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界貳號
把所有的東西放在同一個籃子裡是不好的。
stillmad
暱稱: 青ゆ空
最新文章
•回家
•木薯也變毒
•社評:內地三市陷阱 開...
•出位敢死隊
•破壞樂土的賤民
文章分類
•全部 (1246)
•Meromero Park (116)
•安樂家居 (12)
•冷知識 (174)
•垃圾口水 (26)
•超渡事項 (11)
•精選人生百態 (60)
•未分類 (847)
訪客留言
最近三個月尚無任何留言
日誌訂閱
尚未訂閱任何日誌
網站連結
尚無任何連結
最近訪客
最近沒有訪客
Meromero Park
日誌統計
文章總數: 1246
留言總數: 94
今日人氣: 67
累積人氣: 37492
站內搜尋
RSS 訂閱
RSS Feed
2009 年 8 月 30 日  星期日   晴天


所謂的經濟復甦 分類: 未分類

美國投行犧牲小客戶利益 港證監應加強保障投資者

【明報專訊】投資銀行放風、舞高弄低股價的傳言時有所聞,上周《華爾街日報》引述投行高盛的內部文件報道,有高盛分析員就個別股票向客戶作出「中性」評級後兩日,選擇性向個別大客戶及高盛的交易員推薦該股份,一周後才正式調高股票的評級,惹起小客戶要「高位接貨」的批評,美國監管部門正就事件展開調查。美國高盛這種「大細超」的做法,究竟有否同樣存在於香港的股市?香港的監管當局應該主動關注,並研究對策以加強保障投資者利益;小投資者也須汲取教訓,提高警惕,以免中招淪為大戶的點心。

小客戶被誤導 高位接貨利益被犧牲

金融海嘯發生後,銀行業的高槓桿式操作被視為金融市場崩潰的元兇,銀行高層成為「過街老鼠」,上周再有投資銀行的劣行被揭發。《華爾街日報》引述高盛的內部文件報道,高盛研究員伊里薩里(Marc Irizarry)於2008年4月1日重申對互惠基金公司駿利資產管理集團(Janus Capital Group)維持「中性」評級,但一天後(4月2日),伊里薩里在內部集思會上告知高盛的交易員,駿利股價有機會上升,翌日(4月3日)高盛研究部員工便將此貼士給予50名「特選客戶」,包括一些對畄基金;6日後(4月8日),高盛才宣布調高駿利的投資評級,但有關股價已較4月2日上升5.8%。

《華爾街日報》的報道驚動美國監管部門,美國金融業監管局(Finra)和證交會(SEC)調查人員計劃要求高盛提供更多集思會資訊。

高盛選擇性地通報重要客戶,而這些貼士與該公司研究報告內容不一致,做法「大細超」,損害小客戶利益。高盛辯稱,獲得貼士的大客通常傾向短炒,而集思會貼士通常會提供給有意得知相關資訊及作短線投資的客戶,高盛不想給其他投資者無用資訊,令他們超負荷。高盛隨後又表示,正考慮把集思會的內容上載到網站,向所有客戶披露。

高盛的辯解明顯是砌詞狡辯。根據《華爾街日報》披露的事件過程,分析員先維持對某一股票的中性評級,卻告知大客戶看好股價,稍後才通知其他客戶相關評級的轉變。這做法的客觀效果,就是大客戶可優先低價入市,小客戶卻被誤導,以為高盛維持評級,到後來獲知最新評級時才入市,就要「高位接貨」,間接成為了大客戶獲利回吐的接貨對象。如果報道屬實,高盛的做法存在誤導,犧牲小客戶的利益。

根據美國《公平披露條例》,上市公司必須同時向所有客戶公開重大資訊,而證券分析員亦被禁止宣揚與自己真正見解不一致的買賣建議,《華爾街日報》又指出,高盛競爭對手摩根士丹利的研究員會透過電郵向客戶發放短期買賣建議,並在網上公開相關資訊,做法明顯較高盛公平公正。

高盛是否觸犯美國法例,監管當局正在調查,我們關心的是,高盛這種「先益大客,犧性小客」的做法,是否普遍的操作手法?究竟香港高盛有否採用同一手法,給予不同客戶不同的投資建議?若然如此,豈不是變相讓香港的小客戶「高位接貨」,成為大鱷的點心?

