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次寫溝仔病(經典病系列 --- 溝仔病)以後,突發奇想又想打一篇相反的題材,其實說到相反,也不過是不同性別而已。
其實本人定義溝仔病這個問題是源於大家也應該很是熟悉的俗語---姣。這樣寫出來,相信大家也更容易明白是什麼意思了吧。
好吧,回到主題。本人的立場就是:每一個女生其實都有「姣」性,視乎多還是少,不過嘛,多數我寫得出來的都是為世人所不容阿,什麼什麼的,至少,我不容。
我們引用經典例子中的其中之一,話說我就有一個女生朋友,現在還是不是朋友也難說了,因為我也不知道寫這篇文可以得罪多少個女生(扮鬼臉),那麼呢,她就從中一開始便被我們班所排斥,其實根據我的標題你就可以猜到一二,就是因為她太姣了。
起初我也不太討厭她,只是有一點點不想接近,不想理會,然後到中二偶然之下,就被老師安排坐在一起,順理便成了朋友啦,即使不是朋友,關係也不錯的說。隨她也認識了*「溝女王」 (詳情留意上篇經典病系列 --- 溝仔病),亦因為與她的熟悉而明白到為毛別人會覺得,真的難以接受她的行為。
在當朋友的時期,難不免會什麼也接受得到,比較護短,但是到後期,多聽了同學的意見,我才真的慎重面對這個問題。
其一,話說我們中二放學的時候總是會留在課室裡,聊天的聊天,打電玩的打電玩,先要澄清啦,我倆就是比較不太親女生團的,而是身邊總有一兩個男生,而她就是那種與男生之間沒有太多芥蒂,可以親密接觸的類型,我希望沒有定義錯,而且就比較開放。所以呢,事情就發生了,她頭倚在一個男同學的肩上,然後被老師見到,第一次也說沒什麼所謂,就當作是買個教訓,但是一而再再而三呢,我就真的無話可說了。經此事後,我也跟她私下談過,因為後來有老師叫我跟她談談此事。
她就說:嗯!我以後會注意,改善的了。
可惜,事實並未如意,反之,還有更多的問題出現。
其二,如上篇所指,我認為真的朋友之間牽牽手,搭搭膊頭真的可以的,我能接受到,但是令人費解的事,為毛要坐在別人的腿上?我是指坐在別人的大腿上,而那個別人是一位男生,同性的還好吧,男生的,才了玩遊戲,我真的想不到有什麼正當理由可以這樣做,然後就有某些女生向我投訴,她們覺得太過份了,完全不能接受,我當時盡了朋友的義氣,叫她們那就不要看阿!而且當時我的心態是覺得,還好吧,只是坐著而已。
去到後來,當我明白真的要切實社會的要求時,我明白到自己之前的心態是多麼不可取。大家要明白香港雖然說是一個較開放的社會,但是也不代表他們的骨子裡也改了,所謂江山易改,死性難移,你也強不了叫一個中國人接受同性戀吧?那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才了神跡出現。在這個情況下,我們就可以推斷出,我的朋友又被老師所見到了,好像是同一個老師,當然後來是責備了一番,就是毫無理由可言,為毛可以這樣做呢?
其三 ,也有一種比較常見的,不也就是對著男生說話特別大聲特別大反應的,完全是雙臉人,當對著女生面對同一件事的時候就可以輕聲細語,最大聲也不過是:
阿∼∼∼?
看見這個輕飄飄的∼你也明白我是在指什麼語氣了吧。
著實是不明所之,明明是相同的事,難道男與女說出來會有所不同的嗎?我猜本質是一樣的吧,用不著瞪大眼,扯著嗓的叫出來。
其四,雙手好像樹熊一樣環著別人的脖子,這是沒有理由的吧?我可以假設是你們是男女朋友或者什麼什麼的,但是環著別人脖子……難道你想充當別人的圍巾,我猜你的本質沒有那麼純吧?
其五,又是聲音上的問題,明明說話不是嗲嗲聲的,但是面對著男生就特別嗲,喜歡鼓起包包臉,扮那些動漫女生才會有的動作,要若看文的你們還是覺得這是沒什麼問題的話,那就當我是在自說自話吧,不過我就受不了了,即使多漂亮,多醜都好。
不過這次也好,現在是無論男的醜帥煩,她們這種人也會貼上去,即使男的掐她們的臉也會鼓起臉拍開他的手,不過就聽不到什麼大力的聲音,反而令人覺得有點欲拒還迎……的感覺呢。
不能說是她們全錯阿,因為所有錯都是雙方縱然下來的。
只說我的論點,我的看法對她們又有一點不公平,看看她們怎麼想吧。
一、「那把才是我的真聲音。」?
曾幾何時,在下午吃飯的時候我問我朋友一句,為毛你總是會扮那種聲音,她就說:那是因為那是我的真聲音阿!我聽得哭笑不得,真?假?我不知道勒,但是我唯一知道的是,你平日用什麼聲音多,那就是什麼聲音,不過要是你又喜歡說本人我會扮聲音,那麼看看情況,我的情況比較合理吧,拿著別人的玩偶筆袋扮聲音,或者再不是就搞怪的唱歌時候用,你有見過我是為溝為講而用嗎?要是有,本人會於此先說一聲抱歉,日後我不會再這樣做,而我希望看著的你也是,謝謝。
二、「我只是說話而已,何來溝之說?」?
又是一個主觀與旁觀的問題,首先,當你講的時候,當然你會覺得無問題,因為現在你是說的那一方阿!你要是覺得有問題,你還會用嗎?在我們的立場,每一次你用這把聲音的時候就是對著一些男生,自然就會成了我們謠言的把柄吧。再且,先不說對著異性怎樣,對著一些班上受歡迎的人物,那些人都會扮得嗲嗲的,令人費解。
三、「他們只是針對我而已。」
這就是令我感到最想笑的一句回答,不要問我這句的出處在哪裡,我想說出來的那個人想想,要是真的只針對你一個的話,那麼就不會有很多女生也為這件事而覺得煩,覺得傷心了吧,要是你覺得你是最可憐的那一個,或者你真的盲目到看不到自己四周的人也是會遇到這種事的話,那麼我都無能為力了。
有人會問:你寫這篇文你不怕被班上的人排斥你嗎?不怕別人討厭你?
老實,要是我真的怕,我現在早已不會寫出來。而且錯就是錯,完全沒有因為要顧體面什麼什麼之說,我假若真的什麼也不說,本人才覺得我是害了你的那個人。不過現在也好,自己一個,起碼給我空間想更加多。
問題二:你全都說了,我們還能做什麼!?不是在玩我們嗎?
如果你真的覺得你全都做了,那麼就改吧,不過我就不信你會改了,要是真的改了,現在我就不用那麼氣的寫這篇文出來了吧。你想想,你做這種事出來,也不過是想引別人注意,現在你引到了,你還令我寫到這篇文了,真厲害。平平凡凡不好嗎?難道要你們不要搞突出很難嗎?你看到這句覺得很委屈的話,那麼你就想想為毛我會說你是搞突出。
我沒有打算玩你們任何一個。
我現在好與壞朋友,什麼同學阿,只要是人,我覺得你的行為太過份,我也會寫的了,反正,這就是我發洩的地方,我生你氣也不是一些不可理喻,毫無原因的氣,我就是有事例有理據。
還有,我要重申,我這裡之所以會叫作病,是因為我認為你認識異性沒問題,你可以勾手搭腳,喜歡做什麼也行,不過就是不要太過火,把手伸向別人私人部位或者敏感部位,那算什麼呢?
好自為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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