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llebelle+↘Allen Iverson:They can not break me.╳The only way to break me is to kill me. °ღ♥¸¸.•*´‾`♥﹂And everything that does not kill me╭makes me stro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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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1 月 11 日  星期三   晴天


箴言(來源:http://www.chinesebible.org.hk/bible_ot20.htm) 分類: 未分類

箴言(來源:http://www.chinesebible.org.hk/bible_ot20.htm)
 
21:1 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
21:2 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
21:3 行仁義公平,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
21:4 惡人發達(註:原文作“燈”),眼高心傲,這乃是罪。
21:5 殷勤籌劃的,足致豐裕;行事急躁的,都必缺乏。
21:6 用詭詐之舌求財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財,乃是吹來吹去的浮雲。
21:7 惡人的強暴,必將自己掃除,因他們不肯按公平行事。
21:8 負罪之人的路,甚是彎曲;至於清潔的人,他所行的乃是正直。
21:9 寧可住在房頂的角上,不在寬闊的房屋,與爭吵的婦人同住。
21:10 惡人的心,樂人受禍,他眼並不憐恤鄰舍。
21:11 褻慢的人受刑罰,愚蒙的人就得智慧;智慧人受訓誨,便得知識。
21:12 義人思想惡人的家,知道惡人傾倒,必致滅亡。
21:13 塞耳不聽窮人哀求的,他將來呼籲也不蒙應允。
21:14 暗中送的禮物,挽回怒氣;懷中搋的賄賂,止息暴怒。
21:15 秉公行義,使義人喜樂,使作孽的人敗壞。
21:16 迷離通達道路的,必住在陰魂的會中。
21:17 愛宴樂的,必致窮乏;好酒、愛膏油的,必不富足。
21:18 惡人作了義人的贖價;奸詐人代替正直人。
21:19 寧可住在曠野,不與爭吵使氣的婦人同住。
21:20 智慧人家中積蓄寶物膏油;愚昧人隨得來隨吞下。
21:21 追求公義仁慈的,就尋得生命、公義和尊榮。
21:22 智慧人爬上勇士的城牆,傾覆他所倚靠的堅壘。
21:23 謹守口與舌的,就保守自己免受災難。
21:24 心驕氣傲的人,名叫褻慢,他行事狂妄,都出於驕傲。
21:25 懶惰人的心願,將他殺害,因為他手不肯做工。
21:26 有終日貪得無饜的;義人施捨而不吝惜。
21:27 惡人的祭物是可憎的,何況他存惡意來獻呢?
21:28 作假見證的必滅亡;惟有聽真情而言的,其言長存。
21:29 惡人臉無羞恥;正直人行事堅定。
21:30 沒有人能以智慧、聰明、謀略敵擋耶和華。
21:31

馬是為打仗之日預備的,得勝乃在乎耶和華。

世上掌權的都在神掌握中嗎?連那些獨裁的暴君也在內?
21:1 在所羅門王時期,君王擁有絕對的權柄,甚至被視為神一樣。但這節箴言指出,只有神才有終極的權柄管治全球。或許很多君王並沒有意識到這點,但世上有權勢的君王確實都在神掌管之下(有關神藉君王完成祂旨意的例子,請參賽10:5-8)。

這事我做得沒錯,動機呢?動機……這……
21:2 人常會為自己所做的事找藉口,但神能透過人的藉口看穿人行事的動機。在不易辨明所做的是否正確的時候,我們常需要慎重地抉擇,可以先找出自己的動機,再問“神會不會喜歡我做這件事的動機呢”,最後再作抉擇。神並不喜歡我們為了得報答而行善。

你看重自己對義行的追求過於你的奉獻嗎?
21:3 獻祭並不是用來賄賂神,遮祂的眼不看我們的過錯。如果我們待人處世不符合公義的原則的話,不管怎樣慷慨地奉獻,也不能贖罪。

你有沒有急於行事、籌劃不足而導致失敗的教訓?
21:5 能忠心地完成屬世的任務是一項偉大的成就。這需要人按照計劃,耐心地實行才成。勤奮不是大多數人的天性,而是出於堅強的性格。不要尋求輕易快捷的解決方法,要作神殷勤的僕人。

別人犯錯有沒有為你敲響警鐘?你是否覺得與己無關?
21:11-12 以別人的過錯作借鑒,強過自己犯錯後才得教訓。我們應該先聽別人的勸告,從中汲取教訓,以免自己冒冒失失地在困難中摸索,弄得焦頭爛額。

我們做在窮人身上的,原來不只是做在他們身上……
21:13 我們應幫助窮人,為他們服務,並保護他們的權益,因為可能有一天我們也會有同樣的需要。

“今天有錢今天花,反正神不會叫我缺乏……”
21:20 這是一節論積穀防饑的箴言。現時的信用貸款服務,令許多人面臨破產的邊緣,消費的慾望使他們用盡所賺的錢。凡花盡他所有的人,他的消費已超過了他所能負擔的。聰明人會量入為出,留下一部分,以備不時之需。神悅納有遠見、能節制的人。屬祂的子民應當省察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支出,看看是神所喜悅的,還是自己所喜悅的。

有沒有人想賄賂神?
21:27 這一節經文所描述的獻祭和賄賂不相上下。人怎樣賄賂神呢?他們去教會參加聚會,作十一奉獻,或做義務工作,但這些事奉並不是出於對神的愛和委身,而是盼望神報答他們。但是神說得很清楚,祂盼望人順服祂、愛祂,勝過守宗教儀式(參21:3;撒上15:22)。神不單要我們犧牲時間、精力與金錢,祂更要我們獻上內心——完全的愛與虔敬。我們能夠賄賂人(參21:14),卻不能賄賂神。

神的掌權和人的本分是成功的兩方面,應如何看待?
21:31 這是一節有關備戰的經文。如果沒有神,即使你準備好一切也是徒勞。當然,有了神的幫助,我們也須盡上自己本分作好準備。成事固然在神,但這並不免除我們的責任。祂可能要你出版一本巨著,但事前你必須學習寫作;祂可能使用你到海外作宣教士,但事前你必須學會外國語言。如果你能盡你的本分好好準備的話,祂就能使用你來成全祂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