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0民主昌議程前發言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過去歷年來每年都安排至少三次,分別在四月、八月和十一月,親臨立法會接受議員當面提問。今年三月,新任行政長官崔世安來立法會接受提問,回覆本人問題時,聲稱特區政府已注意到市民對發展民主政治體制的訴求,因此今年將會進一步廣泛聽取意見,按照基本法規定作出處理。可是,四個月來未見行政長官就此有任何作為,亦未見特區政府開始就民主政制發展進行公開諮詢。
政府統籌推動政制改革,本來亦可以由行政法務司陳麗敏司長負責,但行政法務司只沉醉於處理熊貓,在施政方針民生政策上開宗明義以迎接熊貓為第一要務,而在全民投票選舉事務上則集中於推動五組熊貓命名全民公投的工作,卻未見向公眾說明推動五組熊貓命名全民公投跟政制改革是否相關。一切實有待行政長官關注及公開說明。
由於一直沉醉於為熊貓「五組公投,全民起名」,今年八月六日,行政法務司陳麗敏司長來立法會,解釋政制改革收集民意工作,果然是一塌糊塗。政制改革的民意收集整理,原來全無工作計劃,連收集整理意見的諮詢期何時開始,何時截止,有何諮詢渠道,有何諮詢活動,如何交代整理結果,都完全答不出來!
今年立法會會期將近結束,仍未聞行政長官在八月份親臨立法會再接受議員提問的安排。本人懇切呼籲行政長官立即作出安排,在八月份親臨立法會再接受議員提問,而在政制改革方面,行政長官應當向公眾交代:
在廣泛聽取意見,按照基本法規定處理政制改革起錨方面,有何作為?
行政法務司陳麗敏司長沉醉於處理熊貓,推動五組熊貓命名全民公投,是否由於行政長官有意藉此側面啟動政制改革,推動普選或建立全民公投制度?可否向公眾說明政府的用意?
既然熊貓命名也需要全民公投,代表各區市民處理市民民生事務的代言人,是否更應該盡快由各區市民投票揀選,並為此建立分區直選產生的市政議會?
來屆二零一四年行政長官之產生,是否更需要由全民一人一票選舉?行政長官當選的支持票,遠遠低於寵物畜牲的名字,試問公信力何在?認受性何存?
較早前民間民意調查指出,大多數市民認同政治體制民主發展,循序邁向普選,但大多數市民對現時行政長官產生辦法認識不深。要普及選舉制度的知識,必須有實踐,不能只靠空口講白話。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超過十年,特首選舉已有三次,但百分之九十九以上澳門市民都從來不能參加投票選特首,那又憑什麼希望市民對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有認識?相反,只要在二零一四年開始,讓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一人一票參與選特首,市民對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認識必定大幅提高。
在中央政府持續關注下,由特區政府統籌,進行有計劃有交代的民主政制全民諮詢,就是務實理性凝聚共識的正途。行政長官再不要躲在小圈子內,享受連寵物畜牲都不如的支持票,逃避凝聚共識推動民主政制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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