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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5 月 9 日  星期三   晴天


民主昌民主新民主智對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決議案的表決聲明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決議案的表決聲明

 

民主昌、民主新、民主智

 

  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未能公平落實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選舉權利,以致絕大部份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還未能有行使提名與選舉行政長官的權利,造成小圈子選特首,官商勾結親疏有別利益輸送的痼疾。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決定及相關解釋,儘管澳門在基本法框架內將來也可以普選特首,但二零一四這一屆選行政長官仍只能由選委會選出。

  鑑於香港特區要等到二零一七年才開始普選特首,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不讓澳門特區在二零一四年這一屆以一人一票選行政長官,尚可理解。

  現在,特區政府提出的行政長官產生辦法修正案,不僅無助於對付小圈子選特首,官商勾結親疏有別利益輸送的痼疾,連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名門檻都沒有降低,選舉委員產生辦法也沒有改進,並無任何實質進步。

  我們期望緊接著香港特區到二零一七年開始普選特首,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隨即改進,一人一票普選特首,根治小圈子選特首,官商勾結親疏有別利益輸送的痼疾。



2012 年 5 月 8 日  星期二   晴天


質疑強推2+2方案,又強推經濟房屋卸責方案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8/5/2012民主昌議程前發言

  特區政府統籌政制及展諮詢,立場偏頗,官方諮詢文件由始至終不肯公平列出增加直選減少非直選方案作為諮詢選項,既表明要量化諮詢意見,卻不辦一人一票民意收集,不委託具專業公信力機構,就增減立法會直選、間選、官委議席之意向進行科學的隨機抽樣調查,強行為官方奪取公眾背書,將要把權益受損的澳門居民推向更深的困境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現在進行的公共房屋發展策略諮詢,實際上是強行推短中長期推卸經濟房屋責任的卸責方案,把「澳門居民要求「公共房屋輪候有期」的要求,棄如敝屣。經濟房屋確保申請登記機會的保障,經濟房屋每年建量的承擔,經濟房屋用地儲備的承擔,經濟房屋輪候期的承擔等等,都完全被排擠在諮詢方案之外。由五月三日至七月一日為期六十日的諮詢。特區政府官方聯同親建制社團主導連場諮詢走過場之後,完全排擠經濟房屋確保申請登記機會的保障,經濟房屋每年建量的承擔,經濟房屋用地儲備的承擔,以及經濟房屋輪候期的承擔,亦即系統性推卸短中長期經濟房屋責任的既定方案,就可能強行過關定案

  澳葡政府在澳門回歸過渡期的九十年代,實行每年登記申請輪候,為解決合資格輪候戶的住屋需要,陸續建造的社會房屋單位約一千五百個,經濟房屋單位約二萬八千個。社會房屋是回應貧困戶的房屋訴求,數量相對較小,但輪候時間應該較短,濟民所急。相反,經濟房屋乃固應一般基層市民的房屋需要,數量理應相對較多。可是,特區政府披上「社屋為主經屋為輔」的外衣,實質上推卸經濟舫屋的責任,把政府承擔的房屋責任萎縮到只針對貧困戶,實質上是政府對支援居民基本生活質素的大倒退!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出賣市民利益的公共房屋政策的突變,往往是小圈子選特首,官商勾結親疏有別利益輸送的產物。一九九九年澳門特區第一屆行政長官選舉時,在由二百名選委小圈子推選特首的黑箱作業中,房地產霸權發功,強行改變了牽涉千家萬戶的公共房屋政策。公元二千年,行政長官何厚鏵及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隨即宣佈,停止興建任何新的公共房屋項目,包括經濟房屋項目與社會房屋項目。這些房屋政策上的重大突變,事前沒有進行任何公眾諮詢,連行政長官何厚鏵在特首競選的政綱中也從未提及。由於政府每年接受登記申請輪候,卻缺乏樓宇供應,經濟房屋和社會房屋的輪候隊伍愈來愈,在二零零四年共達約兩萬輪候戶。在二零零四年後,特區政府竟乾脆決定停止每年接受登記申請。

