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天國,路西法作為天使長,至少位居要津,豐衣足食;在大洋國,溫斯頓作為外黨員,搵朝唔得晚,成天穿著有破窿的內衣褲,吃著粗糙、有異味的人工合成的飯菜。
二、在天國,耶和華至少賜予路西法自由意志,要叛變要開戰什麼都隨他去;在大洋國,英社發行新語,推行雙重思想,嚴格控制黨員與無產階級的腦袋。「自由」?這是啥?能吃的東西嗎?
三、同樣不滿現狀,路西法至少知道自己叛變的理由,並且可以自發地採取行動;溫斯頓除了對一張舊照的記憶與身體發出無言的模糊抗議訊息外,沒什麼可以證明叛變可以改善大洋國目前的狀況。
四、叛變之際,路西法至少有一大堆志同道合的跟隨者;溫斯頓則只有自己一人,由於無法確認身邊有沒有持同樣想法的人,甚至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瘋了。
五、叛變期間,耶和華的軍隊應戰至少明刀明槍;對於溫斯頓而言,大洋國政府的秘密警察卻是暗箭冷防。
六、叛變失敗,路西法至少在一部分人心中成了烈士;溫斯頓在大洋國卻成了「非人」,連曾經存在過的痕跡都被抹煞,比《灼眼のシャナ》的火炬還不如!
七、根據典籍記載,路西法所在的地獄至少可以BBQ,根據《一九八四》,溫斯頓前往的一零一室裡卻存在著因人而異的「世上最可怕的東西」!
八、路西法從地獄出逃後,也還是之前那個路西法;溫斯頓從一零一室被放出來後,卻已經不是之前那個溫斯頓了!
九、路西法至少知道自己反叛的對象是誰;溫斯頓卻對自己所恨的「老大哥」一無所知--除了歐布朗告訴他的那些內容外。
十、路西法是否耶和華的一隻棋子,這至少值得討論;溫斯頓被大洋國政府利用來鞏固其極權統治,卻無可置疑的事實。

路西法

溫斯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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