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ROFILE
暱稱: 佚名
性別: 女
國家: 香港
地區: 荃灣區

« June 2026 »
SMTWTFS
123456
78910111213
14151617181920
21222324252627
282930


- COMMENT
最近三個月尚無任何留言


- FRIENDS


- CREDITS
Designed by ronnie*
Cursor by chummy

▲▼▲短暫的駐足▼▲▼
 [ 訪客留言(0)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12 / 03 / 2012

  我是一個很簡單的人,很慶幸我還是一個簡單的人。

  喜歡一個人,討厭一個人,你可以很輕易的在我面上看到。對於感興趣的人,就很自然表現得很感興趣;相反亦然。對於男生,我總是懶得認識。對於不感興趣的男生,我不會走過去認識,即使是對方找我聊幾句,我通常都是聊不到十句就失去耐性。或者這就是沒有什麼男性朋友的原因。我縱使明知對方也只是想認識一個女性朋友,沒有其他的意思。我還是不太感興趣和男生說話。我永遠只是那個在身邊陪笑的那個路人甲,與男生相處那種氣氛總是很不自在。我既無法串咀地打罵回應,亦無法做到他們的知心。像我這樣的一個女子……

  所以若果你在我口中聽到某男生的名字不下十次,我太概就是對他有好感;若果你看到我一反常態的主動,那你大概可以確定我喜歡上他。那種喜歡到處搞曖昧的交際花,大概是我一輩子也不可能扮演的角色,因為我連交際都不感興趣。

  「女人愛和不愛都充滿勇氣;但男人愛和不愛都拖拉猶豫。」也正是因為愛,教我們每一個懦弱的女子在愛情裡面鼓起勇氣。想回我們將全副心機放在朱古力上,想起我們如何親手送上朱古力,那種勇氣連自己都嚇怕。對著漫不經心的男生,女子更要讓對方知道我們的心意,好讓對方的考慮少一點,那拖拉可以拉短一點。

  不經意聽到某女路人甲說要某男同事的大頭照收藏,反一反眼,心寒了一寒,很變態……

  雖然到底我自己不比她正常。

  你當我是自欺欺人也好,一個白領瘋狂地喜歡一個男人好像比一個高中女學生瘋狂地暗戀一個人還要變態……這種不理智,你當我是自欺欺人也好,好像是青春的專利。只有年輕,才有這條件輕狂。喜歡就喜歡,總是不能好好隱藏得住。可能是因為女人愛起來就充滿勇氣什麼都不怕了吧,甚至不怕謠言,不怕後果。

  偏偏,男人比較喜歡漫不經心。也許是天性。

  至少,讓你不知道他到底想什麼……

  也是這種漫不經心,才教人黯然銷魂……


原來戀愛 | 2012-03-12 09:16 PM


 [ 訪客留言(0)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08 / 03 / 2012

  沿著金馬倫道走,我看到了……

  那一間通利琴行。

  在和你分開之後,我倒是真的沒有再來過這間琴行,連經過也沒有。那次你牽著我的手,說要帶我來這裡,忘掉了你說這間琴行對你而言有什麼意義,只是記得這間琴行很大,有兩層。每次你都會帶我到琴行,雖然我後有一點膩,但我還是很欣賞會彈琴的男生。你總是會拉我走到琴前,彈一段給我聽,但亦從來沒有在我面前彈過一整首歌。很簡單,卻真的很滿足,那時候……

  別人說回憶美化錯愛,然而那一段錯愛倒是沒有被我美化過,反而愈想愈差勁,直到再一次走到金馬倫道。

  唯有初戀,我們才能抱著那麼純真的心。身邊的那一個人,又彷彿真的是全世界,真的是自己的白馬王子。我在想,如果你最後沒有破壞你的形象,有多好。恐怕只有初戀才能那麼的毫無保番,將自己整個心交給另一個人;恐怕只有初戀,才會完全不含機心。在愛情的路上,愈走就愈複雜,滿腹經綸的我們不會亦不可能回到當初。曾經你的彈指溢出了你的才華;曾經你對我許下如此的山盟海誓;曾經你話要保護我這個小天使;曾經你因為能夠繼續成為社幹事而高興得在尖沙咀街頭跳起……曾經的幸福是多容易得到,當這些事霎時之間重映,我想,我終於原諒了你的狠心。

  我不狠你了/甚至感謝這樣不期而遇/當我從你眼中發現/我已是陌生人了 <<陌生人>>

  這個初戀情人雖然不是最愛的人,但想起來都不是太差,起碼算得上是才子?

