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質詢事項及問題
行政長官於四月二十日前來立法會答覆議員提問,行政長官論及政制發展的工作時表示:在過去一年,當局透過傳媒、學術研討會、議員書面質詢、社團、工作會議等方式,持續收集專家學者、議員、澳門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本澳居民等對政制發展的意見,諮詢渠道暢通。特首又說,在過去一年,透過報章、網站、廣播節目等渠道,共收到120份意見,其中來自政界的有24份、學者23份、市民48份、社團17份、傳媒意見18份;政府亦收到立法議員相關的書面質詢及口頭質詢9份。特首並透露,政府相關部門正對收集到的意見進行分析,政府歡迎廣大市民、議員、商人團體繼續發表意見,相信經過深入理性探討和交流,將可以在《基本法》框架內就政制發展形成廣泛共識,有利相關工作的推進。
如果以上的結果就是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及其團隊一直以來所做的工作,如果上述的形式就算是廣泛聽取和收集各界及居民意見,如果這種守株待兔的諮詢模式可以被接受,那麼本澳的政制發展,何時才能進行深入理性探討和交流?何年才可以在《基本法》框架內就政制發展形成廣泛共識?
數字可以說明一切。在2009年的立法會直接選舉中,十六個參選組別中有十組在政綱內提出推動民主政制,他們合起來的總得票佔百分之七十,在十二個議席中獲取九席。這十個組別對於政制發展的步伐也許有差異,但若以「循序漸進發展民主」作為這十組的出發點,相信不會有何異議。同樣,在今年四月十八日立法會的議程前發言中,有四位分別來自直選、間選、官委的議員,都不約而同地就政制發展發表意見,各人的論述雖有不同,但基調仍是循序漸進推動澳門政制發展。
眾所周知,有關基本法內政治體制的修改,需要五個步驟。第一:要由特區行政長官向中央提交報告,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是否需要修改的決定;第二:要由特區政府將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以法案形式提交立法會審議;第三:要獲得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通過;第四:獲得特首同意;第五:特首將政改方案報請人大常委會並獲得批准。
所以,要進行有關本澳政治體制的改變,確實是存在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飯,要一口一口吃,但不吃飯便手腳無力;路,要一步一步走,但停滯不前便會落後。澳門回歸十一年,是時候改革社會和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狀況,這也就是要改革一條腿長、一條腿短的問題。人一條腿長一條腿短,肯定站不住;本澳的政經發展一條腿長一條腿短,肯定也會出現不穩定的後果。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口頭質詢:
一、行政長官上任以來的兩份施政報告,都表示將廣泛聽取各界及居民意見,充分考慮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整體利益和長遠發展,在形成社會廣泛共識的基礎上,積極又審慎地處理好澳門特區未來的政制發展問題。但從行政長官前來立法會的答問得知,特區政府關於澳門政制發展的所謂意見收集,完全是被動的和消極的,遠遠未能配合澳門特區政制發展的實際需要,也未能符合社會形勢的發展需要。現請問特區政府會否在稍後的政改工作上,改變現時守株待兔的態度,積極地開展和啟動政改工作?
二、鑑於行政法務司司長在政制改革工作上十年如一日,回歸十一年仍停留在接收意見上,對於政改既無時間表、亦無路線圖、更沒有大方向。熊貓命名可以一人一票普選,政改問題卻連一個像樣的民意調查也沒有。請問特區政府因應即將來臨的2013年立法會選舉及2014年行政長官選舉,會否盡快展開全民的民主政制諮詢,著手啟動政改的步驟,使政制發展不致停頓?
三、民主政制發展的過程中,一人一票的普及選舉是其中一個重要環節。選舉過程是否公平、公正,參選人士是否廉潔奉公,都直接和間接影響選舉結果和選舉素質。特區回歸後經歷三次立法會選舉,雖然一次比一次有進步,但過程中仍存在不少問題,例如:賄選、脅選,與及各種形式的不當行為等。請問特區政府在總結過往幾次選舉的經驗後,有沒有制定針對相關違規情況的改善方案?從而使本澳的選舉文化得以提升,令違規亂紀者無法逍遙法外?
民主智
二零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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