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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7 月 17 日  星期日   晴天


這是取捨 分類: 生活雜記

我果然還是寧願被現實吞噬,也要去追求自已的理想

因為失去了目的和夢想,和迷失自己是一樣的。

所以就請讓我在被吞噬前尋獲我的理想吧。

雖然我並不能證明我是正確的,

但起碼我還是正朝著我所渴望的事物走過去,

可以這樣生存著,實在是太好了(笑

 

發表時間:2011-07-17 02:38 PM  [ 訪客留言(5)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2011 年 7 月 14 日  星期四   晴天


《日常》第玖章—觀點 分類: 散文

 

黃昏,坡道。

 

看似毫無預兆的,絳把悟推開,一邊哭一邊往相反方向的跑了起來。

「搞…搞甚麼啊!女人都是這麼毫無預兆的東西嗎!」 悟突作出慣性吐糟後立即追向絳

就這樣,黃昏下,長長的坡道上,兩個人影正奔跑著。

當然,他們兩人根本不可能知道正有三人在遙遠的暗處窺視著。

 

 

警局。

 昭、璃、晃、緹四人正坐在兩名警察面前。

 

 「我想知道原因,為甚麼你們要傷害、甚至殺害校長?」一為較年輕,也就是似是隊長級的警察問

 「我更想知道的是,為甚麼盤問會在這些地方進行?正常來說應該有專用的房間,也是二對一或者一對一的盤問吧!」昭沒有回答,只是指著附近的環境。

的確,她們四人只是坐在普通的辦事桌前,而對面也只有兩個警察,但好笑的是,四處嘈吵非常,不同的警員也不斷經過,完全當六人不在,就連手拷也早在警車上除下了

「連手拷也不拷住我們,是看小我們嗎?!」晃也發起火來,大力地拍桌,附近經過的兩三個警員被嚇了一嚇後,竟沒走上前來,只是就這樣經過,繼續工作。

「老實說,我也覺得這樣有點離譜,到底說,插眼、爆頭、斷指,我們怎樣也不算普通傷人的罪犯吧,我們可是害人重傷的犯耶」璃也吐起槽來

「你們很忙嗎?全都走來走去的。」緹也問

「這些事你們……」另一名負責盤問的女警員正打算答話

「這些事你們沒必要知這麼多,重點是,你們還沒答我問題!為甚麼你們想要傷害、甚至殺害校長!」年輕警察問

「別搶我對白啊混蛋!」女警員不屑地冷哼一聲

「啊啊,很簡單嘛,傷害人的原因就是因為恨他啊,還有,你這傢伙到底叫甚麼名字啊,證件也沒個。」昭毫不尊重的對著那警察說話

「我叫白,喜歡的話,可以叫我白警官,我身旁的,叫泉」

「白警察哥哥和泉警察姐姐呢~~」緹挑釁的笑著

「隨便你喜歡怎叫,總之,請容我繼續問問題……」白一邊說著,突然,有一個警察走了過來

「老大叫你去他的房間啊,快點去吧」那名警察說

「啊?」

「啊,對了,他臉色好像不太好,自已小心點喔」那警察提醒了多句

 「啊,好。」白站了起來,暫時離開了五人

 「啊啊,終於到我問了,你們覺得自已有沒有錯?」泉苦笑,然後抬起頭目無表情的直視著昭

 「啊…咦……」被泉的雙目直視著,昭竟然被唬得冷汗直冒、雙手也顫了起來

——怪物,有隻怪物跟我說話,有隻披著人皮的怪物跟我說話。

昭那一刻是這樣想的。

不,不只那樣想,而是……泉的身體的確逐漸生出長長的毛髮、頭顱也開始變形、牙齒亦長了出口外和變得尖銳,外貌極似一頭褐色的人狼。

然後,人狼伸手拍了拍昭的肩膀,張開血盤大口,以極扭曲的聲音說:「告訴我!你覺得自已這樣有沒有錯!」

「嗚嗚啊啊啊啊啊呀呀呀呀!我錯了!我知錯了!不要啊啊啊啊!」昭嚇得大叫

「喂喂,你沒事嗎?幹嗎突然認錯了?」緹拍了拍昭的肩膀

「人…人狼啊……咦?」昭再度看看四周,璃、晃、緹正坐在自已的旁邊,白則在遠點的地方聽電話,而人狼根本沒出現過,泉也沒有動過絲毫。

「啊,也就是說,你認罪了嗎?」泉問

「不過其實你不認也沒法的啦,因為我把你認罪的話錄下了。」泉把左手拿出來,她手中拿著的,正是一個黑色的錄音機

「太……太離譜了!你到底怎樣做到的啊!」昭到現在仍接受不到這個事實,不滿的大叫著

「哦……那是機密」泉笑了笑

 

