譴責以言入罪的政治逼害 促消除惡法重開政治改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先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先生:
我們注意到,繼譚作人、黃琦等人之後,再有異見人士劉賢斌因發表批評「豆腐渣工程」導致四川大地震帶來嚴重死傷慘劇,而遭當局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囚十年。劉賢斌亦是《零八憲章》首批簽署者,是繼劉曉波後內地又一因言獲罪被重判的異見者。
《零八憲章》另一簽署者的四川作家冉雲飛也被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為由作刑事拘留,當局指冉雲飛組織及散佈「中國茉莉花革命」信息。冉雲飛被拘留前發表的博文「社會嚴控下的新聞打壓」中,對中國當局控制新聞,處罰新聞記者的做法提出自己的看法,指出「隨著網絡媒體的勃興,官方的新聞管制必有潰堤的一天,當然這仰賴我們所有追求真相者的共同努力。」但在北京當局對茉莉花革命極度的恐懼反應下,已經有不少人士相繼被中國當局扣留或逮捕。冉雲飛在二月二十日被公安帶走只是其中一個案例。在拘留冉雲飛一個多月後,實在無法找出證據證明其發動「中國茉莉花革命」,因而改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堪稱以言入罪無所不用其極。
另一名曾參與八九民運的學運領袖丁矛因在網上轉發「中國茉莉花革命」的集會信息,二月十九日在四川遭公安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至三月二十八日被正式拘捕。
自內地網民呼籲「中國茉莉花革命」的集會以來,內地至少有逾千參與或懷疑涉案者被遞捕、刑事拘留、監視居住或失蹤,不少網民僅因「翻牆」到海外網站瀏覽相關訊息,即有公安上門傳訊,網民形容為「白色恐怖前所未見」。
「中國茉莉花革命」名為「革命」,實僅是網上呼籲的和平活動,即使按照呼籲者所提出的方式,「只需走到指定地點,遠遠圍觀、默默跟隨,順勢而為,勇敢地喊出你的口號」,也只是極平和的活動。而其訴求包括:「我們要食物、我們要工作、我們要住房、我們要公平、我們要正義。保障私有產權、維護司法獨立。啟動政治改革、結束一黨專政。開放報禁、新聞自由、自由萬歲、民主萬歲。」也是當今執政党──中共自一九二一年建立以來所提倡的。對「中國茉莉花革命」的活動,竟以白色恐怖手段來高度戒備和以言入罪,只能反映統治者內心的虛弱。
北京當局一而再地對溫和提出改革、理性提出政見、提出保護人權的異見人士施以重刑、進行政治逼害,實質上是逼中國人民走上暴力革命之路。滿清皇朝就是慈禧之輩拒絕改革,結果走上覆亡之路。辛亥革命至今只是一百年,殷鑒不遠。星星之火,豈能撲滅?對此,中共比任何人都清楚。
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認為,中國作為《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簽約國,應有義務落實人權公約的相關規定、尊重人民的公民權利、政治權利及各種維護人的尊嚴不可或缺的基本權利。可是,北京當局對人權和不同政見人士的尊重毫無改進,每況愈下,以言入罪不斷,實應予譴責。在此,我們提出以下幾點希望:
一.國務院及地方政府應立即停止所有以言入罪和遏抑言論自由的行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等規定,切實保障公民基本權利不受侵犯。
二.為尊重人權和不同政見,公檢當局應立即釋放所有遭以言入罪的維權人士及異見人士。停止一切政治逼害。卸下「包袱」,消除執政者的恐懼。
三.全國人大常委會應立即啟動機制,全面檢討,清除以言入罪的惡法。
四.自八九民運以後,中國政治體制改革幾陷停頓,這種經濟體制改革單腿獨行,令上層建築(政治體制)無法配合經濟基礎的發展需要,造成經濟改革的成果遭受侵蝕,以致貪腐叢生,危害到國家的健康發展。中國政府應盡快推行政制改革,讓中國循序漸進建立民主的政治體制,真正實現「權為民所賦」,讓國家在人民的同心同德下,實現中華的騰飛。
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本函同日傳送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