  愛情路走得愈久,我們追求的也已經不同了。我們不再天真相信童話式的戀愛,不再編寫兩個人有什麼浪漫的情節。總之有個人,愛就好了。身邊的那個人,是自己的伴侶是自己對象,若果你問我們他是不是我們的白馬王子,我最多只能答你一句「下?」。當我們再愛,也不會把全個心交給人,起碼讓自己留一點呼吸的力氣。當我們再愛,也難免會考慮這樣考慮那樣,免得身邊的男人發悔氣。

  我想起了遇見你的時候/想起你眼神中的寂寞/我想起了我們第一次牽手/到後來我什麼都沒有當你離開的時候 <<當你離開的時候>>

  至少那時候我是多麼無欲無求,讓我忘記那醜陋的結尾,讓回憶美化一下錯愛。


原來戀愛 | 2012-03-08 10:31 PM


 [ 訪客留言(0)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08 / 03 / 2012

  好了,今天的網誌應該如何開始好?

  以前的Sharon Tam是那一種即使發燒也死賴課室,連醫療室也不曾進入的「好學生」。也許是因為上年的那一次水痘破了戒,請假於我而言已經算不上是什麼,只要過得去自己的良心就好。但今天倒是人生第一次早退。睡了一覺起來,好像比沒有睡更糟];但想了想,大概睡不睡也會一樣變糟。人很熱,特別是雙眼和大鼻子,不是自己似的。看著茶餐牌,都是豬仔包、豬仔包和豬仔包,都不能吃。(是不是生病了的人特別喜歡講廢話?)甩了甩頭,眼前的熱狗都不是太差,只是連黃色的芥末漿都不太能喚起我的味覺。只有熱狗上的青瓜給我一點相知相識的安慰……沒有管病情的加劇,我還是到了沙龍恤我的髮。禍不單行。但先提一下值得高興的事,就是髮型師竟然記得我。而且恤好的髮,也很合心意。

  好了,說起這個「禍不單行」,不自覺那一句「只在乎主觀的心不在乎客觀的事」又飄上了腦,但太概也沒有什麼人會認為一個人坐在第一行會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吧。人到了某個年齡總是連反抗的力氣也沒有。我有一秒想過要申訴,只是又想到那一個上課的位置根本就不能在我心上佔有什麼地位,我甚至沒有必要為這件無聊的事多說半句話。於我而言,坐這個位置最差的大概是因為會比較困難在上課的時候投入貽興的懷抱。

  人愈大就愈沒有力氣去爭脫現況,又也許當我們的注意的事太多,也懶得理會那些無關痛癢的小事。是不是我們的適應力變強了,風吹就穿多件衣服、雨打就拿把雨傘,對於這些突然出現的事情,只要不是什麼大事,我們都已經不以為然了。或是這些適應能力是我們生存在這個世界的唯一方法?

  女人仔,都想病的時候有個人在身邊。幸好,我還是一個小女生,病了,也不會對男人衍生更大的渴望。比起對方說過來探我,我更想要一個清靜一點的下午。所謂的探望,還不是要我應酬
?一個人,我也懂得叫一個不會令自己病情加劇的餐;一個人,我也懂得戳熱檸茶的檸檬;一個人,不代表病不會好。我相信,即使我只是一個人,突然暈倒在街上我也不會氣絕身亡,還是有個好心的路人為我打999。一個人,又有什麼所謂?


我知道.我在走什麼路 | 2012-03-08 09:20 PM


 [ 訪客留言(0)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07 / 03 / 2012

  今早突然聽到沙沙的雨聲還以為是自己的錯覺,望出窗口才證實是一場突如其來的大雨,毫無先兆,亦沒有人來得及走避。

  每次的戀愛過後,都是一場大雨。不是那種由毛毛細雨開始的那一種,這種雨,一來就很大滴,當你摸摸頭發現濕了大雨就已傾盆而下,有雨傘也來不及找。你或者會想,淋下雨也許不錯。只是雨淋得多就不會覺得淒美,只覺得它髒。雨中冷靜了也許我們學到了很多,可也真的病倒了。縱使每一次的雨令我們懂了不少,只是同時那雨令我們嚇怕。因為病一次,的確很辛苦,手尾也有點長。學聰明了,如非必要,我還是走商場比較方便……

  我沒有真的談過很多次戀愛,只是這兩次拖得很長,看到的也很多,也許比拍上十次散拖的人感覺還要深。戀愛其實都不似我們看過的愛情小說,自小被餵給愛情小說的我總是對愛情有太多的憧憬,誰知小說總是愛抽取愛情中的精粹。其實愛情又怎會是如此童話,如此簡單?我不是什麼專家,只是愛到自己醫好了自己。曾經被誰狠狠的傷過,也有意無意的傷害人,對於愛情不多不少都有點覺悟。

