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界貳號
把所有的東西放在同一個籃子裡是不好的。
stillmad
暱稱: 青ゆ空
最新文章
•回家
•木薯也變毒
•社評:內地三市陷阱 開...
•出位敢死隊
•破壞樂土的賤民
文章分類
•全部 (1246)
•Meromero Park (116)
•安樂家居 (12)
•冷知識 (174)
•垃圾口水 (26)
•超渡事項 (11)
•精選人生百態 (60)
•未分類 (847)
訪客留言
最近三個月尚無任何留言
日誌訂閱
尚未訂閱任何日誌
網站連結
尚無任何連結
最近訪客
最近沒有訪客
Meromero Park
日誌統計
文章總數: 1246
留言總數: 94
今日人氣: 119
累積人氣: 37544
站內搜尋
RSS 訂閱
RSS Feed
2009 年 7 月 16 日  星期四   晴天


領匯前後 分類: 未分類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3888

在體育界,我們知道什麼是公平競爭。比如說柔道比賽會分重量,其他運動大多會分男女;學界賽更會分年齡。

在商界,卻沒有人走出來,團結小商戶,要求大商家和大型投資者重視競爭的公平性。

例如樓市的真正用家——一眾買樓前資產只有幾十萬的小市民——就要以幾十萬的資本,硬拼資產幾百萬、千萬以上的投資者(很可能為數幾十人的公司)「競爭」買樓。結果當然是成為輸家的佔大多。請問天理何在?

又例如屋村商場。用高價地租和高級裝修威迫利誘,鼓勵商場使用者開發奢侈品市場,謀取暴利來交租,變相把供應老百姓生活所需的小商家踢走,就因為他們謀利能力較弱。這就是公平競爭?一個射箭一個開槍,一個游泳一個跑步,這也可以同場競爭的嗎?真是笑話。那是幼稚園生都知道不公平的競爭啊。

自由市場順利運作的條件之一,是公平競爭。作為商場的營運者,必須提供真正公平的競爭場地,才算是有社會責任。



2009 年 7 月 15 日  星期三   晴天


雷曼事件再跟進 分類: 未分類

議員難當迷債和事老 證監力拒政治壓力/文﹕李先知

【明報專訊】隨覑七一遊行過去,一眾雷曼迷債事主都心知失掉了一個向政府與銀行施加最大政治壓力的窗口。然而,有政壇中人卻擔心迷債事主會在萬念俱灰之時,把心一橫,以更激化的行徑來爭取他們的訴求。七一遊行之後的周日,部分事主試圖衝擊禮賓府或許正是一個警號。就在這樣的背景下,以前保安局長葉劉淑儀為首的多名獨立派立法會議員,連日來正試圖扮演和事老的角色,想促使證監會與銀行達成一個事主可以接受的和解方案。不過,昨日官場傳來耳語謂,這事難矣,因證監視他們與銀行的和解談判是該會執法行動的一部分,所以一切要保密,以及不存在要經過第三者來跟銀行談判的問題。

只要大家翻看雷曼迷債的分銷銀行名單,便會知道這16家銀行,包括了有國家做後台的中銀香港、交通銀行和中信嘉華,以及主席曾幫曾特首競選的東亞銀行等等。在一般人眼�堙A他們無論在北京或是在本港都應該甚具政治影響力,可惜,這回他們的影響力完全失效了。

上述銀行高層十分不滿意政府的一眾財金系統高官,已是金融圈子�堛漱蓿}秘密。他們私下訴說,今次事件暴露了政府的財金官員完全無法駕御證監,以致銀行與證監的談判一直陷入僵局。有銀行界人士慨言,如今連那些根本沒有向金管局或證監投訴的近半個案,以及那些市值近乎零的迷債,銀行也願意賠六成,但證監仍然不收貨。

不過,證監當然也有自己的版本。該會行政總裁韋奕禮在立法會聆訊中便明言,六成的回購價對於那些市值還有六七成的迷債投資者並不公平,因為錯在銀行一方,但根據賠償方案,銀行的損失竟然低於投資者。同時,他對銀行透過媒體向證監施壓也極之不滿,因而在聆訊中公開警告銀行,他們與證監的談判要保密,否則會觸犯刑事罪行。平日說話斯文有禮的韋總裁,看來這回真的憤怒了。

正因銀行與證監互不相讓,因此談判近日再度陷入僵局。對於很想忘掉此事,讓銀行可以重新正常營業的一眾銀行家來說,他們自然焦急萬分。因此,官場耳語透風謂,銀行界中人正試圖找一些有分量的人幫手,在幕後充當和事老。

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以葉劉淑儀為首的一眾獨立議員連日來正試圖扮演這個和事老的角色,在銀行與證監之間游走。然而,這群議員的良好意願恐怕難以落實。官場耳語指出,證監堅持他們與銀行的談判是調查「銀行以不良銷售手法推銷迷債」的一部分,所以必須保密,因而亦不存在要靠第三者斡旋的問題。

