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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昌促以豪宅稅對付豪宅市場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劉焯華主席
民主昌
二零一二年四月三十日
書面質詢
澳門特區經濟繁榮,地產發展商一再指出:隨著經濟不斷增長,澳門居民對物業素質的要求越來越高,不但優質屋苑受市場歡迎,豪宅更是越來越受追捧。近年本地推出的樓盤,大都聲明是「豪宅」。然而,特區政府未能與時俱進,在稅收方面配合大舉君臨濠江的「豪宅」。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今年五月一日,鄰近地區台北市正式實行針對高級住宅加徵房屋稅,亦即俗稱的「豪宅稅」,把豪宅房屋稅增加四倍以上,藉以伸張居住正義,回應社會貧富不均的問題。特區政府既已在台北設立辦事處,對此項伸張居住正義,回應社會貧富不均問題的措施是否掌握資料?
二、 澳門特區近年推出的樓盤,可謂豪宅處處。特區政府是否掌握具體情況,當中是否有大量符合「獨棟建築、外觀豪華、地段絕佳、景觀甚好、每層戶少、戶戶車位、保全嚴密、管理周全」等八大豪宅條件,而單位面積及價格確屬豪宅級的住宅單位?
三、 特區政府部門、委員會及跨部門機制眾多,當中涉及處理房屋政策的也不少。現在特區政府由哪個部門、委員會或跨部門機制,負責籌備根據本地實況實行針對高級住宅加徵房屋稅,促使佔據本地最珍貴土地資源及湖光山色,但妨礙居住正義,壓抑一般居民房屋權利的豪宅市場,付出應有的成本?
民主昌
二零一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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