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界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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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9 月 25 日  星期二   晴天


只旺金融? 呆滯 分類: 未分類

撤花紅改聘散工
零售業風光不再     2007年9月25日


【明報專訊】曾幾何時,百貨零售是不少女性嚮往的行業。香港百貨商業僱員總會外務總幹事鄭乃恩指出,10年前本港零售業百花齊放,日資、華資、中資百貨公司林立,從業員底薪加佣金普遍有7000至8000元,月入過萬的亦大有人在。時至今日風光不再,從業員月入5000元或以下的,已是常事。

陳小姐現時在時裝店任職售貨員,底薪只有4000元,若生意好,連佣金一個月可以有5000至6000元收入。她指出,在金融風暴前,本港零售業暢旺,不少公司除佣金外,亦設有不同類型的獎金,故收入不錯,但現時收入已大不如前,較以前少了三分之一左右。她說﹕「最大問題是,較難找到一份長工!」

鄭乃恩指出,自多間大型超市結業及日資百貨公司倒閉,加上本港早前經濟不景,不少公司為節省成本,除取消所有花紅、獎金外,亦更改僱傭方式,多聘請散工或合約工,當生意較旺時,售貨員才有工開,因此在時薪低、開工日子不足的情�G下,月入低至3000元亦不足為奇,故不少從業員近年相繼轉行至較高薪的家務助理。
 

+++++++++++++++++++++++++

私就親眼見過有小公司請大學畢業生,會寫網頁、弄動畫,也竟然月薪只有5K……香港什麼時候窮成這樣了。



2007 年 9 月 24 日  星期一   雨天


如果不喜歡 無奈 分類: 未分類

一直都不明白為什麼全民投票就是民主。
大家喜歡的東西都不一樣,如果那些不喜歡現行經濟制度的人的生產力也只能往那個經濟制度裡放出出力,那豈不是情同強姦?
而且是每天8小時以上的強姦。

我真的無法理解那些所謂的政治理念。

反正真正有意義的都只是物流,內部如何分配資源和使用生產力,只要整體出力合符最低要求就可以容許存在,一國N制其實並無不可。



2007 年 9 月 23 日  星期日   晴天


法官失言 分類: 未分類

健吾﹕核突是什麼意思?      2007年9月22日

【明報專訊】直到今天,我仍希望壞孩子是傳媒,是他傳錯話。

兩名少年,情投意合,出雙入對,共賦同居,並跟父母同住。後來事情有變,一方被控以「與未滿21歲的男童肛交罪」。罪成不成,先擱下不談。法官大人那一句「案情好核突」,問心,我覺得很刺耳。

他可以說「同性戀是有問題的應接受心理輔導,他們可以祈禱可以接受《發條橙》式心理治療,自自然然可以See the light!之後又是一條好漢」,或,他可以說「同性戀沒有問題不過法律暫時規定與21歲以下少年肛交是違法的,我唯有照做」。

我以為,事件已經判決,大家才大剌剌的高談闊論。誰知道上網找判辭,才知道原來事件仍未作結。法官大人,如果傳媒沒有傳錯話,那為什麼你會在事件沒有完結之前,就交出「核突」兩字?這是哪碼子的價值批判?有沒有妨礙司法公正?

核突?「核突」這兩個方塊字,不用問黃念欣博士,我想有更多更圓滿的演繹。早前,深夜有一宗車禍,半夜兩點多火燒「掃把佬」。據報消防員為移開在前座已被燒成焦炭的女事主,可憐肉身下半已跟車廂座椅燒成一體。消防員輕輕一拉,上半身跟和座椅同根生的下半身像一隻雞髀一樣,即時被扯開。報紙具體描述女事主的焦肉如何被扯開兩半,那才算核突吧?

問題就是這兒了。如果,社會上層的領導者,想用一個「情緒語言」就把事情總結,把所有事情都變成個別事件──沒有代表性,沒有深層意義,所有事都可以歸納成個人質素「有問題」、「好核突」,做人也真夠簡單。

大抵,他們不會知道,在網路社會,世界變得更細,童年變得更短。聽說,台北以前的同志,3個月要1000元台幣,去買3個電話號碼,在公廁的牆內寫下方可。現在呢?少年的純真傳說寫得很短,年華老去快得離奇。十二三歲少年網上交友,性取向認知可能變得更早。網上幾個鍵,滑鼠一滑,又是一個溫柔鄉。

最近跟一個社工朋友談過,他說他「終於」可以做「同志輔導」服務。他說,年紀最小的個案只有12歲。

天呀,12歲?他性經驗可能比這篇文章前的我和你多100倍呢!12歲還挺起胸膛說:「是的,我是喜歡同性,又如何?」當社工先生回話,說他也有掙扎過自己的「性別身分」之時,12歲說:「不是吧?我很早已經知道我要什麼了。哥哥你會想你是不是基嗎?」

你說,你說怎麼辦?

小朋友,問題是,你知道安全性行為是什麼嗎?你知道安全套該如何用嗎?你知道你喜歡的是什麼?你又知道有些人很自私嗎?你以為跟你喜歡的人有同一個病會不會有問題?你的快感是有責任和後果的,你明白嗎?

所以我對社工朋友所服務的機構,真的致萬二分敬意。在這個道學橫行的社會,有志願組織提供正確而實用的同志輔導服務,真的,They need guts!

同志,你喜歡也好,不喜歡也罷,是一種「存在」。需要的,是支持、是協助。有時候,我寧願香港擺明車馬說同性戀是刑事罪,所有同性戀者也是罪人。至少明刀明槍。一句「核突」把一件事情總結,簡單又快捷,含混又滑頭。聽說,法官也會使用精細的法理語言。脫口而出的一句「核突」,是他口說他心嗎?

我真的希望是傳媒傳錯話。要不然,如果社會上層思維是如此懶惰、如此僵化,你說,你說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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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是希望這只是個別法官心裡的想法。我知道我要求太高。但是我希望法律面前真的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