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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2 月 15 日 星期六  |
...放手.放棄愛情...  |
「愛」,究竟為何物?!
到而家我仲未能夠清楚明白、了解到箇中既意義!!
或者,
都只因我太笨,
所以先未能明白、了解何謂「愛」!!
「愛」一個人究竟係快樂既事抑或係一件不幸既事呢?!
「愛」一個人究竟係一種幸福定抑或係一種負擔呢?!
「愛」一個人究竟係開心既事抑或係痛苦既事呢?!
以上既問題統統都係我未能夠理解既!!!
我既想法比較簡單、直接!
覺得「愛」可以係好簡單既事,
反而唔太鍾意將「愛」睇得太過複雜!
而我所理解既只係『愛我所愛』!
但係,
我想問:「我所愛既又係咪正正合我心意呢?!」
呢d都係一個未知之數,
需要時間去證實!
我自問係愛情路上,
係一個經不起考驗、受不了打擊既人!
原因只得一個,
「我害怕失去!」
如果自己愛既個個人已經唔愛自己既話,
我諗「放手」會較為合適!!
至少我咁做既話唔會成為佢既負擔,
亦唔會俾到壓力佢!
正正因為咁,
我會選擇「放棄愛情」!!
其實要「放棄愛情」都需要勇氣,
如果勇氣不足既話,
就只會裹足不前,
最後變成既只有「恨」,
「恨」係恨對方不夠恨心、恨自己不夠洒脫!!
「放棄」唔等於你唔愛佢,
「放棄」反而係另一種「愛的表現」!!
之所以選擇「放棄」,其實都係因為「愛」!!
因為「愛」佢,你會想佢得到真正既快樂;
因為「愛」佢,你會想佢得到真正既笑容;
因為「愛」佢,你會想佢得到真正既幸福!!
既然兩個人既愛情已經成為往事既一部份既話,
又何苦要拖拖拉拉,辛苦自己又辛苦人地呢?!
如果你真係想人地幸福既,
「放手」就已經係一種「祝福」!!
其實諗深一層既話,
你會發現「放手」係一種對雙方都有好處既做法!
「放手」既可以另對方開心、快樂,亦可以令對方得到幸福!!
「放手」雖然唔係咩無私既表現,但亦都算得上係「愛自己」既表現;
「放手」雖然令人難捨,令人痛,但至少咁做大家都會好過一點;
「放手」雖然難,但「長痛不如短痛」!
若果真係走到最後既呢一步既話,
怪就只怪你地「有緣無份」吧!
既然如此,
就更加應該洒脫一點,
令大家得到一個美麗既回憶!
如果係我既話,
我會想得到一句如此既說話...「我不愛你!」
「既然你已經想離開既話,
請你唔好再理我既想法,
你儘管開口講『我已經唔愛你!』,
好讓我死心!」
既然要走既話,
留都係徒然,
倒不如令自己變得高尚一點,洒脫一點!
雖然講就好似好易,亦好似理所當然咁,
但係做就...
我知我未必接受得到,
但係咁樣亦都係一種「解脫」!
再者,
「放棄愛情」亦不等如放棄全世界,
只要放眼去睇既話,
你就會發覺「愛情」只係人生既一小部份,
有既時候當然會比較美滿,
但無既話亦不算甚麼!!
做人有時候係會有一d好難取捨既時候,
但只要覺得係啱既,
又何妨一試呢?!
只要唔令自己後悔既話,
咁就已經係做啱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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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登時間:2007-12-15 06:36 PM [ 訪客留言(1)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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