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限,有兩種。一種是功效性極限,另一種是善用性極限。
一般人認為是一件物體的最大效能及效率。
但極限是不等於最大效能及效率。
極限,在形而上學的定義來說,是一件物體在耗盡能量之前,比最大效率及效能更大的效率及效能。而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極限,只要不是同一個條件下的物體,就不可以擁有同一樣的極限。
如果只從形而上學的定義來解釋極限的定義,普羅大眾可能會一頭冒水─那即什麼是極限?打一個比方。一輛車的最高速率是100公里每小時。那這輛車的極限是在燃料消耗完之前,一定要大於100公里每小時的數字,這才是真正的極限,而這極限顯然是一個未知數。這類是一種求物體功效的極限,稱為功效性極限。
而另一種極限是善用性極限。什麼是善用性極限。善用性極限是指一件物體孔合知的可乘載、負荷的合理超出量。而這超出量是合理的超出量。所謂的合理不是少量,而是可以進行一些措施令可乘載、負荷的量增加。
打一個比方。一塊布,面積是10000平方米。那他可以供多少人站立?己知在沒有進行任何措施抵下可站立100人。但進行了措施以後,可以再站20人,而這20人就是面積10000平方米布的合理超出量,而120是布的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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