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積金仔與家人參加社區中心舉辦的遠足活動,遇見即將退休的街坊雄哥。
雄哥與積金仔閒聊時,提到自己將會在退休後與太太環遊世界,他說:「現在子女每個月都給我生活費,退休生活總算無憂!我還有一筆強積金,但我不急於用錢,退休後是否需要立即提取帳戶內的所有資產?」
如無急用可續滾存
積金仔向雄哥解釋:「不一定,你可視乎你的情況和需要作決定。計劃成員到了65歲退休,有兩個處理強積金的方法,其一是一筆過提取帳戶內的所有資產。不過,你應小心考慮如何運用這筆錢,例如可考慮做定期存款或較保守的投資,又或者按自己的情況及需要作其他用途。」
另一個方法就是把累算權益保留在帳戶內,積金仔續說:「以你為例,若你不急於動用這筆資金,或未有其他較合適的投資途徑,你也可以考慮把整筆資金保存在現有或其他強積金計劃內的保留帳戶,讓資產繼續滾存投資,直到你認為有需要或基金價格理想,才一筆過取回全部累算權益。」
不過,積金仔提醒雄哥,若打算將累算權益留在帳戶內滾存,也不應置之不理:「強積金是你退休生活的一筆重要儲備,應好好管理和定時檢討投資組合。」
若計劃成員到達65歲後,未有向受託人申請提取累算權益,受託人便會在12個月內發出書面通知,告知他申索累算權益的權利,及讓他選擇是否把累算權益保留在計劃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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