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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昌索取資料
促依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監察台山核電廠污染威脅
敬啟者:
謹就公共利益事項,根據第3/2000號法律第二十九條及《議事規則》第二條d項的規定,向特區
政府提出查詢索取資料,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劉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日
要求提供之資料
距離澳門約一百公里的廣東台山核電廠涉嫌在技術不成熟的情況打算搶先投產,將設置全球最高輻射量和最大核反應堆容量的核電機,已引港澳居民關注和憂慮。
為此,特提出查詢索取下列資料:
一、 特區政府根據《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第五章「社會公共服務」第五條「環境保護」第三款的規定的區域污染信息通報和聯防聯治機制,就廣東台山核電廠打算在二零一四年投產一事,以及具體的項目內容與核污染評估,已獲得通報的具體資料。
二、 特區政府環境保護局或其他有關職能部門就相關資料作出之分析,以及澳門政府倘有就此核電廠是否適宜落戶於珠三角宜居灣問題向內地政府提供的意見。
三、 特區政府就鄰近地區核電廠一旦發生核泄漏之應急預案。
民主昌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日
海事及水務局函覆民主昌索取資料
說明依框架協議監察水源及鶴山核加工廠污染威脅
汴事及水務局黃穗文局長遵行政長官指示,答覆立法會議員吳國昌,提供廉料說明依框架協議監察水源及核污染威脅之情況,指出據內地相關部門提供資料,西江支流賀江受污染問題已獲相關治理賀江流入西江主河道的水體符合安全標準,而江門市鶴山核燃料加工廠項目儘管已告取消,保安協調辦公室仍續密切跟進以釋澳門市民疑慮。
吳國昌指出今年七月,西江支流賀江的測出鉈、鎘等有害物質超標,引起澳門居民對澳門原水質素之關注。同時,廣東鶴山市擬建核燃料加工產業鏈,不僅引居民當地抗議,亦引起澳門居民對核污染威脅的關注,因此要求提供資料。
要求提供資料及答覆內容全文如後:
要求提供之資料
一、 特區政府根據《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第五章「社會公共服務」第五條「環境保護」第三款的規定的區域污染信息通報和聯防聯治機制,就廣東省鶴山市擬建造鈾轉化濃缩及核燃料元件的核燃料加工產業鏈一事,索取得到具體資料;特區政府環境保護局就相關資料作出之分析;以及澳門政府就核燃料加工產業是否不宜落戶於珠三角宜居灣問題向內地政府提供的意見。
二、 特區政府根據《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第五章第五條「環境保護」第三款的規定,就西江支流測出鉈、鎘等有害物質超標的水源污染問題,索取得到具體資料;以及根據《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第五章第五條「環境保護」第一款的規定,就嚴格水資源管理,共同推進西江水資源和濕地保護以消除導致西江水源污染威脅方面的具體工作計劃內容。
民主昌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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