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品自由市場的價格,反映產品的成本及絕對價值。成本設可行賣價的下限,使用價值設可行賣價上限。
非必要品市場的價格,下限即上限,上限可以用人工方法扭曲放大。
本來是應該如此的,但是當兩個市場用同一貨幣操作、放在同一市場競爭,後者的市場就會被無限重視。
結果有人付得起必須品的生產價錢及沒有人為他們生產必需品,而生產者為了追求利潤,不斷使用品牌效應,鼓勵消費者用高於生產成本一倍以上的價錢去買自己的貨物……
到最後品牌效應也開始飽和,人們開始玩各種各樣的摃桿,玩弄已經殘廢了的必需品市場的價格……
所以問題其實是因為兩個應該使用各自的貨幣系統的經濟活動把血混了來用,結果造成系統侵蝕的現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