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這篇文章,完全是建基於上一篇的哲學問題之形而上學討論的文章─〈關於哲學問題的形而上學討論〉之上。在下一篇文章,我把一些困擾古今名哲學家的問題放上形而上學之上並且試圖作出解答。如一些十分空洞的問題─什麼是極限、什麼是美等,將其的主觀試圖客觀化。其實,這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將主觀的事物客觀化,是要將其事物的本質完全改變。在這裡,我是要對尚餘的問題,作一個答覆。
這篇文章,可能會賦予讀者一種感覺,就是主觀,這是因為上述的「主觀客觀化」這種主觀顯然是一定會有主觀的感覺,所以這篇文章,並非主觀的文章(當然,我不排除有主觀的部份)。
一,什麼是幸福?
我們人類,常說自己幸福,那究竟,幸福是一個怎麼樣的一回事呢?
幸福,是建基於人類生活的遞進條件之上,沒有生活的遞進條件,人類永遠無法知道什麼是幸福。
所請的類生活的遞進條件,就是人類在達到自我的理想生活條件之前的狀況,就稱為類生活的遞進條件。
我們可以在以下一例之中,見得什麼是類生活的遞進條件。假設一個人想成為一個富翁,而在這人的心目中,富翁的定義是指有一百萬的財產。但是,現在,這人仕財產有五十萬,在這人達成他自己心目中所定義的富翁之前,那麼他現在的五十萬財產,就是他的生活的遞進條件。
然後,他就可以實現他的富翁願望(請參見《關於哲學問題的形而上學討論》的問題五─人可以期望什麼?),但是,當這人的富翁願望達成之後,幸福,是還不會出現。其實,幸福還建基於第二樣東西之上,就是滿足,連帶的,才是幸福。
為什麼我會說「幸福還建基於第二樣東西之上,就是滿足?」。
幸福是無限多培的滿足而成的,滿足,在慢慢培養之後,就會擴大滿足感,然後,就會變成幸福。又或者,一個人,同時有多個的滿足,就會變成幸福的感覺了。
二,我們人類應該做什麼?(人類行為之批判)
人,為了自己的生存,就得進行一些的操施,以維持人類自己的生命。
我可以說,人類,在他一生的行為之中,最起碼有七十個百分點的生為是為了自的的生命所作的。
而我同時都相信,「已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但有些人會問,「已所不欲,勿施於人」與人類的行為有什麼關係?是有決定行為的重要關係!
我們首先談談人類如何去決定是否實行一樣行為?
人類的大腦,在實行一樣行為之前,會分析,1.我們應否這樣做?2.我們這樣做有什麼得益?3.若果真的實行這個行為之後,會有怎麼樣的後果?
另外,一些頭腦精細的人仕,就更會再想─這種行為實屬理性?
這四條問題,是有一個先後的次序去到進行的,如我們應否這樣做?,這是在實施行為之前,作一個對將要實施的行為的第一個批判。然後,我們這樣做有什麼得益?這就是對行為之後的第一批判。最後,若果真的實行這個行為之後,會有怎麼樣的後果?這是行為之後的第二批判。
一般的事情人類通常都會想想後果,知道錯的,就會以自制的能力,去到禁制自己,不致於犯錯。但是如果有威迫利透的話,這就很難說了,因為,如果一個人處於見利忘義、唯利是圖的心理狀況之下,那麼,利益就會與理智產生一場衝突,而當然,理性的人,想法會比較理性,他的心理,絕不會給利欲駕馭。但一些人,唯利是圖,如商人,他們會不惜一切的代價,去謀利,這種人的往往得不到好下場,因為他們符的代價大得竟然是自己的家園─地球。
人類不斷地破壞大自然,他們換來的代價是失去地球。我在這裡暫且把哲學學者的身份放下,我提醒人類,切勿胡亂破壞大自然!
三,人是什麼?
人是什麼?人是結構現代世界的本質。
試想像,要是沒有人,那怎可能會有現在工業如此發達的世界。人類與其他的動物之間的分別,是在於我們有一個完善的腦袋,我們可以憑這一完善的腦袋,並且藉著思考,解決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