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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2 月 5 日  星期二   晴天


《喜愛動漫就一定是「宅」嗎?》鏡花先生 分類: 作既野

喜愛動漫的人被主流媒體標籤為所謂的「宅男」,在近幾年間已經是一件屢見不鮮的事情。但各位讀者又知不知道,這個經常被傳媒掛在口邊的「宅」字,其 實已經和該詞的原意相差甚遠呢?所以,在正式討論究竟動漫迷是不是就如傳媒所說都是個「宅」前,我們不妨先還原基本步,理解一下「宅」這個字本身的意思, 還有它是如何被演化至現今傳媒所下的定義吧。

「宅」這個字其實是來自日語中「御宅」(おたく)一詞。中文維基百科的「御宅族」條目中,首段就以一句話清楚地解釋了「御宅」這個詞語是包含著怎樣的意思:

御宅原指熱衷及博精於動畫、漫畫及電腦遊戲(編按:合稱ACG,Animation, Comic, Game)的人,而現在一般泛指熱衷於次文化,並對該文化有極深入了解的人…

由此可見,其實所謂的「宅」,在最初只不過是用來形容一些對該項文化有著極深的興趣及鑽研的人的詞語而已,詞義貼近「愛好者」或是「發燒友」這一類的名詞。

只不過,當近年傳媒用上「宅」這個字時,它所包含的意思可就沒有這麼單純了。同樣地在中文維基百科的「御宅族」條目中,也精確地概括了現今華文傳媒為「宅」這個字加上了甚麼新的意思:

在台灣,因非此流人士誤解其字面意思為國語的「宅」,並誤以「居住處」的意思加以解釋。同時因為媒體經常透過自創「宅」詞 加以炒作(如:宅經濟),認為「宅」是指具備:經常足不出戶、流連網路、穿著不修邊幅、不擅言詞、缺乏對異性的魅力(主要受「電車男」影響)等形象,並只 要符合上述形象,便會被社會大眾套上「宅男」加以形容…

雖然條目中講述的是台灣的情況,但事實上香港這邊的情況也和文中所說的相差無幾。在2005年,日劇和日本電影「電車男」在港台兩地均掀起過一段熱 潮。作品中男主角喜愛動漫,以及個性內向又不擅社交的形象,讓觀眾留下深刻印象。自此社會大眾就很容易將「動漫迷」與「電車男」劃上等號,並同時開始產生 了「喜愛動漫的人就是如此缺乏社交能力」的刻板印象。結果,「動漫迷」就漸漸被傳媒標籤為「宅」;而「宅」這個字也由原本中性無貶意的意思,逐漸變成諷刺 別人不擅社交的負面形容了。

 

筆者在2007年開始追看每季於日本播出的動畫,經營過以動漫作為主要寫作題材的博客,現在仍擔任一個以動漫為主題的網台節目的主持。雖然我近年對 動漫的熱情已經大不如前,但憑著過去多年來對動漫這門興趣的喜愛,相信以「動漫迷」自居也算是適合的。而作為一個喜愛動漫的人,我個人是不同意傳媒一竹篙 打一船人地將所有「動漫迷」都標籤為不擅社交的「宅男」。過去的我是這樣想的-動漫這門興趣,和追看電影跟電視劇,本質上根本沒甚麼分別。社會大眾又有甚 麼理由,就一下子斷定「動漫迷」就是一群不擅社交的人呢?這根本是不公平的判斷!

