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轉咗放工時間,第一時間諗到嘅係想改變返學地點,經查詢後話需要公司出封証明信,由於我真係好想轉地點,用我僅有嘅能力draft咗封信,當中grammar錯了不少,上司睇完即刻簽咗封証明信,不過當我遞交時學校先交待可能開唔成班要維持原判,無論結果如何,至少我做完我應該做嘅。上個星期由於放咗兩日假,尋日返工已經知道其中一個report d data出咗問題,礙於時間有限,要等待今日才可作出調查,一check發覺入錯日期,思前想後都唔明點解我會將 20/6 入咗 25/5,呢個錯處真係錯得好誇張。
夜晚中同約咗係銅鑼灣gathering,結果放飛機遲大到通通出現駛,放飛機嘅就唔駛多講,但係遲到嘅係咪有責任打電話畀其他人匯報呢?大家嘅觀點可能唔同,不過做人嘅態度係應該要有所交待,遲到仲要個電話打極都冇人聽,我都唔知有乜好講?食飯時彼此嘅話題好廣泛,對於每年都會有人工加呢個理論我完全投降,年年都會有人工加真係一個定律嗎?另外話會為咗流失率高嘅part-time苦惱,乜嘢唔想train完就走,咁同每份full-time只可做兩年呢個理論係咪有衝突呢?part-time train完做得唔耐,咁放係full-time嘅training比較上應該多好多,咁做滿兩年就走冇問題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