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於工作上經歷了"震怒"的一天,有一個剛搬進來的新租戶,早上我已在他想先下手為強之事情之前,當面說明了某事的一些程序,"⋯⋯要先經租務和業主審批才可以做⋯⋯請先Hold 一 Hold!" 他也當面OK ⋯⋯
最後,下午再去,那租戶已經完全無視我的說話,私自做了⋯⋯
我懷著平心靜氣去對話,怎料對方給我的回應是——我不明白我這樣先做我的決定有何問題?只要等租務業主OK 了啦!
——即是說,先做好決定才去問主人的意願,不是應該一開始便先守好家規的嗎⋯⋯?
我是惱他不跟程序?惱他使我被人責備?惱他令我上司被人責備?我最惱怒的是感到被欺騙,對方踐踏了我對他的信任,當然也包括了一些他不回Email的前科,引發我對他印象也是一般般!
這種情境,與信仰有少許相似!
信耶穌也有類似程序的過程——悔改,回轉,順服,聽道,行道,斷不能先從不知從何而來的行道作為信仰起首,也不是先決定我的意願再請神配合我,而是應該由我決定順服於神的話作為開始,由神的話影響我的意願而行道!
如果連基督徒都只用自己的方法去選擇 "最好的",那 "基督" 二字可以隨時刪去,可以成為 "自我徒" "成功徒" "祝福徒" 或是其他徒了∼
又或者,若基督徒不是用同等語言和價值觀的話去溝通,那也只會讓人更惱怒!

怒髮衝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