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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
停止非法禁錮 停止政治逼害
釋放劉曉波及所有異見人士 全面清除以言入罪惡法
零八年,劉曉波起草《零八憲章》並發起聯署,對國家未來的發展以和平理性方式進行探討及凝聚社會共識。而同年十二月,劉曉波竟遭當局以其發動聯署《零八憲章》顛覆國家政權為由扣押及判處其十一年徒刑。當局指劉曉波「利用互聯網傳遞信息快、傳播範圍廣、社會影響大、公眾關注度高的特點」「發布的文章被廣為鏈接、轉載、瀏覽,影響惡劣,屬罪行重大的犯罪分子,依法應予從嚴懲處」為由而作出重罰,這完全是以言入罪,完全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所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劉曉波發表文章,起草文獻,光明正大地展示推廣政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所保護的範圍,卻遭非法野蠻的逼害。
中國作為《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簽約國,應有義務落實人權公約的相關規定、尊重人民的公民權利、政治權利及各種維護人的尊嚴不可或缺的基本權利。可是,在中國在經濟上的改革有長足進步的同時,在政治上卻是一片肅殺,對人權的尊重更毫無改進,以言入罪不斷,實令人難於接受。
《零八憲章》的發起人劉曉波榮獲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顯示一個中國人二十多年來堅持以和平理性方式為國家進步進言,為民主、自由、人權吶喊,獲得國際社會的肯定。可是,與此同時,中國當局卻變本加厲,更進一步逼害其妻劉霞,將其長期非法軟禁在家,令劉霞飽受身心摧殘,罹患重度憂鬱症。
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對中國政府以言入罪及各種莫須有的罪名對付異見人士固然深表憤慨,而對當局對異見人士家屬亦實行非法禁錮和逼害,更是完全不能接受。藉此人權日,民聯會發表聲明如下:
1. 2009年中國發表《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列明保障促進和保護人權方面的目標。可是,眾多異見人士竟遭以言入罪 ,我們對此強烈抗議。
2. 我們重申要求北京當局立即釋放劉曉波及所有在柙的良心犯、政治犯及異見人士。停止對所有異見人士及其家屬進行任何的政治逼害。
3. 中國政府當局一再運用惡法以言入罪,殘害人民兼破壞國家形象。全國人大常委會應立即啟動機制,全面檢討,清除以言入罪的惡法。
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
12/12/2013
(本聲明同時傳送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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