而隨著時間流逝,在個人對動漫的喜愛已經不如以往般熱烈的當下,我反倒得到以另一種角度去重新檢視動漫的機會。至今我仍然堅持「動漫迷」並不一定是 「宅男」的想法,但與此同時,我卻開始明白到動漫這種作品,確實是和電影及電視劇等類型相近的作品有著根本性差異,而導致喜愛動漫的人更容易與社會脫節, 或是被社會視作異類。接下來,我將會分享一些個人通過和其他同屬動漫迷的朋友討論而得出的兩點想法,以說明上文所述的情況的箇中緣由。

 

1.動漫在香港仍屬次文化

「次文化」一詞的最簡單解釋,就是它是一種和「主流文化」相對的少數派文化。動漫這門興趣和電影、電視劇、音樂等佔據了主流位置的作品相比之下,仍 屬於較為非主流的小眾興趣。在這種動漫迷較難在日常生活中找到擁有相同興趣的人的情況下,喜愛動漫的人就自然變得更容易與社會脫節了。

究竟甚麼類型的作品和文化才能算得上「主流」呢?我個人實在舉不出甚麼學術上的定義,但卻覺得靠在日常生活裡頭的觀察,也能對此略知一二。讀者不妨 試著回想一下,在你接觸的媒體當中,例如在大氣電波中播放著的電視和電台節目中,或是於報社內購買到報章或是雜誌中,你有看到過多少次關於動漫的內容呢? 我相信有提及到動漫的節目和文章並非絕無僅有,但至少不會像電影、電視劇、音樂般觸手可及吧。縱使網絡作為一種新興媒體,有著急救增長以及影響力逐漸提及 之勢,但一樣文化能否加入「主流」之列,很大程度還是要倚賴媒體之手。所以即使動漫這門興趣在網絡上的討論愈趨熱烈及廣泛,但只要動漫一日未能在傳媒中廣 泛流傳,它也不可能在香港中躋身進入主流之列。

而當一項文化和興趣未能成為當地的主流時,它就自然無法在當地擁有大批的支持者。或許這樣的說法會存在著究竟那個才是「前因」,那個才是「後果」的 爭拗,但個人想強調的就只是它未能獲得大部份人青睞的這個結果而已。將上述的現象套用到動漫這門興趣上後,自然就能明白到為什麼在香港動漫迷仍屬少數了。 而當一個族群屬於少數的時候,就代表該族群的人更難找到和「同族人」交流的機會。偏愛和擁有相同喜好或是價值觀的人多作交流,可說是人類的一種本性;而當 手握「動漫」這種興趣的人難以找到自己的同類的時候,就自然比其他人少了和他人交流的機會。在這樣的情況下,動漫這門興趣屬於「非主流」的特性,非但令到 以此作為興趣的人變得更容易被社會的「主流」所排除在外,也容易因欠缺和他人交流的機會而間接導致社交能力較為遜色了。

 

2.動漫比其他同類型作品更著重「幻想」

除非你是在寫紀實文學或是在拍紀錄片,不然當一個人在進行創作時,都理應會在作品中加入一些虛構的元素。這些元素可以是作品裡提及的一些設定、作為 故事舞台的世界觀,亦或是最簡單的-組成了故事本身的劇情。無論上述提到的這些東西是天馬行空無中生有的,還是擬真地參照了現實去創作而成的,只要它是加 入了作者編造出來的事物於其中的話,那就都是屬於虛構的東西了。所以世上大部份的戲劇作品以及文本創作,大都包含了由虛構元素所組成的「幻想成份」於其 中。

而動漫作為其中一種的戲劇作品,則恰好是比其他同類型作品更著重「幻想」這回事。我所講的同類型作品,指的是我在上文中也有提到的電視劇跟電影,而 這裡我就拿同屬影像作品的動畫作為比較例子好了。雖然實際上,現時大部份的動畫作品仍是以「電視劇」的形式在電視頻道上播放,或是以「電影」的形式在戲院 內播放;但一般而言,當我們提及「電視劇」或是「電影」時,大部份人所指的仍是以真人拍攝而成的戲劇作品。我們會稱在電視上播放的動畫為「電視動畫」,在 戲院中播放的動畫則稱為「動畫電影」,而從來不會直接將它們歸類為「電視劇」或是「電影」的一種。

