居民身分證明書是一份由稅務局向香港居民發出的文件,用作證明其香港居民身分,以能申請享受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 安排內的待遇。

居民身分證明書是一份足以證明香港居民的居民身分的文件。一般而言,如果有關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安排的表格並非由稅務局發出,稅務局並不會在其上簽名或蓋章,由奧地利、比利時及盧森堡發出的表格則例外。

在香港與有關的稅務管轄區簽訂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 安排生效後,稅務局才會發出居民身分證明書。一般而言,就每一份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 安排,你每一年只會獲發一份居民身分證明書。請參閱已與香港簽訂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 安排的稅務管轄區的資料。

誰可申請

一般而言,以下人士可申請居民身分證明書:

·                通常居住於香港的個人;

·                在某課稅年度內在香港逗留超過 180 天或在連續兩個課稅年度(其中一個是有關的課稅年度)內在香港逗留超過 300 天的個人;

·                在香港成立或組成的公司 / 合夥 / 信託 / 其他團體;

·                在香港以外成立或組成但在香港管理或控制的公司 / 合夥 / 信託 / 其他團體。

你可以參閱有關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 安排的有關條文及議定書,以確定你就該協定 / 安排而言是否屬於香港居民。

申請表格及所需文件

你須要填寫適當的表格及提供所需文件:

締約夥伴

表格

所需文件

公司 / 合夥 / 信託 / 其他團體

個人

在香港
成立 / 組成

在香港以外
成立 / 組成

中國內地

IR1313A(L)

IR1313A(F)

IR1314A

內地稅務機關發出的轉介函

其他稅務管轄區

IR1313B

IR1314B

 

如果你是一間在香港以外成立的公司,你須要提交公司註冊證書的副本。如果你是個人的話,你可能需要提交旅遊證件的副本。請參閱申請表格中列明的所需資料及文件。




2014 年 1 月 14 日  星期二   晴天


香港與越南簽訂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第二議定書 分類: 未分類

香港與越南簽訂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第二議定書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一月十三日)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在香港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與越南社 會主義共和國就收入稅項避免雙重課稅和防止逃稅協定》第二議定書。越南政府則由其財政部副部長Do Hoang Anh Tuan代表簽署。

   第二議定書把協定中的資料交換條文更新為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二零零四年版本,要求締約雙方在即使與本地稅務無關的情況下,當收到資料交換請求 後,進行資料交換。第二議定書簽訂後會待雙方完成有關立法程序及經通知後才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須根據《稅務條例》就第二議定書作出一 項命令,該項命令須經立法會審議通過。




2014 年 1 月 13 日  星期一   晴天


豁免 應評稅利潤 分類: 未分類

應評稅利潤並不包括以下項目的款項:

已繳付香港利得稅的法團所分派的股息;

從其他應課利得稅人士所收取的已課稅利潤;

儲稅券利息;

根據《借款條例》(第61章)或《借款(政府債券)條例》(第 64 章)發行的債券所派發的利息及所獲得的利潤;或從外匯基金債務票據或多邊代理機構港幣債務票據所獲得的利息或利潤;

從長期債務票據 所得利息收入及利潤;及

就指明投資計劃收取或應累算的任何款項,而收取或應累算該款項的人士為:

 

(i)

就任何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第 104 條獲認可為集體投資計劃的互惠基金、單位信託或類似的投資計劃應課利得稅的人;或

 

(ii)

就任何互惠基金、單位信託或類似的投資計劃(如局長信納該基金、信託或計劃是真正的財產權分散的投資計劃,並且符合一個在可接受的規管制度下的監管當局的規定)應課利得稅的人。

任何人士可就以下項目的款項獲豁免繳付利得稅:-

在香港存放於認可機構的存款所賺取的利息( 1998 6 2 2日或之後所累算的),但不包括財務機構所收取或累算歸予財務機構的;及

2009/10 課稅年度起,人民幣國債的利息和利潤。




2014 年 1 月 10 日  星期五   晴天


電子儲稅券計劃 分類: 未分類

電子儲稅券計劃

電子儲稅券計劃是一項「儲蓄繳稅」計劃,目的是幫助納稅人儲蓄交稅。此計劃為儲稅券用戶提供全面化電子服務,包括多種電子方法買券( 每月銀行自動轉帳、 電話、 互聯網 及 銀行自動櫃員機 )和「自動交稅」服務等。

開設儲稅券帳戶

你只須填妥開戶申請表( IR1306)並把申請表正本交回稅務局儲稅券組辦理。成功開戶後,你會收到你的「儲稅券帳戶號碼」。憑此號碼你可購買及贖回你的電子儲稅券。

每位納稅人只可開設 1 個儲稅券帳戶,儲稅券帳戶並不可以聯名開設。




2014 年 1 月 9 日  星期四   晴天


《2005 年收入(取消遺產稅)條例》 分類: 未分類

2005 年收入(取消遺產稅)條例》

 

2005 年收入(取消遺產稅)條例》[下稱 "條例"] 於 2006 年 2 月 11 日生效。隨著取消遺產稅,無須就該日或之後去世的人士的遺產遞交遺產申報誓章或呈報表,或領取遺產稅清妥證明書以申請遺產承辦書。凡在 2005 年 7 月 15 日或之後但在 2006 年 2 月 11 日之前去世的人的遺產("過渡期的遺產"),如基本價值超逾 $7,500,000,只會被徵收 $100 的象徵性稅款。

條例賦權民政事務局局長向遺產受益人提供一系列的支援服務。新支援服務的目的是保障在 2006 年 2 月 11 日或之後去世人士的遺產受益人的權益。



« | 39 | 40 | 41 | 42 | 43 | 44 | 45 | 46 | 47 | 48 | ... | 64 | »



tofumonzter@createblo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