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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6 月 29 日  星期六   晴天


JUST for GAME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22組健兒到報齊了,落場良性競爭之前,玩吓歷史數字遊戲......

至於間選,N個人"選"N個位,計來都嘥氣......



2013 年 6 月 28 日  星期五   晴天


快樂經濟 開心 分類: 未分類

澳門街周圍塞滿汽車慢如蝸牛,原來慢是一種優勢.....剛收到的離誌封面專題就重點主張快樂經濟的發展方向,建基於澳門是全國快樂指數最高的城市......



2013 年 6 月 27 日  星期四   晴天


促依法加強保護路環山體綠地   深入分析審慎處理工程申請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民主昌促依法加強保護路環山體綠地

    深入分析審慎處理工程申請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劉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書面質詢

  路環僅存的山體綠地續受破壞引起公眾廣泛關注。立法會亦就相關議題進行辯論。遵從法治原則下保護路環山體綠地,在將來恐怕尚須五年或以上時間制定涵蓋路環山體綠地之詳細城市規劃之前,明確強化現行環保及城規指引以達致積極優化生態潛質和慎批工程准照,保護環境、保護公帑乃當前急務。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特區政府是否認同,在將來恐怕尚須五年或以上時間制定涵蓋路環山體綠地之詳細城市規劃之前,有必要在現行體制下明確及強化關於保護路環山體綠地之環保及城規指引,更清晰界定路環僅存未被都市化開發的山體綠地範圍,確定優化山體綠地自然生態的方向?

二、 特區政府是否認同須在明確強化關於保護路環山體綠地之環保及城規指引的基礎上,對於涉及影響路環山體綠地之工程准照申請,深入分折環境影響,尊重公眾知情權,審慎處理?

三、 特區政府是否認同須採取積極措施優化路環山體綠地的自然生態潛質,包括加強保護土坡,清除有害樹林生態之外來有害植物及人為干擾?

 

                          民主昌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2013 年 6 月 23 日  星期日   晴天


家暴公訴全治好 男女身心同受保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家暴公訴全治好 男女身心同受保

 

  反家暴立法研究多時突一波三折。澳門特區政府社工局最初提出的《打擊家庭暴力犯罪》草案中明確把家暴列為公罪,可是後來於20119月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公開諮詢,在只收到71份公眾意見的情況下,就把家暴改列為半公罪,並於20129月僅以「單向通知」的形式、向「相關團體及業界」說明易名後的草案。關注組質疑,整個諮詢過程的不透明和草率,根本無法體現多數民意,造成今天社會對此議題的嚴重分歧。

  今年五月母親節當日,長期服務本地相關個案的善牧會狄素珊修女以廿三年前線社工服務經驗,耿修女指出,逾九成受害人不會亦不敢提告,只有把家暴行為列公罪,以公權力介入,及早發現,才能更有效解決。反之,家暴受害人每每被家人勸阻放棄舉報或者提告,亦擔憂將事件搞大後失去住所、經濟支柱,或擔心孩子要在單親家庭中長大,只有很少數受虐婦女向丈夫提告並堅持到最後。在暴力家庭長大的孩子身心並不健康,在她跟進的個案中,便有孩子因母親經常被父親虐打,竟於作文中表示想殺死父親!

  在網上發起聯署簽名的澳門家暴法立法關注組獲超過1,200人聯署支持爭取家暴法列為公罪,並且於上星期日父親節,在澳門各區設街站收集簽名。關注組安排6位曾受家庭暴力者公開表白。有聲稱受虐者表示,過去20多年長期在家庭暴力下成長,她眼見媽媽被生父虐打,經過無數次的報警、驗傷、上法庭和申請禁制令,近年她才獲得新的生活。希望將家暴法列為公罪,加強懲罰施虐者。

  以目前情況看來,預計政府會在下屆立法會才提交法案,因此有一段時間逐步解結。過去一個階段家暴法案由公罪退為非公罪的主因,倒不是社工局轉軚,而是在初期未介入法案的司法界有不同取向。司法界的觀點,除了引用「家和萬事興」的風俗外,大致是:已實行家暴公罪的國家(例如葡國)實踐證明沒有因此減少家暴,反而令警方和司法機關的工作增加了,而增加的工作量會令澳門本已薄弱的司法系統更受壓力。

實行家暴公罪沒有因此減少家暴案的數量,原因之一其實是把潛在個案揭發出來的結果。問題是,家庭勉強完整不等於是解決問題。況且,家暴問題的性質是有跡可尋的,大部份個案都是由輕微爭執、動武,後來在沒有公權力介入的情況下,慢慢發展成長期虐待。因此,若該家庭受到公權力的監察下,及早防止家暴的機會就越大,受害人和施暴者提供心理治療的機會也越高。

基督徒的婚姻聖事表達出一個信念:男女二人相信他們終身的共同生活, 並相信這信念是與整個人類的成長有著密切的關係, 同時肯定了生命、家庭及團體的價值。在教會憲章十一節中這樣說:「家庭猶如一個小教會, 父母應該以言以行, 作他們子女信仰的最先導師,用心培養他們每人的前途......」但人是可以犯錯的,這生活的過程,是一個不斷學習的過程,出了問題,絕不要諱疾忌醫,及旱治療是對男女身心的保護。

至於司法系統的效率,當然需要提高。司法界應當面對壓力提升效率,不而是推卸責任維持低效運作。

因此,期望法務局、檢察院、保安司在家曖立法政策取向上主動接觸關注家暴法的團體和在本地長期服務的機構,多溝通減障礙。



2013 年 6 月 21 日  星期五   晴天


民主昌、民主新、民主智 就審議土地法與城規法賠償條文爭議點發表聲明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民主昌、民主新、民主智

就審議土地法與城規法賠償條文爭議點發表聲明

 

  民主昌、民主新、民主智出席參與了立法會第一、二常設委員會於六月二十一日舉行的聯合會議,並謹就賠償條文爭議點發表聲明如下:

一、 經審慎研究,政府提交的土地法與城規法法案文本,包括城規法文本中的特別保障(第九章第二節),完全沒有刪減或削弱土地所有人或發展商一旦受城規影響而尋求賠償的權利,包括訴諸法院索償的權利,因而完全配合了基本法規定的私有產權保障。

二、 城規法文本中的特別保障(第九章第二節)是在已經一般性保障私產權的基礎,開發出更順利解決一些特定城規索償情況的機制,方便利害關係人依此法定機制透過與政府協議訂定賠償金額。為確保公帑的何理使用,這種特別保障的索償條件,應當從嚴規範。我們促請政府堅持現文本中關於已取得建築工程准照作為採用特別保障機制的規定。

三、 特別保障條文當中,關於修改或廢止街道準線圖導致的賠償(第五十七條),儘管法案已經規定此種街道準線圖不是現行依都市建築總章程發出的街道準線圖,而是城規法新設的文件,在特定程序下針對將來規劃法實施仍未有詳細城市規劃的地區,但基於從嚴掌握採用特別保障的條件,基於確保此種情況與其他採特別保障情況的公平,再加上政府法案整體內容對發出此種街道準線圖的公開監察程序和城規委員會運作的公開性均未作明文規範(一切只留待將來再制定行政法規),我們重申此種修改或廢止街道準線圖導致的賠償,應明文規定同樣的嚴謹條件,關於已取得建築工程准照作為採用特別保障機制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