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主昌促公開監控賭場吸煙區空氣質素保員工健康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劉焯華主席
民主昌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書面質詢
儘管博彩企業負責人對於娛樂場控煙保員工健康各有說法,但在
商言商,據政府官員來立法會答辯時透露,六個博彩企業旗下共四十
四個娛樂場已無一例外設立吸煙區,而所佔面積比例亦無一例外貼近
最高限額,達百分之四十五至百分之四十九。面對現實,娛樂場控煙
保員工健康之當前急務,需切實發揮現時對各娛樂場空氣質量監控機
制的作用,亦有賴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協調各博彩企業及早改進。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特區政府官員聲稱已展開對全部娛樂場吸煙區進行空氣質素監
測,但要待全部四十四個設吸煙區的娛樂場空氣質素監測完成
才會有結論。然則特區政府可確保在什麼時候完成對全部四十
四個設吸煙區的娛樂場空氣質素監測?今年第一季內是否可以完成?
二、 對全部四十四個設吸煙區的娛樂場空氣質素監測報告及結論會
否全面公開?會否設置公開便利的申訴機制,讓知情人士對空
氣質素監測報告提出質疑及相關資料,以便特區政府即時進行
覆核檢測,以及清理空氣質素惡劣的吸煙區?
三、 當六個博彩企業旗下共四十四個娛樂場已無一例外設立吸煙區
,而所佔面積比例亦無一例外貼近最高限額,達百分之四十五
至百分之四十九。面對如此現實,行政長官會否親自或指令相
關主要官員主動協調六個博彩企業的負責人,要求基於企業的社會責任,及早改進娛樂場控煙保員工健康?
民主昌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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