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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1 月 29 日  星期二   晴天


全因有你 分類: 未分類

見怪不怪
種票疑雲越揭越多,對此,特首曾蔭權居然回應說,對於這些投訴覺得「見怪不怪」。

曾蔭權自己正是通過小圈子選舉產生的特首。在特首選舉的背後,有多少的政治與經濟利益的交換實在難以估計。這麼一個通過不公平及不公正的小圈子選舉產生的政府首腦,自然對於選舉存在舞弊現象覺得見怪不怪。但對於任何稍微具有公民意識的人來說,即使只有一宗個案亦觸目驚心。

媒體繼而揭發,原來審計署早在○六年已經對選民地址登記的處理機制提出質疑及警示,選舉事務處過份依賴選民自行申報,並沒有要求申請人出示證明文件以確保住址資料真確,這一漏洞可能為種票行為提供溫床,最終損害選舉公平。但是,在二○○七年至二○一一年間擔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的林瑞麟似乎對審計署的建議置若罔聞,沒有採納審計署的建議改進對選民地址核實工作,以杜絕種票發生的機會。既然林瑞麟早在四年之前已經對選舉漏洞心知肚明,那麼如今他大概與曾特首一樣,對區議會選舉的種票疑雲亦是見怪不怪吧!

特首曾蔭權在將林瑞麟從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擢升為政務司司長的時候,曾經誇獎過他「務實進取、迎難而上去辦事」。特首眼中作為公務員典範的林瑞麟,為何在擔任選舉事務第一把手的四年之間,竟然對選舉制度的重大漏洞愛理不理呢?相反,對於嚴重違背民主原則的立法會議員替補機制,林瑞麟則大力支持。他居然被曾蔭權提拔為政務司司長,我們也只能向這一對難兄難弟學習見怪不怪的本事了。

利奧
自由撰稿人

+ + +

所謂的特首選舉,其實就是一班以政經文化手段侵略香港的傢伙們選出最佳的侵略策略協調人。



2011 年 11 月 28 日  星期一   晴天


綠色生活﹕播種有秩序! 分類: 冷知識

種植第四課

【明報專訊】小小種子,在泥土上生活和成長,若播種方法不當,作物因此在不良環境下長大,

過度擠擁,或集中在花盆一角生長,情�G好比10個大胖子擠在100呎居所生活,健康快樂才怪!

所以,要植物健康成長,先要了解不同播種方法特性,然後再判斷適合的播種方法。

播種,不是隨意將種子撒在泥土這麼簡單!

播種預備:叫醒種子

選取合適的種子在合適的時間播種是種植成功的第一步。同一包種子,有些能發芽,有些則不能,它們每顆看似一樣,怎樣可選到最「精壯」的呢 ?家居種植導師Kit表示,「種子要夠大夠重才表示結實、健康、生長速度快,最簡單的方法是將種子浸在水中,選沉底的用;另外是打破種子的休眠狀態,例如通菜或瓜類,可先將種子浸於暖水8小時;芫荽、沙葛等則可用工具破開種皮;而薰衣草則可先冷藏。由於種子需要合適的發芽溫度才能發芽,故必須配合耕作時間表,太早播種可能會導致緩慢及不平均的發芽情�G、疾病及幼苗的損傷等。購買時,可留意包裝袋後的資料。

小貼士:埋入泥中

任何種子都可直接播到泥土然後成長(稱為直播),但有些作物較適合在細小的盆上育苗然後移種至較大的花盆內成長(如番茄、瓜類),有助它們根部生長健康,或增加產量,如西蘭花則可刺激開花,洋裢則可包得更緊,但有些植物則因為以下原因不適宜移種而要選用直播﹕

1. 根系受損後難於復元(如豆類)

2. 根類蔬菜主根受損,容易出現歧根(如蘿蔔)

3. 生長期較短的作物,移種後幼苗所需復原的時間佔去生長期較大的比重(如白菜仔、塘蒿)

原則上把種子撒在泥面,不用泥土覆蓋,種子一樣可以發芽,不過有機會澆水時把種子畄散,或被陽光及風弄乾等,所以建議埋入泥中。一般來說,種子不宜埋得過深或過淺,種植深度大約是種子厚度的1至5倍左右。愈大的種子,相對要埋得較深。