另外,由於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出席完立法會的雷曼迷債聆訊後,早已離港渡假,要到本月底才回港,而署任行政總裁簡俊傑平日又主要打理內務,所以這回議員恐怕連找證監高層面談都有困難,更遑論介入證監誓言要保密的談判。

然而,亦有知情者指出,儘管證監中人對於自己的獨立執法地位十分執著,並且很在意人家影響他們的執法工作,但在證監的網頁�堣]明確列出,「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在諮詢證監會行政總裁後,可書面指示證監會繼續秉持其監管目標或履行其任何職能(如行政長官信納此舉是合乎公眾利益的做法)」。

換言之,政府是有權指示證監的,只是不知何故,政府高層一直不出手,才出現了銀行與證監的對峙。難怪有人開始在說,若曾財爺還想角逐下任特首,這是時候顯露真功夫了。

李先知 歡迎回應 網誌﹕http://blog.mingpao.com/LSZ.htm

+ + +

商界的可怕之處,就是如果有人使用不良手法得到暴利,其他人為免成為相對窮戶,也得效法,結果還真像迫良為娼。所以監察人的確有責任在「大爆發」之前自把害群之馬拉出來處理掉……



2009 年 7 月 14 日  星期二   晴天


當插手插太大的時候 分類: 未分類

非 法 宗 教 23 條

譬如在蘇巴什古城附近一條沒有漢人居民、但鄉書記仍是漢族的維吾爾村,王力雄看到鄉村學校對於少數民族宗教生活的規限與政治教育。即使在他探訪的當時正值暑假,學校看門人告訴他,教師仍須每周四天回校上「政治學習」,主要學習內容便是關於「分反裂」,其中重點,還包括在7月5日後迅速在全球伊斯蘭社群中成為「疆獨代表人物」的熱比婭之「問題」文件。

而觀乎校園設施,亦可以發現官方在平時便對村民生活有覑明文的抑壓:這所農村中學牆上的宣傳板,列出23種被指為「非法宗教活動」的行為,包括:

一、強迫他人信教

二、強迫他人封齋

三、私辦經文學校

四、按傳統方式主持婚禮

五、縱容學生禮拜

六、以傳統方式干預社會生活

七、在官方之外組織朝覲

八、按傳統收宗教稅等

九、擅自興建宗教場所

十、沒有官方證書主持宗教活動

十一、跨地區宗教活動

十二、印發宗教宣傳品

十三、接受國外宗教捐贈

十四、到國外進行宗教活動

十五、隨意發展教徒

十六、攻擊愛國宗教人士

十七、國外的宗教滲透

十八、教派紛爭

十九、傳播邪教

二十、散佈與官方不一致的言論

廿一、集會示威遊行等

廿二、建立反革命組織

廿三、其他妨礙秩序的活動

每項均配圖並以漢文和維文兩種文字說明,巨細無遺、最後一項的「其他」,可謂將個人宗教生活封得滴水不漏。

假如說學校如此抑制宗教生活,是但求消除民族隔膜,那在本就是屬於宗教的清真寺內設下規條,則令人感到難以理解了。

王力雄在維吾爾語稱為克里雅的于闐縣,參觀了有800年歷史的艾提卡清真寺。該寺幾年前新蓋了一座新建築,但由於不能比政府辦公樓高,建築的拱項不能按原來設計建成4米高,王力雄形容為有如「縮覑脖子」。但更匪夷所思的,是在作為經堂的老建築內,掛覑一個維文牌,與他同行的穆合塔爾為他翻譯如下:

六不准:

一、不准國家幹部、學生和不滿18歲的青少年參加清真寺的任何活動

二、不准搞聖戰宣傳,煽動民族糾紛

三、不准進行民族分裂的宣傳

四、不准看和傳播聖戰方面的書、雜誌、印刷品

五、不准干預行政部門的正常工作

六、不准搞跨區域的宗教活動

另外又有「三限制」:

一、星期五的主麻(即聚禮日)不准超過半小時

二、乃瑪孜(即禮拜)的要按原來的風格和形式,不准變換其他形式

三、18歲以下的青少年不准進入

王力雄了解原文意思後,深深感到「『宗教自由』的標榜就好像是在說反話一樣,成了諷刺。」

而這些譏諷,日後便成為爆發種族衝突的原因。

文 王雙 編輯 陳立衡

+ + +

因原文太長,只截了後半。我在想啊……如果香港的基督教也受到這樣的限制(尤其是18歲以下不能進參加教會活動和進教堂這一點),不知道會引起多少國際關注……而如果公平起見,任何不屬科學、娛樂的活動也不能讓未成年人參加,那麼GCD的各種宣傳GCD精神活動、甚至資本主義所謂的自由市場,是不是也全部不能讓他們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