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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8 月 16 日  星期六   晴天


華麗米露屋 驚訝 分類: Meromero Park

 昨天開始qooza的rss又能餵米露了。

這陣子出現了很多超華麗的米露屋:

天上掉下來的食物……真惡搞。

還有某隻全身都是向人葵的膠蛋朋友,家裡充滿了熱鬧的氣氛。

 



2008 年 8 月 15 日  星期五   晴天


官商勾結背後的問題 分類: 未分類

馬嶽﹕公務員利益中立之崩壞      2008年8月15日

【明報專訊】梁展文事件彷彿駱駝背上最後的稻草,一下子將近年市民對「官商勾結」的不滿都引爆。這不是公務員事務局所說的「個別事件」,而是標誌覑整個公務員以中立利益施政的制度的崩壞。

退休高官轉投商界,近年愈來愈多,簡單一數有鍾麗幗、陳祖澤、許雄、李明逵之前的三任警務處長、梁世華、崔崇堯、李家武,而出任公營企業(如港鐵、市建局等)高層的更多不勝數。

現機制沒法防止官商利益輸送

港英年代,英商影響力最大,公務員掌決策大權,政策長期向工商界傾斜,但那個年頭「官商勾結」之議反而較少,一個原因是高官退休後,多回祖家真正「退休」,並不會與本地財團有明顯的利益牽涉。但「港人治港」後,高官退而不休,便招利益衝突之議。

前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顧汝德的名作Uneasy Partners指出,殖民地年代沒有民主但沒有招來太大反抗,關鍵之一是港英政府少有介入個別行業或產業,或補貼個別企業,因而港人相信殖民地官員可將公益(public interest)與私利(private profit)分開,對制度的不滿減低。隨覑近年政府補貼個別產業和規管愈多,政府的很多簡單決定,往往牽涉財團數以億計利益。梁展文事件揭露的致命問題是:政府現有的申請和審批機制,根本沒法防止官員和財團利益輸送。如果一名高官在任時與某財團有默契,作出有利財團的決定,以換取退休後年薪數百萬的厚職,現時的機制根本無法防止。

現時機制根本無法偵察利益輸送。第一,政府倚賴當事人自行申報利益,而有關查核機構根本沒有調查的權力或能力去查證申報是否屬實。第二,有時當事人只需申報利益了事,便可繼續執行職務;像今次審批委員會主席竟然是當事人的中學同學,申報了便可假設利益中立嗎?第三,申請者將來的工作是否與退休前職務有關,亦靠當事人申報,政府根本不可能調查或「跟蹤」當事人,看其申報是否屬實,將來工作會否改變,會否有利益衝突等。事實上,退休官員將來職務有否利益衝突,可能已不重要,如果厚職只是事後的付款,「案發現場」根本不在將來的私人機構。

問題焦點在市民對制度的信心

問題的焦點不在「冷河期」,加長冷河期只是要財團拖長付款時間,增加有關交易的不穩定性而已。問題的焦點在市民對制度的信心。如果有關審批機制過往數年,完全沒有否決過退休官員的申請,公眾只會將之視為橡皮圖章,現任官員也會將申請視為必然批准的例行公事,在任期間會有動力安排「退休」後的高就,制度變相在鼓勵利益交換。如果在公眾心中,公務員和商界已變成二而一、一而二的管治利益集團,任何政府委任的包含官商的審批委員會,也只會被視為執行這集團利益的程序工具而已,市民對政府施政的公正性,信心將全然破損。

作者是中文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香港民主發展網絡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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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沒有人會反對大家一起有賺的做法。所以,問題不出在利益輸送,而是普通人的生活水平被這樣的事如何影響。當基層市民發現自己的薪金所換取生活水平、工時的長度以及孩子的教育機會對比富有人家的,簡直就像是古代的奴隸及皇帝之比,覺得高官和商業機構頻繁的「互相合作」的結果是犧牲了自己的利益,是合理懷疑。也許有人會質疑薪金是按照生產力而訂,然而長工時加上低人工,不就剝奪了工作人士接受持續教育的機會,還談什麼平等晉升機會?



