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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機制吸納外地生工作易激發矛盾
應重視合作投資產業澳人工作機會
按現行制度,外地生畢業後倘獲本地公司聘用,可向人力資源辦公室申辦作為輸入勞工。當中分為技術勞工和非技術勞工。當外勞只有外勞工作證,不會發身份證,因此不會轉為本地居民。此外,若果是本地須吸納的專才,則可向貿易投資促進局申請,作為投資居留法內的專業居留人士,拿身份證滿七年後可轉為永久性居民。然而近期關於讓外地生留澳工作補充人力資源的訴求,是要超出上述現行制度,尋求新的機制,讓外地生畢業後拿到身份證在澳生活和找工作。
不過,不少本地年青人擔心會嚴重打擊本地年青人的就業條件。也有指個別高校可藉此宣傳,把學生證當工作證,大招內地生。
理論上,吸納新的人力資源大致上應當有利於增加地區整體生產力,但同時可能對本地人的就業條件構成損害。因此,商界有訴求,本地年青人有反對,都屬正常反應。
具體而言,如果一個地方短期內有重大投資或新產業投資,新增的人力資源就會既顯著增加整體生產力,又同時不顯著損害本地人的就業條件。反之,如果一個地方短期內沒有重大投資或新產業投資,新增的人力資源推動整體生產力增長就很有限,而同時會顯著損害本地人的就業條件。
此外,一個地方如果能夠吸納重量級的專才,可能利於醞釀出新產業。但這類重量級專才,理應早已是現行制度中投資居留法招攬的對象。一般有專業發展潛質的人力資源,卻是必須有產業投資提供磨練機會才可以發揮所長的,否則就會因學非所用而無從發展潛力。故此,必須客觀分析人力資源與產業發展的具體關係。
澳門特區的具體情況是,以特區十年來纍積的財富,結合內地政府在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下提供的有利合作條件,由現在至二零二零年這段期間內,應該會陸續建立各項新產業投資。不過,主要投資落實的地點,將不是在澳門特區本土之內,而是在珠海橫琴、廣州南沙等等一帶周邊地區。若單計澳門本土,將來短期內產業多元化難有進展。因此,未來可預見的投資,只有幾個博企的新項目。反之,不僅橫琴各大投資項目如箭在弦,日前南沙合作投資又在澳門簽訂了逾一百七十億元協議。
利用澳門的財富資源,結合鄰地的有利條件建立新產業,這樣的發展是符合比較優勢的經濟規律的。當前要審慎的是必須真正講效益調動優勢資源建立可持續的產業,避免錯投於產能過剩的政績項目。必須面對的客觀效果是澳門特區短期內難有重大新產業投資。在此情況下,澳門本地的年青人,在澳門特區本土提供主流工作機會的僱主,仍然是博企和政府。尋求參與多元產業工作,將要嘗試涉足周邊地區。例如籌備最早的中醫藥產業園項目,應當悉心安排,應可為澳門的年青中醫藥及技術人員獲得專業提升機會,也可強化澳門院校中醫業課程。
因此,現在啟動吸納外地生在澳門特區作新人力資源的新機制,新增的人力資源推動整體生產力增長很有限,而同時會顯著損害本地年青人的就業條件,從而很容易激發社會矛盾。
新機制吸納外地生工作易激發矛盾,應重視周邊合作投資產業工作機會。
澳門的年青人和在澳留學的外地生都是有潛質的人力資源,都應當尋求與多元產業工作以磨練提升能力。因此,本人重申促請特區政府在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下直接注資合作和統籌推動本地資源投資合作建立周邊地區多元產業的同時,應當掌握好應有的參與決定權,切實協定機制,為來自澳門特區的人才提供專業工作歷練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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