 

接著,

「都是我的錯!對不起啊啊啊啊!別過來啊你這異形!」

「我知錯啦!求求你!不要!不要吸我的血啊!」

 

晃和緹也被同一方法被逼自首。

「啊,只剩你了啊,不過話說為甚麼白談電話談這麼久的啊,要不然功勞可會被我搶光的啊!」

 「唔……我認罪,我承認做過關於教唆未成年少女進行性行為來賺取金錢、傷害他人身體和殺人不遂。」璃冷靜的選了最舒服的選擇,沉靜的說

 「啊!倒很知機嘛!那麼,你們四人是認罪了。」剛好這時白也回來了

 「喂,泉!那個……」白一回來就走近泉,然後對她耳語——

「老大說,一會兒把她們放了。」

「哈?放了她們?」

「嗯,不過還要多留一會,做做樣子,然後隨便找個理由放了她們」

「太扯了吧。」

「我也知道扯啊,那你要工作還是正義啊」

「我認為兩者沒衝突,放了她們可不算邪惡」泉一臉理所當然

「你那套是甚麼悖論啊,不過隨便了,總之你知道怎樣做就好。」接著,白就把身轉回去面向四人,繼續作毫無意義的盤問……

 

 

 坡道。

在金黃色斜陽的映襯下,兩個人影依然互相奔跑著。

只是絳因為一邊哭著一邊跑,所以開始上氣不接下氣,令悟開始追近她。

「嗚……好辛苦……甚麼時候才追到啊……」

突然,絳一個不慎,被路上的石子絆到了腳,結果跌倒在地上 。

絳跌了在地上後也沒有再爬起來,彷彿是四肢無力,又似是控制不了身體,只是臉朝下的身體不斷的顫抖著。

 這時悟也追到絳了,悟跪在地上,再拉起絳,兩手抓住她的肩膀。

「放開我!給我滾開呀!」絳大叫著,但悟卻聽得見她那大叫裡顫抖的聲音

 「不,我不放,先告訴我,好端端幹嗎要分手?」悟問

 「因……因為我害了你啊,我騙了你,我令你失去最好的朋友,你的錢也是我偷的啊!一切也是我的錯啊!像我這樣的白雪公主,只要讓人知道了自已的真實,就不會再有人喜歡的了啊,像我這麼污穢的人,甚麼壞事也幹盡了,還可以怎樣?現在我唯一不想就是讓你繼續受痛苦啊!」絳的淚水不斷的從眼角流出,聲音也比之前更大聲和抖顫了

 「白雪公主明明只是個女兒,卻去勾引他的父親,令她的母親心碎,甚至到了小矮人的家也每晚與他們交歡,最後又用酷刑殺害自已的母親,這個白雪公主根本就是淫亂又殘酷又不知羞恥的賤女人一樣嘛!」絳無力的說著,聲音也漸漸變少「就像我一樣……」

 「笨蛋!你說甚麼鬼話啊!故事又沒說白雪公主勾引她的父親,可能是她父親先動手也說不定的啊!小矮人也是!而且白雪公主這麼小就要承受著這些傷痛,不是很可憐嗎?還有,如果你是那個殘酷的白雪公主,我就一定會是那個有戀屍癖的性無能王子啊!因為我愛你啊!這個世界,沒甚麼錯的事不可以改回去的啊!」悟出盡力的大喊,然後緊抱著絳

 「所以……像剛才那些悲傷的話……就別再說了……好嗎?」悟垂下頭,在絳的耳邊輕聲地說

 「嗯……我……也喜歡你……好喜歡……」絳也輕聲地說

 

遠處,山坡上。

「切!就是這樣嗎?真無聊呢……大團圓哪裡好看的啊?虧我還找辦法威脅那些警察叫她們放掉那四個傢伙呢……」修一臉不滿的說著

「我倒覺得這樣挺好的」站在一旁擁有龐大身軀的人——狩回話

「嗯,現在的結局是最好的了」墨也露出微笑

「呵啊啊……那墨你在這邊繼續看好了,狩,我們要去跟手尾。」修打了個呵欠後便跟狩離開了。

 

十五分鐘後,坡道上。

 

絳已經站起回來,跟悟並肩的走著。

雖然眼睛還是很紅,但眼神已由過去那像腐朽的枯木變成柔和的眼神。

突然,絳的手機響了起來,是短訊的鈴聲。絳打開後,看到

『絳,真的很對不起,我們已明白我們過去對你的傷害,我們以後也不會幹這種東西,我們已經改過的了,希望你可以原諒我們,不過就算你要懲罰我們,我們也甘願接受的,真是很對不起。

昭、璃、晃、緹』

絳看完後,關掉了訊息,抬頭看著淡黃色的天空,說

 

「有權懲罰人的,大概,就只有神吧」

 

 

 

————————————————————————

下回外傳(?)

