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日個日記都開唔到呀! 好多野想講! 忍左2日點都要講返!
日前在曾某人日記上看到一篇可笑的議論文! 在這裡向大家分享一下!
文章開始時作者便表明自己好火! 因為睇到另一人的日記! 日記中所逆的內容是對某人直呼其名作出不滿! 佢表明此人的做法是小器及可恥! 還要跟別人再討論此事! 更表明自己清楚呢個人的目的! 文章中段引入這人的一位女性朋友! 表示此女性朋友跟這人在一起是一種可惜! 居然更說是""作賤自己""! 到這樣作者又表示無奈... 他認為自己有獨特的新思想! 認為這女子是自願被人蝦! 文章結尾說自己不想多說不想多想,以免別人""以為""自己妒忌同唱衰人地咁話! 表明自己沒做小家野! 全部事實! 說明白他的人才會明白!
這文章應該算是針對某人的文章! 開始時同了這某人1在日記上對某人2直呼其名表示不滿的一事覺到不滿及可始! 所說一的每一句都有如自己親身在現場般! 我個人有此意見加入! 某人1是不會無原無故的不滿某人2的! 雙方之間之前有什麼事你是否一清二楚! 把謊言變成鐵一般的事實及把這人說成某人又是否""德高人厚""!? 好一招借題發揮! 本人亦無話可說! 跟"作者"一樣只可表示無奈... 文章中段更"毫無風度"的引入他人女友作評議! 目的我也十分清楚! 當然是用來對這某1作出攻擊! 借用他人女友來作出攻擊! 這所作所為又是否"德高望重"!? 本人只覺到可恥,可惜及可悲!! 之後更過份的一句""作賤自己"",再計同之前"可惜"及"可恥" ,本實是忍無可忍! 曾家煒我跟你講! 我很清楚你的某人便是我梁子浩! 女子便是孫孫! 某人2是李日非! 不知所謂! 你很到的並不是事實的全部! 我同李在之前有什麼諾言你有否知道!? 我是公開名字! 男人大丈夫! 講得出怕咩比人知! 但我絕不為此事作出任何道歉! 因為錯不在我! 要道歉的人應該是背信棄義的人! 及你曾家煒! 不要以為把別人名字改成某人便可變得德高望重! 品格高尚! 不知所謂! 你應對孫孫的無禮作出道歉! 對歪曲事實負起責任!
你結尾的不想多理不想多說有否前後矛盾! 什麼別人以為自己妒忌! 什麼唱衰人地!? 你扼做了一大篇文章的用意何在!? 妒忌我不知道你是不是! 但請你不要再影響孫孫! 我同你講!! 她跟我在一起絕不會是作賤自己! 也不會是可惜! 跟本不應該由你這"局外人" 說出"作賤自己" "可惜" "可恥"! 你這樣說只是相信在你心目中的我作出的評擊! 不是你空想的事便會變成事實的! 嘿... 明白你的人自然會明白對錯... 我對這造無言以對! 只可送你一個故事! 因為你跟主角太相似了! 國王的新衣!
若再人任何人對本人有任何不無! 不妨直說! 是對是錯早已放在眼前! 講多次! 我絕不對我所有言行作出任何道歉!不滿的人可以再扼做言詞! 我梁子浩無任跟你玩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