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主昌質詢電視亂局高官問責
公開競投明年四月後有線網絡管理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劉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書面質詢
特區政府長年沒有果斷措施解決電視訊號傳輸權的矛盾,任由局級部敷衍塞責,造成亂局,民怨沸騰。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特區政府十三年來沒有果斷措施解決電視訊號傳輸權的矛盾,任由電信管理局在有線電視結束專營權前過渡期間造成動用公帑補貼特定公司兼促使公共天線商跟特定公司合作,卻令市民失去三分之二原有可收看之電視頻道,連公營的澳廣視的頻道都不能在本地傳輸的荒謬局面。行政長官、運輸工務司司長何以都未有急民所急親躬實務,立即出手平息亂局?
二、 電信管理局官員在電視訊號傳輸權的矛盾的問題上長年敷衍塞責,造成亂局,民怨沸騰而作為主要官員的運輸工務司司長又未有在政治問責層面作出交代。行政長官會否就此執行高官問責?
三、 二零一四年四月後,當有線專營權正式完結,現應由政府接收的電視訊號傳輸權網絡,何以不肯立即安排公開招標競投,交由新的企業負責管理,以配合繼進一步後開放經營的政策?難道特區政府到今時今日,仍然刻意不顧利益輸送之質疑,堅持要把明年四月後政府接收的電視訊號傳輸權網絡,不作公開競投,而交由已激起民憤,被公眾質疑不顧公眾利益的實體管理圖利?
民主昌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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