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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昌提質詢促正視資深教師被退休現象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劉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書面質詢
自從第3/2012號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框架法律制度實施後,今年新學年開學,卻有不少資深一級教師因為依法享受較高薪酬水平而遭停止聘用合約而「被退休」,造成不幸的「驅逐良幣」現象。此種現象跟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框架法律提升非高等教育教學質素的本意背道而馳。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特區政府有否關注今年新學年不少資深一級教師因為依法享受較高薪酬水平而遭停止聘用合約而「被退休」的現象?特區政府有否掌握各校今年資深一級教師遭停止聘用合約的數量資料?可否公佈相關資料?
二、 特區政府可否及時舉辦相關公聽會及研討,邀請各位今年退休(或被退休)的資深教學工作者了解實況,聽取這些資深教學工作者就改進教學質素方面的寶貴意見,以及探討避免因資深教師依法享受較高薪酬水平而遭停止聘用的「驅逐良幣」問題?
民主昌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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