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長約10米左右o既馬路,將佢隔開兩段,各有紅綠燈。
第一段綠燈時第二段就紅燈,第二段綠燈時第一段就紅燈。
兩段綠燈完結後兩段都會出現頗長o既紅燈時間。
遵守交通規則o既話,你係第一段路,首先見到紅燈緊,
咁就等啦,之後第二段路綠燈啦,係第二段路o既人可以過馬路,
行到中間位,但係第一段路o既我依然紅燈緊,繼續等...
第二段路綠燈完到第一段路綠燈,但第二段路已經紅燈,
我就行到一半卡住,本來第二段路o既人亦順利過埋第一段路...
太唔公平啦,點解佢地可以順住個燈勢過,反方向就卡住?
然後第一段路綠燈完,兩段路再次進入長紅燈狀態,
只係一條唔夠10米o既路,要等兩次紅燈,幾分鐘先可以過晒?
偏偏答77號番工一落車就要面對一段咁o既馬路,
而放工亦唔會行去果邊,即係長期只可享用呢個燈位唔方便o既一面。
諗起都扯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