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買車為何車財兩空
坐在從河南許昌開往上海的火車上,黃雲(化名)的心中充滿了怨氣。他沖著邊上的律師喊道:“我就不明白了,我買的車子一天也沒有摸到過,現在又被他們賣給了人家,到現在反過來向我逼債。明明他們自己沒把話說清楚,忽悠了我,為什麼最後都得我來承擔損失,還講不講道理了?這口氣我怎麼都咽不下去!”
黃雲所說的“他們”乃是上海某汽車金融公司。原來黃雲滿心歡喜地想通過汽車貸款買到一輛稱心如意的車子,如今不但連車子的影子都沒看到,而且還被“他們”告上了法庭,黃雲實在覺得自己“太冤了”,咽不下這口氣,於是決定聘請律師千里迢迢親自趕來上海應訴。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不明不白簽下合同
黃雲原來是河南農民,前兩年和朋友合夥搞建材生意,也小賺了一點,於是動起了買車的腦筋。一方面想犒勞一下自己這些年的辛勞,另一方面自己以後出去談生意也會更加體面些。2008年8月,黃雲滿懷著對新車的憧憬,來到了河南新紀元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看車,一眼便相中了一輛總價8萬元的別克新凱越。不過由於建材生意的資金運轉週期較長,當時有一批貨款還沒到賬,黃雲手頭上並沒有足夠的現金可以買車。於是行銷小姐就很熱情地建議黃雲通過向上海的某汽車金融貸款公司貸款的方式購買新車。
“我當時想既然對方這麼熱情,而且我也不是拿不出錢,那貸款就貸吧,反正利息也不多,等我貨款到賬了就把錢付清。”黃雲這樣對記者解釋當時選擇車貸的原因。
然而農民出身的黃雲對金融知之甚少,汽車金融貸款更是頭一次接觸。在行銷小姐的極力推薦和勸說下,黃雲沒怎麼仔細看就大筆一揮,簽署了一份空白合同,心想很快就能把車開回家了。沒想到矛盾的隱患就此埋下。
“這是一份空白格式合同,意思是讓黃雲授權汽車銷售公司替他申請車貸,但是對於車貸的具體內容,包括借款期限、還款利息等都沒有說明!”黃雲的代理律師柏律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特別強調了這一點。
拒絕還款成為被告
差不多一個月後,2008年9月8日,黃雲的貸款批了下來。然而當帳單寄到他家的時候,黃雲這才發現自己要承擔每月2300元的月供,貸款期限為3年,於是馬上向河南的汽車銷售公司表示不能接受借款內容。“我壓根沒想到月供要這麼多,後來我一看,發現這個貸款利息要百分之十幾,比銀行的利息高多了,我又不是拿不出錢,所以我說這個借款合同我不能接受。”
儘管黃雲幾次向河南當地的汽車銷售公司表示要求撤銷這項貸款合同,願意用現金支付全部車款,希望能把車儘快給他。然而對方卻表示合同已經生效,無法撤銷。結果黃雲一氣之下就選擇了拒不償還月供,新買的車子也連影子也沒看到。然而汽車金融公司的催款單還是每月定時寄到黃雲的家裡。
“事情到這裡原本還不算複雜,誰知道從黃雲簽字到汽車金融公司放款的這一個月時間裡,汽車銷售公司為了快點讓‘生米煮成熟飯’,已經替黃雲付了首付款。然而由於黃雲不願償還月供,結果河南的汽車銷售公司又將他買的車低價處理給了別人。”柏律師說道。
由於黃雲一直沒有償還月供,2009年,上海的汽車金融公司最終不得不一紙訴狀,將黃雲告上法庭。然而在黃雲看來,自己首先是不明不白簽署了一份空白合同,隨後不但背了一身自己沒料到的債務,而且自己貸款買的車子如今到了別人的名下,就算自己願意還貸也還是拿不到車,最終落了個“車財兩空”,心裡實在覺得冤。於是決定聘請律師,千里迢迢來到上海應訴,“至少也得給自己討個說法!”