或許讀者看到這裡會感到納悶-對,我們確實是不會稱呼在電視上或是在戲院內播放的動畫為「電視劇」跟「電影」,但那又如何呢?細心一想的話,就不難 發現這樣的稱呼方法,其實是潛意識地反映了我們對動畫跟一般的電視劇和電影在認知上有甚麼差異了。動畫並非電視劇和電影,因為觀眾們不會期待動畫的內容應 該和電視劇和電影一樣-就是因為這種認知上的差異,就令不少創作人在製作動畫時,大都會製作出一些故事內容上合乎觀眾期望,也就是和電視劇跟電影截然不同 的東西。而這樣的創作方向,最終就成為了動漫比其他同類型作品更著重「幻想成份」這種現象的原因之一了。

動畫的特別之處,自然是在於它是由畫師們繪製而成的影像作品,而不像其他類型的作品般倚賴真人在鏡頭前的演出。除此之外,動畫中所出現的每一項場 景、動作以至特效,全部都是只需靠繪圖的方式去製作即可。和那些荷里活級數的特技比較下,其製作成本還是廉宜多了。於是動畫就變成了一種擁有更大創作空間 的媒體,讓創作者們能更輕易和自由地將自己天馬行空的想法加入於其中。結果,因著媒體本身所包含的特性,動畫就成為了一種著重「幻想成份」的影像作品了。

花了這麼多的篇幅去解釋為什麼會產生「動漫比其他同類型作品更著重幻想」這個現象後,接下來則說說為什麼這樣的現象會令動漫迷更容易顯得與社會脫節 吧。其實要解釋箇中原因倒是很簡單,簡而言之就是當一個人對一些不真實的東西抱持熱愛時,大部分人都會對此產生討厭、不舒服,甚至是輕蔑的負面看法。而產 生出這些看法的根源,則是來自人們普遍認為我們不應追求一些不切實際的東西的這一種想法。或許不少動漫迷會對這樣的說法感到不服氣-明明那些台灣跟韓國的 偶像劇也充滿著毫不真實,過份美好的戀愛劇情啊,為什麼他們就不針對看偶像劇的人,而偏要針對動漫迷呢?

這就是最弔詭的地方了-正如我在上文中提到,動畫跟其他影像作品的最根本差異,是在於動畫是繪製而成,而電視劇跟電影等則需要由真人拍攝而成。而這 種觸目所及的差異,也就導致了人們對這兩樣作品產生不同的評價標準了。縱使偶像劇的劇情不真實,但因為觀眾是能目睹一班演員在自己眼前演戲,有著「大家同 為人類,他們是在演戲給我看,而我是旁觀者」的抽離感,自然就較少擔心觀看偶像劇者會因此而身陷其中了。相反地,當動畫只是由一堆畫出來的東西所組成的時 候,人們卻會因少了上述提到的那份抽離感,而擔心觀看者過份投入而代入自己於作品當中。猶其當近年動畫界愈來愈流行去製作一些劇情講述男主角如何以一人之 力大殺四方,以及如何有著數之不盡的美少女在身邊團團轉,這種明顯針對男性觀眾市場的動畫的時候,就自然更加深一般人對動漫迷都深陷其幻想之中的想法了。 結果在這樣惡性循環之下,動漫迷在社會上就愈來愈容易被邊緣化了。

 

最後作為文章的收結,在此我想分別向非動漫迷以及動漫迷說接下來的一段話:

如果你不是動漫迷,卻仍能夠完整地看完我所寫下的這一大堆東西的話,請容我向你脫帽致敬。要讓一個族群不再受到其他人的差別對待,唯一的出路就是讓 其他人更了解關於自己這個族群的東西。你並不特別喜愛動漫,卻也肯去用心理解一下這個我們所喜愛的「動漫」是怎樣的一回事,這已經是走出接納動漫迷的一大 步了。作為動漫迷,我要感謝你。