  上屆特區政府面對重大社會訴求,終於啟動一萬九千個公共房屋單位的輿建,又在二零零八年底提出的澳門特區政府二零零九年施政方針內明文承諾,「在二零零九年第二季,將會按照修訂後的公共房屋相關法例的規定,接受居民申請社會房屋以及經濟房屋。」

  踏入二零零九年,澳門特區展開新的行政長官小圈子選舉工作。在由三百名選委小圈子推選特首的黑箱作業中,房地產霸權發功,小圈子選特首再次令房屋政策突變。特區政府在二零零九年沒有接受居民申請經濟房屋。到現在都不接受申請。按照政府現在進行的公共房屋發展策略諮詢,二零一三年也一不一定會接受申請。

  事實上,經濟房屋的需求量多少,立即籌辦一次經濟房屋申請登記便有答案。

  本人呼籲特區政府不要把諮詢當作拖延時間的工具。諮詢文本所謂研究設公共房屋發展基金,其實現在就應當實行。今年政府刻此提價出售經濟房屋,理應立即將出售經濟房屋收入設定為特區政府房屋發展基金指定資源之一,以便專款專用,長期支援特區公共房屋建設。緊接萬九公屋進一步步興建經濟經屋與社會房屋實際上已有不少現成土地資源。本人重次促請特區政府急民所急,把手上可建設六千多個公共房屋單位的土地全面規劃推出,在今年內應配合推行新一輪經濟房屋申請及社會房屋申請;立即著手規劃將遷往跨境工業區的批發市場原有土地,以及收回二零零八年拍賣後只交一成訂金便長期閒置之兩幅筷子基住宅地,充實在開發填海新城之前的公共房屋用地。

 



2012 年 5 月 6 日  星期日   晴天


政府勾結社團硬推方案,不僅阻政制進步,更直接害民生 忿怒 分類: 未分類

繼硬推2+2之後,又來硬推經濟房屋卸責方案,由3/5王至1/7的澳門公共房屋發展策略諮詢,又係表面上多渠道收意見,實質伙同親建制社團壟斷發言場合,而諮詢文本內短中長期策略措施都刻意刪除經濟房屋申請登記,供應量,輪候期等所有環節的承擔......60天諮詢期後,恐怕又來一個超高效點算意見定案了.......



2012 年 5 月 5 日  星期六   晴天


民主智特引用國內殘疾人士條例關注殘疾人士權利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書面質詢

根據第2/2009號行政長官公告,《殘疾人權利公約》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三十一日起在國際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效,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生效。其中第二十七條工作和就業列明,締約國應當採取適當步驟,包括通過立法,除其他外:在勞動力市場上促進殘疾人的就業機會和職業提升機會,協助殘疾人尋找、獲得、保持和恢復工作;促進殘疾人在開放勞動力市場上獲得工作經驗。

特區政府為落實《殘疾人權利公約》在本澳的實施,也曾做過不少工作。關於《殘疾人權利公約》的實施情況,中國政府於2010830日向聯合國提交了初次報告,有關中國澳門對殘疾人的工作和就業保障方面,主要著重於平等和不受歧視,及規定對殘疾僱員作出特別保護,以及規定就業政策應包括有助殘疾人投入就業市場及創造其他勞動形式的技術性和財政性鼓勵,即自行創業、職前培訓、重新適應工作和庇護工場。根據澳門特區2006中期人口統計,殘疾僱員數目佔總受僱人口的0.3%

就有關殘疾人士的工作和就業保障方面,本澳的政策和措施,相對鄰近地區,在立法保障方面,仍有提升的空間和作出規範的必要,以便殘疾人士能夠從法律層面上獲得工作和就業的保障。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國內《殘疾人就業條例》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並為其提供適當的工種、崗位。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台灣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條則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六十七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一人。相對本澳來說,現時對於殘疾人的工作和就業,明顯地缺乏法律的保障,因而導致受僱比例偏低的現象。請問特區政府會否考慮參照鄰近地區的做法,結合本澳的實際情況,透過修訂現行的法律或另行草擬新的法律,明確地設定公、私營機構僱用殘疾人的比例數目,以保障殘疾人工作和就業的機會?

 

                            民主智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



小城山寨民意大生產 驚訝 分類: 未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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