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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4 月 13 日  星期六   晴天


新澳門論壇──如何制訂最低工資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新澳門論壇──如何制訂最低工資
嘉賓:澳大教授蔡幸強
   三十行動高岸峰
   立法議員區錦新
主持:甘雪玲、李祥豪
時間:4月14日11:00~12:00
地點:祐漢第四街休憩區
討論內容:
一.      在拖延了十多年之後,特區政府終於在制訂最低工資立法上走出一步,將制訂最低工資的建議交到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討論。但社會上也同時有憂慮訂定最低工資會推高經營成本,最終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各位是否認為是制訂最低工資的適當時間?
二.      現時政府交給社協討論的最低工資方案,是以時薪23元至28元作為
三.      討論範圍,而亦只集中在物業管理行業內的管理員和清潔員,政府似乎
四.      想逐個行業來制訂最低工資。各位對這個的最低工資的時薪範圍或行業
五.      範圍有何意見?
六.      官員表示,由於立法程序需時,但估計今年內難於完成立法,就是說,
七.      即使成功制訂最低工資,也要明年才能實行,你對此有何評論?


2013 年 4 月 12 日  星期五   晴天


民主昌促調整立法會選委會保公信力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促調整立法會選委會保公信力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劉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書面質詢

  今年三月行政長官批示委任立法會選舉委員會成員,籌備今年立

 

法會選舉的工作。可是,立法會選舉委員會五名成員當中,部份成員

的公信力引起公眾疑慮。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特區政府是否同意,委任作立法會選舉委員會五名成員者,理

應在個人操守形象上有較高的要求?

二、 特區政府有否關注,剛被委任的立法會選舉委員會五名成員當

中,部份成員的公信力引起公眾疑慮。當中,既有涉墓地案遭

檢察院提控者,又有被指不作利益迴避自行批准以公帑支付家

居資訊服務者?會否因而削弱立法會選舉委員會的公信力?

三、 特區政府現在可否掌握時機,及早就立法會選舉委員會成員名

單作出調整,以保公信力

 

發表時間:2013-04-11 10:29 PM  [ 訪客留言(0)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2013 年 4 月 11 日  星期四   晴天


民主智民主昌動議辯論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辯論動議

 

基於重大公共利益,民主智、民主昌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五項向全體

議提出辯論動議,內容如下:

 

  路環是澳門的市肺,亦是最後一片綠土,應盡快以城市規劃來正式規

保留為綠化生態保護區,並暫緩批准任何與此抵觸的大型建設計劃。

 

  上述動議期請全體會議接納。

 

                                        民主智 民主昌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位於路環鄰近田畔街一幅面積56592平方米之土地,在發展商要求下,土地工務運輸局早前發出的相關街道準線圖。按準線圖規範,上述地段內的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海拔一百米,最大許可淨地積比率為八倍,社會為之嘩然。

  稍後,有傳媒再揭露,路環九澳最少尚有三幅土地早在澳葡年代批租,其中兩幅已被批准改為住宅用途,其中一幅地按發展商所透露,已計劃興建四十六幢豪華獨立住宅屋及相關設施。而另一幅則已按照政府所發出的街道準線圖遞交計劃,以發展住宅項目。雖然,及後官員亦承認此兩幅工業地更改為商住地實際上並未有任何批示或政府公報的刊登,所以其所謂已批准實屬子虛烏有。但此幾個案例意味着路環這個綠化保護區已被各方覬覦,稍一不慎,路環這個綠化郊野保護區在逐步蠶食下恐怕再難守住。

  眾所週知,路環的綠化郊野環境之所以能一直保存至今,是因為從澳葡時代起,路環已被定位為綠化保護區。而零九年,現任國家主席習近平來澳訪問期間,也對小小的澳門竟保有這樣一個生態盎然的路環綠化保護區表示欣賞,並明確指示特區政府:「路環應按照生態保護區的規劃發展建設。」可見,只是在澳門短暫停留的國家領導人,亦對此綠化郊野小島有極深刻印象。所以,真正愛澳門的人都應珍惜澳門這個「市肺」,這片後的綠土,絕不應容忍肆意放高、破壞山體和損害綠化的行為。

