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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8 月 2 日  星期一   晴天


民主昌叫陣,促特首到立法會答政制改革與熊貓公投 開心 分類: 未分類

書面質詢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過去歷年來每年都安排至少三次,分別在四月、八月和十一月,親臨立法會接受議員當面提問。今年四月,新任行政長官崔世安來立法會接受提問,回覆本人問題時,聲稱特區政府已注意到市民對發展民主政治體制的訴求,因此今年將會進一步廣泛聽取意見,按照基本法規定作出處理。可是,四個月來未見行政長官就此有任何作為,亦未見特區政府開始就民主政制發展進行公開諮詢。政府統籌推動政制改革,本來亦可以由行政法務司陳麗敏司長負責,但行政法務司只熱衷於處理熊貓,在施政方針民生政策上開宗明義以迎接熊貓為第一要務,而在全民投票選舉事務上則集中於推動五組熊貓命名全民公投的工作,卻未見向公眾說明推動五組熊貓命名全民公投跟政制改革是否相關。一切實有待行政長官關注及公開說明。

  今年立法會會期將近結束,仍未聞行政長官在八月份親臨立法會再接受議員提問的安排。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行政長官可否立即作出安排,在八月份親臨立法會再接受議員提問?行政長官在廣泛聽取意見,按照基本法規定處理政制改革起錨方面,有何作為以向公眾交代?

二、  行政法務司陳麗敏司長熱衷於處理熊貓,推動五組熊貓命名全民公投,是否由於行政長官有意藉此側面啟動政改革,推動普選或建立全民公投制度?可否向公眾說明政府的用意?

三、  既然熊貓命名也需要全民公投?來屆行政長官之產生,是否更需要由全民一人一票選舉?代表各區市民處理市民民生事務的代言人,是否亦應盡快由各區市民投票揀選,並為此建立分區直選產生的市政議會?

民主昌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日

 



2010 年 8 月 1 日  星期日   晴天


工務局解釋長期囤積地處理情況 忿怒 分類: 未分類

仍未敢收回權貴賤價囤地

    土地工務運輸局遵行政長官指示,函覆立法議員吳國昌,繼續聲稱正有序加快處理閒置土地問題,已分析超過一百宗個案,而對於質詢中重點提及的三宗涉嫌囤積土地,則分別表示會研究調整土地用途的可行性,正跟進土地批給程序,以及正分析承批人提交的修改土地利用計劃。

  吳國昌指出,特區成立以來,部份與政府官員關係密切的發展商以賤價長期囤積土地,既延誤本地應有的產業及社會設施發展,又突顯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問題,一再書面質詢,特別重點就兩幅於零八公開拍賣土地,一幅零六年指定作物流中心批地,以及一幅涉現任特首家族零六年獲批地等三種涉嫌長期囤積土地未收回的特別情況,促政府落實以陽光政策,不避權貴收回賤價囤地。今次政府覆函,顯示當局顯然仍未下決心收回涉權貴的囤積批地,而涉現任特首家族涉嫌長期囤積的土地,原來當局還在分析承批人提交的修改土地利用計劃,一旦過關,就可能縱其更改用途圖利!

  有關質詢及政府覆函全文如下:

 

質詢問題

一、  政府覆函承認零六年指定作物流中心的兩萬多平方公尺批地現已須基於新的規劃重新檢討調整土地用途,卻仍採措施收回。既然過去藉口產業發展免公開競投批地已完全荒廢延錯過了發展機遇,特區政府可否向公眾交代如何處置?會否果斷收回土地,從速推動發展,以利產業適度多元化的發展?

二、  政府覆函承認兩幅於零八公開拍賣土地至今竟只交一成訂金而無依約發展,而政府亦已指發展商打算修改的計劃不符合城市規劃條件,卻仍採措施收回。對於土地經公開競投後,投資者在兩年內沒有開發的住宅樓宇用地,特區政府可否向公眾表明,會否切實執行收回土地,以政府直接興建或再公開拍賣的方式,用於增建公共房屋及符合城市規劃的用途?

三、  現任行政長官的家族於二零零六年獲特區政府免公開競投批給一幅一萬多平方公尺的路氹城土地,現在已遠超三年土地利用期仍未動工發展。政府覆函何以偏要完全迴避關於涉現任特首家族獲批地涉嫌長期囤積未收回的質詢?涉特首家族免公開競投批地卻超過指定土地利用期沒有依計劃發展的問題,是否真的碰不得?特區政府會否切實執行收回土地?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零年六月四日

 

 



2010 年 7 月 31 日  星期六   晴天


2010-07-31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憑弱智人士家長會公開行動,澳門向江門借地建院舍的放逐大計徹銷了,澳門填海新城將預留弱智人士院舍用地了



2010 年 7 月 30 日  星期五   晴天


民主智促政府公佈地債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書面質詢

經國務院批覆進行新城填海計劃,關係到本澳的未來發展,是每個市民都需要關心和關注的項目。國務院在批覆中指出:對填海形成的土地,特區政府應按照已確定的土地用途,科學規劃、合理佈局、集約利用。可惜,今年七月二十九日新城填海區規劃工作小組在向兩位議員介紹新城填海區規劃時,儘管不能否認南灣湖畔地盤、永利地盤、美高梅地盤、銀河地盤等等均涉及政府可能動用填海新城土地向私商還地債的問題,卻竟無法就會否以新城填海地作為償還地債一事,作出清晰的回應,間接令人感覺到所謂諮詢工作,純粹是一種公關手段。

要把特區政府構建成一個真正的陽光政府,就必須增加施政的透明度,盡早公佈相關需要償還地債的具體資料,讓公眾得知有關置換土地是否公平、公正。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特區政府有多少幅涉及償還地的土地,需要處理?涉及土地面積或經濟價值多少?這些土地原來的批給理由及發展用途為何?可否提供資料向公眾說明,這些「地債」是否都是依法有據?

二、新城填海計劃中的五幅土地,特區政府會否將其中部份作為「還地債」之用?若有,這些土地又已安排在哪裡?可否確保所有預留作「還地債」之用的填海地都在填海新城規劃現諮詢期內公開?

三、過往一些長時間被閒置或逾期未發展的土地或拖欠溢價金的土地,政府有否依法收回?這些土地被收回後原發展商有否獲得置換土地的安排?而這些收回土地有否作為「還地債」之用?

 

                            民主智

                                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日

 



2010 年 7 月 29 日  星期四   晴天


去馬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是日也,三議員下午三時正拍硬檔,去工務局查詢填海新地資料......不過,立法會第三委員會突然要在下午開會,民主智分身乏術;民主昌民主新今午唯有......掉那媽,頂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