抱歉拖了五個月,雖然還是寫得不好(爛尾

只因我懶(我不想找籍口了

真的很抱歉(雖然我懷疑根本不會有人看

總之,其實這一大串故事的人設都是原於我的同學、朋友的,但很可惜的,現實中,絳始終是個壞女人,悟也是個笨蛋,修只是個變態,狩也沒有這麼好打,奏、昂、華也沒有驚人的過去,昭、璃、晃、緹也沒有洗心革臉,現實就是這樣,很殘酷,對吧

各位下次再會了

發表時間:2011-07-14 11:59 PM  [ 訪客留言(1)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2011 年 7 月 12 日  星期二   晴天


三題——窗、初戀、喉糖 分類: 散文

警告:愛情文無力,糞作again

——————————————————————

沒錯,這個女生愛上了比她小一年的學弟。

也許感覺上學姊喜歡學弟好像很遜吧,所以女生一直也沒有去跟學弟告白。

女生無時無刻也會想念著那個學弟,起床時、睡覺前、上課時、洗澡時、吃飯時、睡夢中、任何時候。

聽見學弟要進畫社,她就立刻向田徑社退社,然後急急忙忙的去申請進畫社。雖然畫社是進了,但卻畫得很差,結果老師就把那學弟派去教她畫畫。

「學姊,請問你為甚麼總是看著我的臉呢?我臉上有甚麼東西嗎?」

「啊……啊!沒…沒甚麼!」

「學姊!你有好好的聽著的嗎?這裡要大力點,那邊要輕力掃。」

「嗚呀呀!對不起!」

結果畫得一塌糊塗。

 女生每晚回到家後也會困自已在房裡重覆的說著同樣的話。

 「我好喜歡你,請你和我交往吧」雖然覺得這樣做很蠢,但女生還是一直的這樣做下去。

慢慢「我好喜歡你」已經變成「我一直也很喜歡你」,而「我一直也很喜歡你」漸漸也變成「我已經喜歡了你很久」。說到喉嚨也乾了起來,喉糖也不知吃了多少罐,房裡盡是空的喉糖罐。

到底為甚麼自已會喜歡上他呢?女生常常這樣問著自已。

大概是上年開學不久吧,有次放學因為太睏,所以就在課室裡找了個不太起眼的地方用外套蓋著自已睡了。過了二十多分鐘才醒回來,剛醒回來的時候還有點朦朧,就聽到有人說:「學姊!我一直也很喜歡你,請你和我交往吧」

 揭開了一點蓋著自已的外套,就看到一個男生紅著臉的看著自已

 「呃…呃…甚麼你喜歡我?我……」女生聽到男生的那番話後臉也紅了,話變得支支吾吾的,聲音也變得變得小起來。

「對不起,我已經有喜歡的人了。」突然一把女聲從後面傳出。

 「呃…咦咦?」女生發現原來男生不是對自已說話,而是對另一人說的,而且兩人還好像沒發現自已在班房裡。

「既然如此,就別作聲,等他們離開吧」女生心想,就這樣,女生待兩人離開後就拿東西走了。

而那個男生,就是女生暗戀的那個學弟。

好像就是因為這樣而喜歡上他吧,雖然明知別人喜歡的不是自已,但她還是愛上別人了。

 女生努力的了解學弟喜歡的東西、小說、電視劇、運動,甚至連自已喜歡的田徑社也放棄,進畫社。

…………

…………

今天畫社也有活動,所以女生也就去畫社了。去到畫社時,因為太早的原故,所以一個人也沒有女生就選了個靠著窗邊的的位子坐了下來。

 女生又在想著,因為誤會別人喜歡自已而喜歡對方的,只有笨蛋吧

不過,

自已正是這樣的笨蛋。

女生望出窗外那寒冷的白色天空,呆呆的凝視著……然後在窗上呵上白色的口氣,寫上對方的姓名——

「我喜歡你——」

 

————————————————————————————————

好吧,我承認這篇寫得很差,無脈絡、無架構、無劇情,我最不懂寫的就是愛情文

梗好難懂吧,劇情好怪吧,我也不想的啊,我不懂寫啊(找籍口

把文打回電腦真是他媽的沒動力啊,一堆草稿不想寫啊!

媽的,逃避現實去,我要去打psp(眾毆

再會了(wave)

 

發表時間:2011-07-12 09:58 AM  [ 訪客留言(2)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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