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特區二零一七年可以實行普選行政長官,是現時鄰埠即使立場各走極端的各方都同意的,當有了候選人就交由全港選民一人一票選出也不是問題,問題是政府未有拿出具體的提名方案。現階段能夠確實拿出來的,就只有真普選聯盟正式向社會提出的三個方案:
一、提名委員會大約參照原選舉委員會之一千二百人,再加上來屆選出的四百多名民選區議員組成。在減去原有選舉委員會的超過一百名「區議會」界別分組選出的名額後,提名委員會總人數大約為一千五百人。任何候選人只需符合基本法規定的基本資格,以及符合以下兩項要求中任何一項,提名委員會即應通過其為特首普選候選人:(甲)獲得提名委員會中任何十份一委員具名支持;(乙)獲得地區直選中已登記選民中的百分之二具名支持(以現時選民人數推算,將約為七至八萬人。)
二、提名委員會約四百人,由全民普選產生。選舉辦法為將全港分開大約二十區,以比例代表制平均每 區選出約二十名提名委員,選區劃界希望盡量跟現行的行政區界線。任何候選人只需符合基本法規定的基本資格,以及獲得提名委員會中任何十份一委員具名支持,提名委員會即應通過其為特首普選候選人。
三、提名委員會由現屆所有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組成,共約五百人。任何候選人只需符合基本法規定的基本資格,以及符合以下兩項要求中任何一項,提名委員會即應通過其為特首普選候選人:(甲) 獲得提名委員會中任何十份一委員具名支持;(乙) 獲得地區直選中已登記選民中的百分之二具名支持(以現時選民人數推算,將約為七至八萬人。
對於三個方案,鄰埠既有認為憑一定數量選民提名不符基本法的,也有認為必需容許憑一定數量選民提名才是真的普選的。由於政府未有提出官方方案,一切尚在熱議中。
澳門這邊,經過二零一二年政改辯論,已確定儘管二零一四年澳門還未能普選特首,但二零一四之後,特別是香港二零一七實現普選特首之後,只要澳門人表明有實際需要,根據基本法是可以普選特首的。那麼澳門又有沒有人提出普選特首的提名方案呢?
翻查資料,原來澳門民間於二零零九年開始每年發動回歸日民主大遊行之時,已經提出了一個二零一九普選特首的提名方案內容如下:二零一九年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時,由原選舉委員會轉過來的提名委員會須作改革(例如:工商、金融界,文化、教育、專業等界,以及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的提名委員,均透過界別選民一人一票選舉產生。)任何候選人只需符合基本法規定的基本資格,以及符合以下兩項要求中任何一項,提名委員會即應通過其為特首普選候選人:(甲)不少於五十名的提名委員會委員可聯合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乙)不少於三千名已登記選民聯署提名。
大致上,如果提名機制容許較多特首候選人一起競逐,兩輪投票制該是爭議性不大的選擇,即首輪投票有候選人得票超過有效票數的一半,則當選特首;如沒有候選人得票超於一半,則得票最高之兩名候選人將進入第二輪決選,第二輪決選中多票者當選特首。最具爭議性的始終是具體的提名機制。
比較之下,港澳兩地現階段由民間提出的普選特首提名機制,粗比之下倒有不少共通點:都有考慮由原選舉委員會轉化過來,都有考慮令提名委員盡可能獲直選授獲而作出改革,都有考慮同時另設憑一定數量選民提名的辦法。
當然,香港二零一七普選特首之後,澳門能否繼而二零一九普選特首,尚待澳人努力。然而,在爭議性最大的提名機制方面,香港未來兩年為此的角力結果,將毫無疑問對澳門有關鍵性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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