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件事我放在心中很久,而我一直不說是因為害怕別人說我太自我,但當我每一次順著聖靈流水去思想這個話題時,我心裡十分憂傷,因為愈來愈多自稱愛主的人卻沒有思神所思,想神所想。其中一樣犯得最嚴重的就是和非基督徒拍拖。
為什麼基督徒不能與非基督徒拍拖呢?先讀讀哥林多後書:
你們不要和不信的人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關?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連?基督和 彼列有甚麼相和?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所以主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跟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東西,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所以,親愛的,既然我們有這樣的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和靈魂一切的污穢,藉著敬畏神,得以成聖。
哥林多後書 6:14-7:1
義和不義有甚麼相關?
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連?
基督和 彼列有甚麼相和?
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
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
在這裡一連五個平衡問句,
當我們信耶穌的時候便是因信稱義,相反不信的偏倒在不義中,在罪之中。 (馬可福音 16:16)
順聖靈流水行的必定在光中,因為神就是道路。 (約翰福音 14:6)
彼列就是撒旦,基督徒卻是基督的肢體,是信神的,而非基督徒卻順著人的意思,而撒旦卻很順著人的意思。 (馬可福音 8:33)
人的身體就是聖靈的殿 (哥林多前書 6:19),而其他不屬神/神不喜悅的便是偶像,不論是男女朋友,金錢,學業……都可能成為我們無形的偶像。
而事實上,在舊約時期,神對以色列選民也不得外嫁或外聚外邦人,目的就是要以色列人分別為聖,使神所揀選的人的純潔度可以保持下去,在列王紀上中,
所羅門王在法老的女兒之外,又寵愛許多外邦女子,就是摩押女子、亞捫女子、以東女子、西頓女子、赫人女子。論到這些國的人,耶和華曾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不可與她們往來相通,因為她們必誘惑你們的心去隨從她們的神。」
列王紀上 11:1-2
在以斯拉記中,
就是你藉你僕人眾先知所吩咐的說:『你們要去得為業之地是污穢之地;因列國之民的污穢和可憎的事,叫全地從這邊直到那邊滿了污穢。所以不可將你們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這樣你們就可以強盛,吃這地的美物,並遺留這地給你們的子孫永遠為業。』神啊,我們因自己的惡行和大罪,遭遇了這一切的事,並且你刑罰我們輕於我們罪所當得的,又給我們留下這些人。
以斯拉記 9:11-13
而在新約時期,所有信耶穌的人也成了神的選民,因為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 (約翰福音 15:16上)
既然我們是神所揀選的,就更當分別為聖出來,不要因一時的快樂,金錢的透惑,卻失去了重重的祝福,人若不忍耐,做體貼肉體的事,便會漸漸失去跟神的關係,因為體貼肉體的是死的 (羅馬書 8:6),當患難再來時,我也不敢想像會發生什麼事。
故此,神的確很希望我們跟神的選民同負一軛的。
最後,我寫這篇文章希望換醒一群陷入罪裡的一群人,因為若我不這樣做,我也是有罪了。 (利未記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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