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花蓮民宿旅遊發展 可獲高達百萬扶持金
實際投入超300萬元的區級“花蓮民宿”專案若繼續增資擴產,最高可獲100萬元扶持資金。記者昨日從高明區瞭解到,該區于近日出台了《促進花蓮民宿休閒旅遊與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對“花蓮民宿”專案的審批、融資及財政扶持等作出多項規定,希望通過政府引導、自主經營逐步形成“花蓮民宿”休閒產業鏈,增加農民和村集體的經濟收入。
經營戶納入中小企業擔保基金服務物件
據瞭解,由於高明在生態環境方面具有相當的優勢,該區多年以前就開始經營“花蓮民宿”,其中塘夥村、盈香生態園等花蓮民宿專案取得了不錯的效益。但近年來隨著各地“花蓮民宿”專案的增多,高明不少“花蓮民宿”遭遇遊客人數減少、效益不佳等發展瓶頸。
為此,高明近日出台的《意見》對花蓮民宿的發展提出多項扶持政策。據瞭解,為了解決“花蓮民宿”經營戶在經營過程中遇到的融資難問題,該區提出,將允許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為農戶發展“花蓮民宿”所需貸款提供信用擔保,引導和鼓勵各金融機構積極為“花蓮民宿”發展提供貸款。
而對具有較好的經營效益和還款能力,符合“花蓮民宿”休閒旅遊業發展規劃,達到標準化建設和規範化管理要求的經營單位和個人在信貸資金上將優先支援,在貸款利率上給予適當優惠,並將“花蓮民宿”經營戶納入享受該區中小企業擔保基金服務的物件。
花蓮民宿專案審批將享“綠色通道”
在財政扶持上,《意見》規定,對經評選確定為區級“花蓮民宿”重點且實際已投入300萬元以上(含300萬元)的“花蓮民宿”新舊專案,如繼續增資擴建的,區政府以新擴建的實際增資額為標準,按企業與政府1.5:1的比例給予該專案財政資金扶持,財政扶持資金最高限額為100萬元。
同時,該區將對“花蓮民宿”專案的審批啟動“綠色通道”,簡化審批程式,杜絕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該區規定,對在村民合法用地上按批准興辦的“花蓮民宿”建房,建設和國土部門給予更靈活的措施,免收房屋建設配套費;對“花蓮民宿”的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採取先征後退的方式,在地稅部門依法徵收後,由財政部門將地方留成部分退還給納稅人。
另外,該區提出各鎮街“花蓮民宿”要錯位發展,“花蓮民宿”發展重點鎮、重點村將列入旅遊行業主管部門旅遊產品推薦名錄,統一包裝行銷,擴大品牌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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