  在《城市規劃法》尚待出台的時刻,民間更有意見要求政府應放緩對所有可能與未來城市規劃有牴觸的大規模發展計劃的批准,以免破壞未來澳門整體城市規劃的部署。有道理的,也體現民間智慧。按城規法草案的規定,城規法實施後將會制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而後者就是為本澳不同地區的具體規劃。以路環來說,一直是澳門人的後花園,也是國家主席習近平親自欽點的綠化生態保護區,將來路環的詳細規劃一定是朝綠化生態保護區方向制訂,必定不能興建高樓甚至超高樓。若在城規法及相關規劃未制訂前,對上述項目突擊完成審批,則未來路環的詳細規劃必定容不下此已批項目。屆時發展商大可根據城規法所規定的「首次實施城市規劃導致的賠償」(草案第五十四條)要求特區政府依法賠償,則屆時特區政府便必然是「割地、賠款」。而且賠款隨時是個天文數字。以田畔街側的地盤為例,56592平方米乘八倍地積比率,是45萬平方米,以三萬元一平方米計算,那就是135而這個巨額賠款根本可能已在申請和批准雙方的計算之中。

  據此,我們認為立法會應對此涉及巨大公共利益的問題,履行基本法所賦予的權力和責任,邀請官員參與,舉行一次辯論。期望全體會議接納。



2013-04-11 分類: 未分類

                      辯論動議

 

基於重大公共利益,民主智、民主昌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五項向全體

議提出辯論動議,內容如下:

 

  路環是澳門的市肺,亦是最後一片綠土,應盡快以城市規劃來正式規

保留為綠化生態保護區,並暫緩批准任何與此抵觸的大型建設計劃。

 

  上述動議期請全體會議接納。

 

                                        民主智 民主昌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理由陳述

2013 年 4 月 4 日  星期四   晴天


民主智促筷子基北灣收回地建公屋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書面質詢

特區政府於今年三月中採取收地行動,收回位處筷子基北灣約

15,500平方米的土地,其中約11,100平方米土地屬特區官地,大小

約相等於1.5個標準足球場。相關部門表示收回的土地將建造公共道

路和步行區,卻未有打算將此幅大面積的土地用作興建公屋的用途。

現時澳門私人樓宇價格高企,早已脫離市民的購買能力,即使政

府於2010年及2012年先後推出「劉十招」和「劉八招」等一系列調

控樓市政策,可是對壓抑樓價的效用不大。根據統計暨普查局的資料

顯示,2012年第四季住宅單位平均成交價已上升至64,869/平方

米。基層市民在無力購買私人樓宇的情況下,只有盼望政府儘快增建

公屋,解決影響社會深遠的房屋問題。

上述收回的筷子基北灣政府官地面積龐大,除了建造道路和步行區外,用作建造大型公屋群及活動休憩設施亦綽綽有餘。例如早前政府將該區原有的自由波地拆除用作興建公屋,使用面積亦僅約1,100多平方米。如政府將現時收回的土地劃出一部分重建自由波地等運動休憩設施,另外一部分則撥作興建公共房屋,在整體配置上亦相較合理。政府有責任善用珍貴的土地資源興建公共房屋以解民困,避免虛耗土地無限擴闊社區空間為私樓抬價。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 特區政府收回位處筷子基北灣約15,500平方米的土地中,

除約四千多平方米屬於數年前投得土地的發展商外,另外

11,100平方米土地屬特區官地。這11,100平方米的土

地對於澳門有居住需要的市民來說非常珍貴,如只用作興

建公共道路和步行區,實在太過可惜和浪費。參照目前初

步的規劃,該11,100平方米的特區官地除了建造公共道路

和休憩趕地外,特區政府還會不會認真考慮劃出部分土地

興建公屋房屋,以回應市民對公共房屋的急切需要?

二、 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曾在立法會上,公開向立法議員提

出尋找土地用以興建公共房屋的呼籲,並不惜拆除及計劃

拆卸社區居民的活動空間用以興建公共房屋。然而對於現

時特區政府手上位於筷子基北灣的過萬平方米土地,若假

沒有從中撥出部分土地用作興建公共房屋的計劃,請問原

因何在,是否擔心興建公共房屋會影響鄰近閒置了四年多

尚未發展的私人房地產項目?

                                                                               

                       民主智

                    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