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爸叫我和大哥跟他外出一起用晚餐,最後我們沒有去。起初我答應跟爸一起吃,但
突然想到他去追求另一女人的事,實在太反感,與自己、絕大部分人的愛
情觀取向完全違背,我故意不去。他已長大了,開始步入老
年期,又結了婚,還可做背叛家庭和愛情的事;加上,
我們家庭成員已給了一年相當長時間他改過,已算極體
諒他,但現在似乎見不到他有任何的改變。所以,不但我故
意不跟他去吃晚,而且很討厭。起初我可裝把他識女人的事情沒事,但現
在沒法不在乎這事情。
我強調:真的十分之對花心的人極度
反感。語言已無法表達我的反感程度
。雖我還沒結婚、仍小,即使有沒都好,都絕不能做
一件半件背叛愛情的事情,自問我有沒有,我一定沒有
。還有,雖我剛踏入成年期不久,然而自己思想不易受
外在負面因素影響,更絕不會受花心歪理扭曲自己愛情
觀,向花心說不。
我沒有這樣的爸!極度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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