2008 年 8 月 14 日  星期四   晴天


辦好奧運就是人權? 分類: 未分類

 潘嘉偉﹕反思北京奧運  2008年8月13日

【明報專訊】北京奧運,全世界的焦點都集中在中國首都北京。一直以來,北京為圓奧運之夢,作了各種安排和承諾。2001 年申辦奧運時,為了能成功申辦,北京市負責申辦奧運的副市長劉敬民當時表示:「申辦奧運是實現和發展人權的過程,由北京舉辦2008年奧運會有助於改善中國的人權;任何人都有權參與自己關注的事,中國人渴望舉辦奧運,這就是人權。」其他中國官員包括當時北京申奧代表團成員之一的副總理李嵐清及北京奧運申辦委員會秘書長王偉當時亦作了類似的承諾。

一點也看不見人權如何得到改善

我們作為中國人當然也為北京能夠舉辦奧運而感到鼓舞,然而,7年過去了,除了興建所費不菲的運動場館以及一片唱好的政府宣傳片之外,顯示中國即將成為世界大國的氣焰之外,我們一點也看不見人權如何得到改善。相反,近幾個月來,卻有愈來愈多的中國公民被公安無理帶走和拘禁,被帶走的理由多是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或類似的控罪。被捕的大多是異見作家和住屋被強行拆遷的訪民,更有些維權律師及民間法律工作者及其家人仍然受到無理軟禁,他們的孩子甚至因父親或母親參與維權工作而被剝奪上學的權利;此外,一些為維權人士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亦多次受到政府的壓力,被威脅他們和他們所屬的律師事務所不要接辦一些維權案件,否則不讓他們通過本年度律師執業證的註冊審查。

其中最禍不單行的是北京維權人士葉國柱。幾年前,他的房屋因北京以奧運改造城市為名被強制拆遷,但沒有得到應得的賠償,導致生活無依,孩子失學,最後被迫上訪。在經過多次上訪無效之後,於2004年8月,他與天津訪民鄭明芳聯同其他訪民申請萬人大遊行,但最後卻被捕,同年12月18日被冠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在天津潮白監獄服刑。今年7月26日原本是葉國柱刑滿出獄的日子,但刑期屆滿前幾天7月22日卻突然被北京公安國保人員從監獄帶走,7月26日那天下午葉國柱的弟弟葉國強更被宣武公安分局預審科的警員叫去,給了他一份刑事拘留葉國柱的決定書。正如他弟弟葉國強一樣,我們都非常困惑葉國柱還沒有出獄,怎麼會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公安何以可以如此無法無天。

其他維權人士如北京維權人士胡佳只因撰寫文章批評政府便被以言入罪,於今年4月被判刑3年半;黑龍江富錦失地農民代表楊春林因去年7月組織一項「不要奧運要人權」的簽名運動而被捕,今年3月24日被判刑5年;廣東法律維權人士郭飛雄因數年前參與校對出版一本關於瀋陽政治腐敗的書而被誣陷「非法經營」,於去年11月被重判5年,他被拘留期間曾向律師投訴在看守所遭酷刑逼供,他的太太張青表示他們的女兒至今仍被拒升讀中學;山東失明「赤腳律師」陳光誠因揭露山東臨沂政府計劃生育強迫墮胎而被誣陷「聚眾擾亂交通」和「故意毁壞財物」,最後於2006年8月被判刑4年3個月,其妻袁偉靜去年8月準備出發到菲律賓代陳光誠領取「麥格賽賽獎」的「新興領袖獎」,但於北京國際機場被邊防管理官員扣押護照,其後更被暴力強行帶回山東,至今一直被嚴密監視。

希望中國實行以民為本制度

這些人受到無理和違法的對待,但主流媒體一面倒為北京奧運唱好,彷彿歌舞昇平能蓋過一切,好像為了北京奧運彰顯中國的大能,只得無奈地犧牲這些人,報道這些人的狀�G被視為沒有新聞價值,不值一提,甚至有人認為既然北京舉辦奧運已成事實,我們還提這些幹什麼。

北京申辦奧運以改善人權的承諾是中國官員自己許下的,北京官員絕不能每次被外國政要、外國媒體和關注中國人權的組織與人士問及中國人權問題時,便橫蠻無理的指他人把奧運政治化。自己許下的承諾沒有兌現卻含血噴人指控他人藉人權問題把奧運政治化,這是我們的國家領導人應有的態度嗎?這是依法治國應有的做法嗎?

以上列出幾名維權人士的近�G,希望讓公眾理性判斷他們的情�G是否值得我們關注,同時亦希望公眾明白為何我們到最後一刻還積極爭取北京真正落實申辦奧運時改善人權的承諾。北京奧運的宣傳口號是「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作為一直關注中國人權、法治與民主發展的中國人,我們亦有同一個夢想,希望中國不要只顧顯示國力,各級官員應該緊守法律,實行以民為本的制度。

作者是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執行秘書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網址:

www.chrlcg-hk.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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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辦奧運就是人權……看來中國在如何接受自己人和別人對自己的批評和要求這一點上,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畢竟,對個人的要求永遠都低於對一個「社會制度」的要求。人們可以忍受有個別人士耍賴,但是對於團體/制度就不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