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012民主昌在政改諮詢會上發言
今年二月,行政長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報告,在立法會產生辦法方面提及三個方案,包括(一)立法會直選、間選均增加議席,(二)只增加立法會直選議席,(三)增加立法會直選議席並相應減少立法會非直選議席;而在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方面提及兩個方案,包括(一)維持特首選委會職能,只增加選委人數,(二)把特首選委會轉為特首提名委員會,提名候選人交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一人一票選舉產生,交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其後,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決定及相關解釋,已表明儘管澳門在基本法框架內將來也可以普選特首,但二零一四這一屆選行政長官仍只能由選委會選出,至於立法會方面,在繼續維持官委、間選、直選並存的範圍內,澳門特區可決定調整增減各類議席。
鑑於香港特區要等到二零一七年才開始普選特首,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不讓澳門特區在二零一四年這一屆以一人一票選行政長官,尚可理解。在立法會產生辦法方面,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決定是比較開放的,行政長官報告中提及的三個方案均可接受。
可是,特區政府於三月九日發表的政制發展諮詢文件,把行政長官報告中提及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可以接受的在立法會產生辦法方面的民主方案(只增加立法會直選議席,或增加立法會直選議席並相應減少立法會非直選議席)悄悄刪除,強行要市民在直選、間選均增加議席的倒退方案中選擇!事實上,按基本法既有的安排,特區二零零一年增加直選及間選議席而不增加官委議席,二零零五年增加直選議席而不增加官委及間選議席,本已設定逐步增加直選比重的漸進軌道;諮詢文件刻意引導市民接受增加間選議席,絕對是走回頭路。
本人認為,特區政府應立即改進政制發展諮詢文件,把行政長官報告中提及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可以接受的方案,包括同時增加直選及間選議席的方案,只增加立法會直選議席的方案,以及增加立法會直選議席並相應減少立法會非直選議席的方案,公平列出,並設定嚴謹機制收集民意。
行政長官、行政法務司司長,本人現在當面斥責,你們公佈的政制發展諮詢文件,在立法會產生辦法方面,確實存在欺上瞞下延誤政制發展的舉措,要求立即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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