如果你是動漫迷,或許你會覺得上文提到的看法根本是老生常談之事。而避免自己與社會脫節的方法,或許你也早就知道-不要只拿「動漫」作為你唯一與人 交流的話題,以及分清幻想與現實的分別。只是我作為一個動漫迷,卻希望能以我微少的力量,藉這篇文去拋磚引玉,讓大家多思考這些看似常見的動漫相關議題, 實質上背後是因甚麼樣的理由而產生。我們喜愛動漫,卻不去思考動漫的話,那世上就再沒有最適合的人去研究動漫了。

希望有朝一日,動漫迷不會再被說成一個「宅」,而就只是和你我他皆無異的一個普通人吧。

發表時間:2013-01-14 12:46 PM  [ 訪客留言(0)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2013 年 2 月 4 日  星期一   晴天


《 香港社會的動漫與「宅」》思兼 分類: 作既野

看到鏡花先生的一文:喜愛動漫就一定是「宅」嗎? 在同意與不同意之前,思兼想大家回歸到對「宅」的理解,然後再籍此分享一下香港動漫界內外的觀察。

 

一、回歸「宅」的定義

簡單問一句:日文的「宅」本身真的毫無貶義嗎?

御宅族曾經在日本有過極聲名狼藉的時候:大體分的話就是在宮崎勤事件之後,《新世紀福音戰士》之前,日本的動漫業曾經一度進入冰河時期。由於當時媒 體炒作,將宮崎勤殺害四幼女的事,與他的床下的成人書刊有意地放在最當眼的地方報導。千禧年之後發生的「小林薰」事件,「酒鬼薔薇」事件。可以這樣說:「宅」在日文語境裡面,從來沒有脫離過道德低地,總是被看作是小孩子、不正經的玩意。

為日文的「宅」平反的是數以萬億日元的收入:在失落二十年,日本經濟萎靡不振,卻唯有御宅族生意成為了逆市奇 葩,在九十年代至二千年代,動畫總產量還可以逆市增長四倍至每年二百多套可見一斑。當然思兼理解這與獨特的社經背景有關:迷失在這二十年的年輕人,自由工 作者越來越多,人浮於事,空轉人生。換句話說:「宅」某程度上是年輕人的無望的宣洩渠道之一,它越發達只是證明了所謂主流經濟的疲弱至今仍未有氣息;你也可以看作是年輕人自娛自得的樂園(這在同人展一年多開的今天尤甚)。

回到華文語境:「宅」其實是一個望文生義的字,所以與原本日文語境詞語充滿歷史性相比,唯一帶了過來的就是負面 含義 —— 思兼認為「宅」這個稱呼在罵人之前是無法定義的,就像「八十後」一樣被媒體用濫了的字。「宅」最闊可指「宅在家中」的動詞用法,即單純指經常留在家中這個 習慣,在這種語義中暗含著「宅在家中」的道德責難,所以我們不會說一些經營網上商店的人「宅在家中」,因為那是正事。在香港只有「搵食」或「讀書」(也是 為了搵食)才能算得正式。

而較狹義的定義則與「雙失」與「隱青」這些字互相指涉,雖然嚴格來說還是有分別,但大體上「宅」這個字可以看作是前兩種社會問題的戲謔用法。而最狹義反而就是鏡花先生所引用的用法:研究者。

 

二、從來「御宅族」的文化想像

「御宅族」這個說法的奠基者是自稱「御宅王」的岡田斗司夫,據思兼記憶:他形容的宅可分為「消費宅」與「研究宅」:消費宅指的是買大量動漫產品的人 (或可稱為收藏家),而兩種宅在本質上並非互斥的。但可以這樣說,從來研究宅在動漫文化裡面都是無足輕重的 —— 思兼的觀察有三批人;名動漫新聞博主(例如Akiba Blog,他們一般是Trend-Setter),同人宅(例如你在Comiket看到的那些),最後才到學者一樣的研究宅(例如研究魔法少女小圓的符號 的人)。