大行造市消息不絕 投資者須提高警惕

香港的監管當局不應把《華爾街日報》的報道當作個別事件看待。根據香港《證監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作守則》,香港的分析員並非完全「無王管」,守則規定分析員作披露時,必須「以適時和公平的方式發布」,證監會必須加強監察香港高盛,密切留意它有否進行美國傳媒所揭露的不當行為。

香港大型外資投資銀行在股市興波作浪的消息時有所聞,今年初多家大行短時間內合力唱淡匯控,恰巧匯控沽壓沉重,沽空茘升,市場高度關注大行有否藉此偷步沽空。當時的相關指控,只停留在傳聞階段,缺乏具體證據,後來也不了了之。如今投資銀行的劣行被傳媒踢爆,香港的散戶及小投資者必須汲取教訓,監管當局也應藉此機會進行投資者教育,告誡小投資者應注意市場的異動,監察自己的投資顧問機構有否不公平的操作,保障自身利益。

金融業是香港經濟的核心支柱,而且港人買賣股票者眾,當局的監管水平必須走在全球前列,不能讓不負責任的投資銀行為所欲為。

歡迎回應 [email protected]

+ + +

經濟復甦果然是幻覺。



下一個陳冠希……? 分類: 未分類

旅客所攜電腦 美邊檢可嚴查

【明報專訊】新華社報道,儘管檢查出入境旅客的電腦和其他電子設備會被指摘為侵犯私隱,美國政府27日仍公布了相關新規定。依據新規定,邊境檢查人員毋須經電子設備擁有人同意直接檢查設備,更有權保留設備和數據,在不告知擁有人情�G下複製數據作深入檢查。

美國國土安全部說,尋找潛在恐怖主義線索、偵查兒童色情和版權侵害等罪案時,檢查電子設備是必不可少。

據國土安全部公布的數據,在08年10月1日至2009年8月11日期間,美國邊檢部門共檢查了2021億名出入境者和大約1000台筆記本電腦,其中46台受到「深度檢查」。

+ + +

2021億名……?!好驚人的數字!不過鑑於1/20部的電腦資料被複製(搞不好可能還被裝了軟硬件?),比率相當高,令人不安……


美每40秒1童失蹤

美國失蹤及被虐兒童中心主席艾倫(Ernie Allen)表示,事件為其他子女被擄的父母帶來希望,顯示與被擄者沒有關係的綁匪,不一定會撕票。美國援助失蹤兒童組織的資料表示,美國每40秒就有一名兒童失蹤,每年約有80萬兒童失蹤,逾半是4至11歲兒童。

德通社/每日電訊報/獨立報

+ + +

我比較好奇多少能夠找得回。



2009 年 8 月 28 日  星期五   晴天


疑犯沒人權? 分類: 未分類

警破門搜毒 涉圍毆良民

青年耳膜穿 搜查無所獲 村民紛聲援

【明報專訊】元朗前晚發生「警察毆打良民」疑案。一對居於馬田村的年輕兄弟,報稱遭10多名破門入屋的毒品調查科探員圍毆,兄長慘被打穿右耳膜,恐喪失兩成聽力,逾百村民一度包圍探員起哄聲援。探員搜查後未發現毒品,兩名事主送院敷治後立即向投訴警察課投訴,直斥﹕「內地公安屈記者藏毒都未出手打人,香港警察屈市民藏毒卻打到穿耳膜,太離譜!」

議員﹕警方須徹查賠償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直斥若指控屬實,警方是「完全錯晒」,要求警務處長鄧竟成親自處理,並向受影響市民道歉。他強調支持警方大力打擊毒品罪案,有需要時仍可破門緝毒拉人,「不要為此事退縮,但既然未有檢獲毒品就要認衰,用最適當的方法道歉」。

涂指出,相信警方是根據情報而行動,但情報亦可能出錯,「無論如何,現時證據顯示該對兄弟是清白,警方須徹查內情及負起賠償責任。」

警方發言人表示,毒品調查科探員早前接獲線報,前日下午5時許在沙田隔田村截停一部私家車,在一名42歲姓周男子的手提袋內搜出約重1公斤可卡因,約值80萬元。警員其後根據有關案件的進一步資料,前晚10時45分到元朗馬田村行動,帶備搜查令入屋調查時有兩名男子報稱被打,由於案件已交由投訴警察課跟進,故不便評論。投訴警察科去年共接獲402宗有關警員打人投訴,今年首半年有198宗。

