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苯基羥基錫 Triphenyltin hydroxide(TPTH)
有幾毒?
TPTH,就是三種農藥之中,被指是毒性最高的一種。美國環境保護局(EPA)在1999年發出對TPTH的報告中提到,若把毒性分為四級(一級為毒性最高),吸入TPTH屬於一級,食用及皮膚接觸則是二級,對人類有致癌風險。
點用?
綠色和平表示,TPTH在內地的使用非常普遍。在美國,TPTH只能用在3種農產品上:胡桃、薯仔和甜菜,而最高用量則限於每畝地分別不能超過24安士、9安士和8安士。TPTH有液體藥和水溶性粉末兩種,通常是灑在農作物上,以防止植物受真菌感染。
農夫保護措施
農夫使用時,必須穿著能覆蓋全身的衣物、穿上防水手套和水靴、眼罩和頭罩;清洗有關農具時都要穿起化學圍裙。這些保護措施都是受到法律規管的。
三乙膦酸鋁 Fosetyl-Al
有幾毒?
三乙膦酸鋁,相對於TPTH,毒性不算強,對人類身體最明顯的即時影響是會刺激眼睛。長期服用的話,雖然未有足夠證據證明它對人類是一種致癌物,但在實驗研究中,當以高劑量餵給雄性老鼠,結果卻會出現膀胱癌。不過,三乙膦酸鋁是一種有機磷殺菌劑,而外地對於這種殺菌劑存有疑慮,其中對人類的神經毒性仍在評估中。
點用?
理大應用生物及化學系名譽學人余海虎教授說,三乙膦酸鋁亦是一種殺菌劑(fungicide),主要是用作防止植物幼苗、根部、菜莖和果實腐爛。一般是灑在農作物的葉上,又或是在種植前灑在泥土上。
大陸常用農藥
在大陸,三乙膦酸鋁是常用的農藥,有售賣的農藥公司稱,其用途廣泛,可用於黃瓜等瓜類、番茄、豆、辣椒、茄子、芹菜、馬鈴薯、十字花科蔬菜、葡萄、蘋果、水稻等。
外國限制
美國環境保護局(EPA)文件中,規限三乙膦酸鋁只能用在指定的農作物上,例如杏仁、人參、牛油果、橙、菠蘿等,其他一律不能使用。而在農產品上找到的殘餘劑量也有上限,除了柑橘類生果可以有最多0.5ppm,其他的上限是0.1ppm。
噻苯隆 Thidiazuron
有幾毒?
有別於TPTH和三乙膦酸鋁,噻苯隆少用在菜田上。它是一種落葉劑,主要用在種棉花。收割前,灑在田上,令棉花枝上的葉脫下,方便收割。美國EPA對噻苯隆的毒性等級定為:食用三級;皮膚接觸、吸入、眼睛刺激等都是四級。不過,雖然它對人體的毒性較低,EPA在另一方面提出三乙膦酸鋁或會對半水性植物和體積較小的哺乳類動物有影響。所以,EPA對於噻苯隆的用量也有設定上限,一般情况的使用量不能超過每畝0.125磅。
點用?
余教授說,噻苯隆是一種細胞分裂素,可以令綠葉仍在青綠的狀態時,迅速把營養轉移到植物上部的幼嫩棉鈴,並且不會枯死。除了催熟,它還可以令葉脫落,提高採收的效率。
麥教授亦說,雖然我們一般不會食用棉花,但它還是有機會進入我們身體�堙C「台灣去年發生的黑心油事件,就是有標榜高質素的食油商,把廉價的棉花籽油攙雜其中。」食安中心曾經就此撰文,解釋棉花籽油一般可以食用,不過要先經過精煉,否則會導致不育。
剔除 解釋欠詳盡 修訂過程草率
香港管制農藥落後
今年八月正式實施的《食物中殘餘除害劑規例》,由二○一一年開始諮詢公 眾,為三百多種除害劑訂立最高殘餘量,翌年在立法會通過。綠色和平項目主任連佩怡說,在此之前,香港對於農藥的管制,只有甲胺磷被列在法例中管制,其他只靠食環署在抽驗蔬菜時,根據國際食品法典中訂立的標準判斷是否危險,若驗出有可疑,再逐個個案交給專家分析研究,確定含量的確會對人體造成傷害,才決定檢控。換句話說,菜農要知道哪些農藥不能使用,就只有參考國際食品法典和在香港法院判過的案件。政府在諮詢文件中,也提到過往抽驗蔬菜時,若遇到有違法的情况,由於沒有仔細的法例可援引,其實執法上並不容易﹕「儘管第132章的一般條文訂明,所有售賣供人類食用的食物都必須合乎衛生、未經攙雜和適合人類食用,但目前並無特定法律條文規管食物中殘餘除害劑的含量……因此,在檢控有關的食物商 前,中心需評估每一個案,以證明有關食物樣本不適合人類食用。」
持份者是誰?「中央有關機構」
經過兩年過渡期,在正式實施前半年,政府在一月十四日向立法會提交的修 訂文件中,建議剔除附表中其中三種農藥,原因是「接獲一個持份者的建議」,提到「食品法典委員會並未就這三種除害劑制定 最高殘餘限量和殘餘物定義,而這三種除害劑在限量標準和殘餘物定義兩方面的規管在國際間並未有共識」。當日在會議上,立 法會食物及衛生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成員曾經詢問持份者是誰,何秀蘭說,官員的回答只是「中央有關機構」。「國家質檢局幾時提意見刪除規管三種農藥的殘餘上限?理據為何?若有書面意見,應公開予公眾查閱;若只是口頭,當局必須解釋為何國家質 檢局只是口頭說話,便有改變香港法例的力量。還有什麼一國兩制?」
會議最後十五分鐘 官員才簡介修訂
除了剔除的原因解釋有欠詳盡,何秀蘭亦說,這個修改的過程也很草率。食環署長雖然獲賦予權利,對於附表中的內容修改,「但修改要再過立法會,像一般修改法例的過程,諮詢、辯論」。她說,在 一月十四日的會議上,原本的議題是關於動物權益,「討論了個幾兩個鐘,直至會議最後十五分鐘,才聽到官員簡介這個修訂」。按照一般會議的模式,這最後的十五分鐘,通常用來討論一些「比較簡單的問題,又或是一些技術性問題」。那麼,現階 段反對修訂的議員,可以做些什麼?「那就要等政府刊憲,刊憲過後,我們審議時就可以有否決的權力。」該事務委員會副主席何俊賢則說,「當初政府並沒有預料反響會這樣大。我們要相信我們的制度,絕對不是國家質檢總局說一句,我們就改例。如果有其他人有意見,他們提出,我們也一樣會聽。這事情鬧大了,當局是政治敏感度不足,應該多做解釋。」
另外,今年一月,政府在第133章《除害劑條例》中,再加上《鹿特丹公約》和《斯德哥爾摩公約》規管三十三種和九種除害劑。這條例禁止任何人製造、輸入、售賣、使用該幾十種除害劑,除了用作實驗室研究或化學分析。
文 陳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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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所謂的亞洲價值觀就是「明明是有問題,總之我說沒問題那就算數了,反正死的不是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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