  其實談戀愛不是一個灰姑娘和王子的故事,這些騙騙小孩還可以,我們想做公主?還是想想就好了。

  也許是男女的大不同,有時我們總是想故事依從自己浪漫的編排發展,忘記了對方也有他心目中的劇情。任性的我們又以為對方如果愛我們應該會有著同樣的感受。我們對愛情都太不熟悉,於是因為小事而爭吵。對方不滿之餘你又不高興。在愛情裡面,不是不容許我們犯錯,只是我們學曉的教訓,永遠只能報在下一個身上,過去的就已經過去。

  知道了男人大男人之餘也不喜歡黏人的女人;知道了男人有困難時心中要求的不單是陪伴而更是解決方法;知道了男人不太喜歡女人問問題;知道了男人不喜歡太over;知道了男人也是口是心非的動物……知道了,最多也是下次做個識趣一點的女人。只是我不自覺的想到,下一個男人又未必太知道女人的心意……

  當談過的戀愛愈多,愈是了解愛情,就愈是看清楚裡面的滿目瘡痍。愈是覺得曾經那簡單輕清是永遠無法尋回的了。假如,我們的愛情,能像雨天過後的陽光,有多好。那麼明淨,那麼鮮嫩,渾忘之前風吹雨打。


原來戀愛 | 2012-03-07 11:36 PM


 [ 訪客留言(1)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06 / 03 / 2012

  很久沒有跑了,更未試過在路上跑,還是要多虧貽興吧,因為他我才突然冒起要跑步的意念。聽上去好像很奇怪,但事實的的確確是如此。

  多久沒有跑步了?算起來也許已經有兩年了。我驚覺自己已經這麼長的日子沒有做運動……噢,很可怕。

  以前即使是跑,也只是跑圈。有時是運動埸、有時是友人的平台,跑來跑去也是一樣的風光,有點膩。於是很快就放棄了。因為想跑就跑,不想跑的時候向椅子走去、向出口走去就可以了。但這次不同。在深井往荃灣的路上跑,不是你說不跑就可以不跑。不是隨處都有巴士站可以登上,拍一拍八達通,拍拍屁股就能回家。你要不繼續跑,不想跑的時候你還是要靠自己的雙腳走回家。沒有人可以給你依賴,沒有人會聽到你說累就抱你回家。

  真心喜歡一個人亦然。

  當你決心喜歡一個人,當你決定站在這個起點,就不是輕易可以放棄。終點會不會有?應該會,但在多遠的地方?不知道。有時我們會看到終點,有時我們以為我們已經看到終點,但原來只是一個彎位。當你喜歡上一個人,你有何嘗會知道你和他有沒有結果?你可以選擇的只有喜歡還是不喜歡。你選擇了跑第一步,就應該一直跑下去、一直跑下去……無論要跑多久,無論有多少個上斜,我們都應該繼續。我們可以間中休息,但不可以回頭。因為即使你放棄,你還是要跑上一大段回頭路到你原本的地方。看著重覆的光景,都不知道看好還是不看好。拖著疲乏的身軀,一邊搖頭,一邊歎氣,最重要是一個人,感覺是多麼悲涼……時間和力氣是花了,得到的卻身心的創傷。

  所以就專心去跑吧。

  我發現,跑的時候不看著地上的路會跑得比較輕鬆。所以我愛看沿路的景色。有著一動一動的水波,好像和站在不動看的時候有點不同……我沒有留意到什麼反光不反光,但粼粼的波浪在那刻顯得很漂亮,他們追逐著前一個人,一排又一排卻又很參差不齊,彷彿在爭先恐後,在搶什麼。燈在還沒有完全變黑的天中很突出,彷彿他不是燈,而是太陽。卻又比太陽少了分殺傷力,怎麼看都不刺眼,怎麼看都是如此的和藹可親。他的黃光打在我的面上,雖然我自己看不到,但亦感覺到他的那一片柔黃。風吹在兩邊的耳,我感覺到<<幸福在右邊>>女主角的感覺,我聽懂了她喜歡跑步的原因,那的確是一種……平衡的感覺。對我來說又是一種多餘的事都被吹走的感覺,我只要專注在目前就可以了,我突然感覺到另一種生活的感覺,除了戀愛以外的一種存在感。

  喜歡著一個人的時候,就少想一點吧。觀望著遠處的風光、身邊的風光,好好的享受這一秒吧。是的,我們還是不知道最後有沒有機會和對方在一起,我們還是不知道對方到底喜不喜歡自己。但當我們完成這一段路,我們就已經是賺到了。一路你看到過的景色,一路你對人生的覺悟,沒有人可以奪去。流了一身的汗,無論結果是如何也不會白流。至少流完一身的汗是很舒暢沒有錯吧!

  跑吧!去跑吧!放心去跑吧,也去愛吧!

  


原來戀愛 | 2012-03-06 09:15 PM


« | 28 | 29 | 30 | 31 | 32 | 33 | 34 | 35 | 36 | 37 | ... | 4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