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國昌提出辯論動議:
「天鴿」災難後,特區政府須具體交代官員問責,並且公開落實改進防災救災及抵禦風災大潮夾擊的措施。
基於重大公共利益,本人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五項及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B項向全體會議提出辯論動議。辯論動議內容如下:
「天鴿」災難後,特區政府須具體交代官員問責,並且公開落實改進防災救災及抵禦風災大潮夾擊的措施。
上述動議期請全體會議接納。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理由陳述
颱風「天鴿」肆虐澳門特區,造成十死數百人受傷的災難,廣泛地區停水停電民生困苦,社區受風災水災重創損失慘重。特區政府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和特首領導的突發事件應對委員會在今次「天鴿」災難中被公眾質疑預警防災及救災失責,但事件發展至今,儘管經過局長烏龍退休擾嚷一番,官員問責仍未落責。澳門半島西岸堤管基建設施已被證實不能防禦風災大潮夾擊,但至今未見著手根治。
特區政府在「天鴿」災難後檢討至今,對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明顯涉嫌預警防災失責,究竟有何明確的改進糾正措施?究竟如何具體落實官員問責,抑或迴避卸責?至今都未能清晰交代。
對於由行政長官領導的突發事件應對委員會在「天鴿」災難中明顯涉嫌防災救災失責,究竟有何明確的改進糾正措施?究竟如何具體落實官員問責,抑或迴避卸責?至今亦未有清晰交代。
在「天鴿」災難期間,澳門半島西岸堤壩管道基建設施已被證實不能防禦風災大潮夾擊,特區政府有什麼根治方案?會否緊急提出方案公開諮詢?何時能夠完成根治基建?至今亦未有交代。
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在兩年後即將換屆,但重大的責任和澳門特區的安全,不應被敷衍拖延過去。特區政府主要官員應當明確在任期內交代及解決問題。
本人期望透過立法會公開辯論,各位議員在公眾監察之下暢所欲言,讓行政長官集思廣益,及早保護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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