主要方法﹕

1. 穴播

穴播是先預留一定播種距離的方法,一個穴撒下2至5粒種子,發芽後再疏苗或每穴選留一株。種植數量少、生長期長(如番茄、辣椒、瓜類)、種子體積較大(如金蓮花、荷蘭豆)或採用單株單盆種植都用穴播較為合適;昂貴、罕見或不熟悉的種子(如香草、新品種的植物)最好用穴播方法在苗杯育苗,待苗長大穩定後再行定植,這樣較易掌控狀�G。

方法:

1. 將泥土倒至花盆的7至8分滿,撫平土壤後用小瓶底或手指壓出播種用的凹穴,深度約種子厚度的1至5倍左右,並按蔬菜的大小,在一定距離壓出另一個播種穴,如種荷蘭豆,凹穴距離約6至12吋

2. 視乎蔬菜的發芽率及種子大小,每個播種穴撒下2至5粒種子

3. 每個播種穴的種子應保持相約距離,不要互相堆疊,若播種5粒種子,可先在穴中央播下一粒,餘下4粒播在周圍

4. 將周圍的泥土覆蓋在種子上。用手掌輕壓種子上泥土,讓它們緊密接觸

5. 澆透水,直至多餘的水分自花盆底流出

2. 撒播

撒播是直接將種子撒於泥土,缺點是有可能出現播種量多,幼苗缺乏生長空間的情�G,所以在下種前,先要因應花盆大小計算用種量。撒播適用於體積較小、發芽率低(如薰衣草、迷迭香)、價錢便宜或生長期短的種子(如莧菜、生菜),採用邊疏苗邊採收的方法種植的(如白菜仔、甘荀)或多株單盆種植都可選用撒播。

方法:

1. 如用較大花盆,撒播前,將適量的種子與5至10倍乾沙混合,均勻地撒進盆內

2. 用手掌輕按壓種子上泥土,讓它們緊密接觸

3. 澆透水,直至多餘的水分自花盆底流出

3. 行播

行播的好處是令作物生長得較有條理,減低日後疏苗的工作,適合蔬菜如甘荀、白菜等。行播方法簡單,就是挖出橫向的溝槽,將種子平均撒入溝內,再覆上泥土,溝間的距離視乎蔬菜所需的行距來決定,部分種子包裝袋後有註明,亦可約相等於成長後作物的直徑。

方法:

1. 將泥土倒入花盆約8分滿,然後用間尺或手指挖出溝槽

2. 溝槽的深度視乎蔬菜種類而定,基本上,溝槽深度約1厘米,或一至兩粒種子的厚度

3. 種子按一定的距離,平均撒在溝槽�堙A發芽率低的種子可多播一些

4. 將溝槽兩旁的泥土覆蓋種子上,厚度約等於種子的高度便可

5. 最後用手掌輕按壓種子上方的泥土,讓種子和泥土緊密接觸

6. 澆透水,直至多餘的水分自花盆底流出

出世啦!

看到幼苗在泥土一天一天生長出來,令人興奮不已,但它們看似弱不禁風,我們應怎樣照顧?

Kit﹕「播種後要充分澆水,宜用出水較細、水力最弱的噴頭,或將花盆浸於淺水盆中吸水,避免畄散種子。以後每天檢查泥土的濕潤度來判斷是否需要澆水,最好每次多澆一些,但次數減少,藉此刺激根系向下生長。同時要留意如使用較淺的苗杯、苗盆等育苗器具,在猛烈陽光下容易令幼苗缺水,如有需要,適度遮光。當幼芽長出,則要慢慢增加陽光照射,以免幼苗徒長幼弱。若幼苗期較長,可採用假植,即將幼苗移植到另一個較大的苗盆,泥土中加入小量肥料,讓其繼續生長,此舉可促進根系發育,培育更壯健的幼苗。」