車貸糾紛越來越多
去年9月,黃雲的案件在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金融審判庭開庭。出乎記者預料的是,當天上午開庭審理的以上海某汽車金融貸款公司為原告的車貸糾紛案件就多達21件,被告人有40位之多。然而庭審現場卻門可羅雀,僅有審判員、書記員以及原告代理人一名,名單上“陣容龐大”的被告絕大多數都沒有到場,黃雲是極少數出庭應訴的被告之一。
儘管黃雲代理人柏律師在法庭上做了許多有力的辯護:“自始至終,黃雲都沒有摸過車,也沒有親自申請過貸款,甚至連首付款都不是自己付的。”然而在汽車金融公司看來,黃雲既然在合同上簽了字,就應該履行還款的責任,至於他與當地經銷商的糾紛,與本案原告無關。面對一張張簽有“黃雲”大名的合同書,法庭最後還是宣判原告勝訴,黃雲必須限期償還所欠原告的債務。
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黃雲表示十分失望,但也無可奈何:“誰叫我當時沒問清楚就隨便簽字了,吃一塹長一智,就當花錢買教訓吧,哎!”
事實上,黃雲的案件並不是個案。記者從上海浦東法院金融庭瞭解到,僅2009年他們受理的汽車借款糾紛有800多件,相比2008年的300多件,增長了近2倍。
而原告人“團告”欠款人,被告人大唱“空城計”的情況,與車貸糾紛的頻繁發生,卻有著共同的根由。這些案件看起來案情簡單,但由於汽車金融市場上多方的不規範做法,汽車經銷商往往為了提升銷量而大打貸款擦邊球,車主則缺乏自我保護意識,不知不覺陷入“貸款圈套”。一旦發現自己上當,車主往往採取拖延戰術,拒絕履行還款責任,這些都最終促成了越來越頻發的車貸糾紛。
法官點評:簽合同切勿假手于人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金融廳副庭長 林曉君
如今貸款買車的人越來越多,然而由於經銷商往往採取“一條龍服務”,不少消費者過分相信經銷商的“專業能力”,而對整個貸款過程以及自己的權責卻往往不太關心,隨便簽字提車走人,這就為以後的糾紛買下來隱患。
在本案中,黃雲是在汽車經銷商勸誘下申請了車貸。顯然,黃雲太過相信行銷小姐花好稻好的宣傳,在不該簽字的時候,隨便簽字,結果被汽車經銷商忽悠,這是導致黃雲最後“賠了汽車又失財”的關鍵原因。
對於廣大購車者來說,如果要申請車貸,一定要清楚瞭解合同的整個內容,尤其是利息、月供金融、償還期限等關鍵資訊。車貸最好親自辦理,即使無法參與整個過程,也要明確自己的權責,特別在簽署書面檔的時候要倍加小心。千萬不能隨意簽署空白合同,把合同內容全部交由經銷商代為填寫。就算是代為填寫,也必須在填完自己過目確認後再簽字。這樣就不會給一些違規動作有機可乘。
理財金手指:貸款買車量力而行
從理財的角度說,車貸並不是一種優質貸款。這是因為車輛是貶值資產,會隨著使用時間的增加而越來越不值錢,貸款購買貶值的資產,一般情況下儘量不應選擇。
在這個案件中,黃雲並不是沒有錢支付購車款,而只是短時間資金周轉不過來。此時完全可以延遲幾周或者幾個月買車,而不需要急忙通過汽車金融貸款的方式把車開回家。當然,如果著急的話,則可以通過向親戚朋友短期借錢的方式籌得購車款。畢竟中低檔轎車的價格並不是一個天文數位。
現在選擇汽車貸款的管道比較多,除了銀行的汽車消費貸款,還有信用卡車貸等業務。汽車金融公司雖然專攻車貸市場業務,但車貸利率一般都高於銀行的同期消費貸款利率,如果逾期不還,罰息則更高。關鍵在於,消費者在選擇汽車貸款時,必須事先瞭解首付、貸款利率、還款期限、月還款額這些基本事項。否則,明明有能力一次性付清,偏要每月多支付還款利息,根本沒有必要;或者明明沒有能力支付,也要“提前享受”,給自己額外增添了一份沉重的負擔。
總之,是不是買車,需不需要貸款,都得根據自己的財力而定,當三思而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