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一種最高層次的表現,絕對、絕對不是被用來佔有、擁有或操控的,更不是用婚姻來降低它的層次。
如果你還無法理解這樣的觀念,不能認清愛的本質,那麼你是沒有立場和條件去被愛的,更別說是結婚! 」
看到這一段,彷彿恍然大悟似的~~
回想昔日也是有過佔有、擁有或操控別人的經過~~~好深刻~但是我已經將所有的原故~因果都向那位被我傷害的人一五一十的道出來~
其實所有都是一些因果種及無明種而影響我日後對......(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