如果說在日本已經這樣,香港就更加難有研究宅的出現,最少思兼認識的除了在談這件事的幾位以外,大家都是不置可否。思兼曾經私研過內地動漫雜誌的發行情況(說不上是市場研究,畢竟思兼身處的小鎮都未必能夠全部都買到)。有本雜誌稱為二次元狂熱,這本書非常吸引我。裡面竟然有一篇過萬字的十多頁全文敘述了少女遊戲市場三巨頭Leaf、Key、Circus三間大公司在千禧年初的爭鬥。究竟多少人會對這樣的資訊感興趣?除了一直寫評論的眾Blogger之外或許會看看之外:一般的消費都被Ani-wave,與台灣的Frontier,以及一些在信和就能買到的New-TypeMegami Magazine一般就滿足大家的好奇心了。當然思兼在這裡並不是要評擊讀者、雜誌或業界,但只是距離浪漫化了的「御宅族」實在太遠,客觀上香港的動漫觀眾未承載得起研究。甚至乎大學學術界也要得比業界自己研究的還要多。研究宅這說充其量只是文化想像。

相反第二層的同人宅在香港卻越來越興盛,從一年兩個的同人賣物節:Comic World與Rainbow Gala;分裂到每年開四次;當然動漫市場仍然以消費為主,這點始終沒有變 —— 但始終比完全消費的宅遠要好很多,最起碼有人會為此學畫畫,然後重新壯大整個業界,或者豐富自己的人生:此點而言仍是很有建設性的。

 

三、次文化與主流文化的爭辯

要談論動漫是否主流文化,還是次文化 —— 無法迴避的是圈內人以及純粹看J2與翡翠台的人對動漫認識的分別。普通觀眾沒有錯對動漫也有認識:例如咕嚕咕嚕魔法陣,少女革命,高智能方程式,城市獵人 等等。大眾對動畫這種載體也沒有明顯的敵意:因為畢竟經翡翠台選出的動畫必定能夠過到電檢:正如這些台一定不會出現《輕聲密語》的女同情節,更沒有大部分 少年動畫的露內褲鏡頭,甚至連Gundam Seed的接吻鏡頭也會刪走,更不要說狂熱向的《妖精的旋律》。

所以我們當談這是否主流文化的時候,無法迴避的是:我們是否已經看到了動漫的全相?包括它可能最不為世所接受的一面;如果連全相都未看到的話,我們只能夠說那堆動畫或者已經是主流,但整個動漫文化來說都肯定仍然是次文化。

 

四、我寧願永遠都只是次文化

在政治學上有個字叫做Recuperation(這個字思兼實在不懂翻譯),說的是一個激進的思想被主流傳媒吸收,轉化成主流媒體可以接受的價值 觀,或者生活方式:常見有我們說的龐克文化,嬉皮士文化等等,但要記住這些文化當被轉化之後,就失去了獨特性,不再反動,不再有挑戰主流思想的價值。

所以,在動漫文化發展的同時,思兼更怕的是它被主流文化馴服成別的樣子(正如我們在J2看到的動畫,永遠都是愛與正義,最多都只是校園生活,很少會 看到更激進的思想:例如思兼最愛的攻殼機動隊,我相信J2永遠都不會有機會上映;或者你見到那個已經淪為靚模展銷會的動漫節。)只要還有得在次文化的標籤 下發展就能夠繼續蓬勃下去:次文化這標籤意味住,我可以在法律的保護下盡量嘗試而不需被道德責難,擁有屬於自己的一套價值觀。

正如上年八月份的Comic World 34,曾經令本港同人界高度戒備:因為開場前收到消息,將會有極端基右人士來「踩場」,以拆封十八禁同人畫作的方式誣陷同人畫家不符合不雅刊物規定,並報 警處理。與其說主流不主流,思兼最怕的是連次文化都不允許存在的香港,社會制度成為極端的道德撚,將所有異見都擠壓殆盡。

發表時間:2013-01-14 12:44 PM  [ 訪客留言(0)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