村民疑警收錯風掃毒

被毆兄弟姓黃,是馬田村原居民,19歲弟弟梓澎將升讀中七,24歲哥哥梓謙在港島某酒店任職西廚,居於村內45號一幢3層高村屋,其父母及姊姊居於附近村屋。村民指兩兄弟向來不愛「夜蒲」亦沒與損友來往,相信不會涉及毒品案。事件中,弟弟右腰被打傷,無大礙;兄長則報稱心口及背部中拳,頸部現紅痕,右耳膜穿破。

前晚探員入村後,亦曾在20號村屋破開多個單位調查,但亦無果。有村民說,大半年前有不法分子疑在20號村屋單位內製毒,未幾被業主趕走,故懷疑警方「收錯過期風」。

弟被按地毆打 以為有賊

兩兄弟昨已向投訴警察課錄取口供。梓謙憶述,前晚在1樓梳化入睡,弟弟在玩電腦,其間樓下門閘傳來巨響,10多名大漢隨即持3呎長鐵筆破門衝入。弟弟以為有賊闖入,欲退避求救時卻被人按地及揮拳毆打。嚇醒的梓謙也自身難保,心口被重擊後右臉被摑一巴,當場耳膜穿破流血,「耳朵好痛,轟轟聲」。他欲看清被誰毆打時,遭冷氣被裹頭,其後兩兄弟被鎖上手扣,「那時才意識到來者是警察」。

律師村長無法入屋協助

屋內菲傭立即通知兩人的父母趕至,而身為律師的村長黃東強亦到場協助,但眾人均無法入屋。逾百名村民紛紛到來聲援,其間部分探員沒掛上委任證,亦未有隨身攜帶搜查令,加上獲悉兩兄弟曾被毆打,在場村民情緒激動,需由軍裝警員趕至調停。事件擾攘近一小時後,探員證實屋內沒有毒品,未有道歉即收隊離去。受傷黃弟氏兄送院敷治後往元朗警署報案,並就案件作出投訴。

父﹕香港警察衰過公安

【明報專訊】黃氏兄弟疑被屈藏毒後遭痛毆,黃父心痛地說﹕「一向尊重警方查案,若只是破門還可接受,怎可能動手打人?香港警察衰過內地公安!」

兒子或失兩成聽力

被打穿耳膜的兄長阿謙,右耳膜有一成面積穿破,到醫院求醫後,醫生說需要觀察6個星期,若未能自然癒合,便需做手術,就算手術成功,亦可能喪失一至兩成聽力。專科醫生黃漢威指出,事主屬創傷性耳膜穿破,約有九成傷者的傷口可以自行癒合,否則最多會喪失三成聽力,會令方向感及平衡力減弱,但相信對日常生活無大影響。

阿謙講述遇襲經過,指他看到10多名大漢衝入屋,「不由分說一拳打落我心口,右臉中了一巴掌,來者無講過係差人,我好驚係賊」。阿謙欲看清眼前人,卻被人用棉被蓋頭再打,背部傳來陣陣劇痛。其時,弟弟阿澎被按在地上,約數分鐘後始站起來,齊齊鎖上手扣。

來人曾向阿謙喝問﹕「毒品放鰠邊?」阿謙要求查看委任證,詎料有人說﹕「唔好講咁多,打鰦先講!」阿謙說﹕「當時想,遇到賊人還好,只要交出財物也許不會被打得那麼慘。」其後兩兄弟證實清白,決意投訴討回公道。

市民有權追討賠償

【明報專訊】警方在元朗馬田村連環爆開多個住宅單位搜屋卻無所獲,報稱被探員打傷的兩兄弟及受影響住客矢言追究責任及賠償。律師黃國桐指出,執法人員基於合理懷疑破門,或執法時破壞市民財物,將毋須負上刑事責任,但市民有權追討損失,被告人將是部門最高領導人,例如警務處長,賠款則由政府負擔。

+ + +

的確,如果懷疑對方會大力反抗,警方為了自保會先出手制人。但是如果警方只基於線報就出手如此粗暴,極容易被不法份子借刀害人,嚴重影響善良市民的安全,警方也輕易淪為打手……

本事件揭發香港警隊在核實線報的合時性能力有問題,疑犯搬走了大半年竟然也不知道……這會令香港的租屋市場盡一步下調,因為自問是正人君子的年輕人會不敢輕高搬出來租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