文 李佩雯

圖 陳淑安、鄧宗弘

編輯 方曉盈

+ + +

違反直播限定的問題,我也中過招……哈哈。真是心痛極了。



2011 年 11 月 25 日  星期五   晴天


香港不再香 分類: 未分類

學術訪問被當黑工 異見者斥入境處荒唐

【明報專訊】對內地《南都周刊》前副總編輯兼時事評論員長平,透過「輸入人才計劃」申請來港陽光衛視工作但8個月仍無音信,長平昨日向本報表示,入境處正調查他在3月份到香港浸會大學作訪問學人時收取報酬,有在港「打黑工」之嫌,以致到陽光衛視工作的簽證申請需時。長平直指入境處說法「荒唐」,沒理由學術交流也要工作簽證。

申港工作被拖 港府稱年初違例

中大及浸大的學者均不同意入境處的看法(見另稿)。本報就長平個案向浸大查詢,浸大昨回應指出,大學會不時邀請內地學者來港作學術交流,但強調「雙方並無僱傭關係」,這間接反駁了入境處的說法。浸大補充,若浸大聘請外來學者來港教學及工作,不論長期或短期,都會協助學者申請工作簽證。

曾因多次撰寫批評內地政府文章、今年1月被南方報業集團解職的長平,因獲香港陽光衛視聘為高層,今年3月起申請經輸入人才計劃來港,但原僅需1個月審批的個案,拖了8個月都無下文,卻又不作解釋,令人關注是否有政治考慮。

長平指本報周一(21日)報道此事件後,入境處終肯回應他,指審批時間久是因為「本處在審核有關申請時,發現你(長平)涉嫌曾在港以旅客身分,未經本處許可下,從事僱傭工作因而違反逗留條件。本處現正調查……待調查有結果後,本處會繼續審理你的申請」。他致電追問下,入境處才回應指涉嫌的非法工作是指他今年3月在浸大講學,並要求他親自回香港當面說明,長平認為這是荒唐要求。

長平出示浸大傳理學院副院長黃煜的邀請函,信中浸大邀長平於今年3月至5月赴港,望通過課程、講座、研討會等向傳理學院講學,開拓學生視野,信中指「學院將支付張平(長平的原名)赴港往返交通及在港住宿費」。長平指此信證明此行純是學術交流,並無薪酬,只得車馬費(約每月6000元)及大學提供單人房。

入境處﹕工作性質是關鍵

長平強調無獨立授課,只是當嘉賓與授課教師作一些課程講座,絕非受僱或非法工作,若訪問學人這樣交流講學都要申請工作簽證,他恐怕「全世界都會笑話」,希望媒體能公開討論。但入境處消息人士強調,車馬費也可是薪酬,入境處決定入境旅客是否非法工作,關鍵是工作性質而非酬勞高低,故堅持調查長平是否違逗留條件,是合理做法。

學者:僅收車馬費不應視受僱

【明報專訊】海外學者到本港大學講學交流,大學一般都會支付車馬費甚至機票費用,那怎樣才算是「受僱講學」而要向入境處申請工作簽證?有大學教職員坦言,當中有灰色地帶,有時不易界定,但浸大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及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蘇鑰機都認為,若長平在港無獨立授課兼只每月收約6000元車馬費,按理應毋須申請工作簽證,若入境處這樣也嚴厲詮釋為「違反逗留條件」,恐會妨礙學術交流。

嚴厲詮釋礙學術交流

蘇鑰機指出,若講學者每天僅收約200元車馬費或生活費,應不能視之為受聘教學,他和杜耀明不約而同指出,訪問學者若真的在港授課,月薪起碼都在四五萬元以上。曾經邀請長平在自己課堂作嘉賓向學生講述內地新聞及媒體情�G的杜耀明稱,長平只是嘉賓,並無獨立授課,更沒有主理任何一科目,故他認同長平並非受僱教學。

港大發言人稱,外地學者在港大的交流講學一般較少會超過一個月(長平來港近3個月),若外地學者在港大講學數個月以上或者涉及較具體教學工作,大學一般會要求對方申請工作簽證。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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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嘗試透過法律途徑規管學術交流,製造學界白色恐慌、削弱市民對法治的信任又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