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和平理性 實現與民和解
推行政制改革 讓我中華騰飛
敬啟者:
零八憲章的發起人劉曉波榮獲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顯示一個中國人二十多年來堅持以和平理性方式為國家進步進言,為民主、自由、人權吶喊,獲得國際社會的肯定。零八年,劉曉波起草《零八憲章》並發起聯署,迅即獲三百多民族精英響應參與聯署。同年十二月,劉曉波竟遭當局以其發動聯署《零八憲章》顛覆國家政權為由扣押,及後更判處其十一年徒刑。中國作為《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簽約國,應有義務落實人權公約的相關規定、尊重人民的公民權利、政治權利及各種維護人的尊嚴不可或缺的基本權利。可是,在中國在經濟上的改革有長足進步的同時,在政治上卻是一片肅殺,對人權的尊重更毫無改進,以言入罪不斷,實令人難於接受。當權者對劉曉波聯署《零八憲章》所強加之罪名,是指其提出「取消一黨壟斷執政特權」、「在民主憲政的架構下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等多項主張,試圖煽動顛覆現政權。法院更以劉曉波「利用互聯網傳遞信息快、傳播範圍廣、社會影響大、公眾關注度高的特點」「發布的文章被廣為鏈接、轉載、瀏覽,影響惡劣,屬罪行重大的犯罪分子,依法應予從嚴懲處」為由而作出重罰,這完全是以言入罪,完全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所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劉曉波發表文章,起草文獻,光明正大地展示推廣政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所保護的範圍。
「結石寶寶家庭同盟」的發起人趙連海,為受毒奶粉影響的兒童爭取終身免費檢查治療等權益,竟被控「尋釁滋事罪」被判入獄2年半,如此政治逼害,實在天理難容。劉曉波雖是書生論政,但所論者為民主憲政,當權者一時恐懼威脅其政權而妄加逼害,雖不能接受但想尚能想像。而趙連海只是一個毒奶粉受害人的家長,他為孩子受害而追究責任,並為尋求受害人獲得較好的尚醫療保障,相信天下為人父母者亦人同此心。而因此竟然被以「尋釁滋事」入罪。如此逼害,實在野蠻之極。我們對此提出強烈抗議。我們要求中國政府立即為趙連海平反,還其自由,並妥善安排所有毒奶粉受害人的醫療照護。
必須指出,劉曉波被判刑並非個別事件,中共獨裁打壓異見人士的冰山一角。零八年初,內地著名維權人士胡佳,因在互聯網站發表文章、接受境外媒體電話採訪披露內地維權人士受政治逼害之現狀,被陷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三年半徒刑;黑龍江維權人士楊春林僅因發表「不要奧運要人權」公開信及收集支持者簽名遭判刑五年;零八年六月,協助四川地震遇難學生家屬調查學校豆腐渣工程的內地維權人士黃琦被指「持有國家秘密罪」被判入獄三年;四川的譚作人同樣因為追查四川大地震中造成嚴重人命傷亡的豆腐渣工程的責任,遭當局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監五年;高智晟律師自2009年2月4日在陝西家中被警方抓走,遭秘密審訊至今下落不明。這些明顯以言入罪的侵犯人權個案可說是罄竹難書。一系列案件,均明顯涉嫌是在一黨專政體制下透過執法與司法機關打壓異見人士和維權人士。實須及早推行政制改革,消除弊端。
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認為,劉曉波先生獲頒發諾貝爾和平獎,正表示中國人爭取人類文明共同價值、主張以和平理性方式表達政見求取社會進步的努力獲得國際社會的肯定。我們懇切呼籲中國政府應從善如流,以劉曉波獲和平獎為契機,鼓勵國人以和平理性非暴力方式追求國家進步,立即還劉曉波、胡佳、楊春林、黃琦、譚作人及高智晟等所有同樣遭以言入罪的維權人士及異見人士的自由,以尋求當權者與民眾的和解。而全國人大常委會應立即啟動機制,全面檢討,清除以言入罪的惡法。
此外,我們亦關注到總理閣下近日的就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言論,顯示中國政府亦明白到長時間的經濟體制改革單腿獨行,令上層建築(政治體制)無法配合經濟基礎的發展需要,造成經濟改革的成果遭受侵蝕,以致貪腐叢生,危害到國家的健康發展。我們支持中國盡快推行政治體制的改革,讓中國循序漸進建立民主的政治體制,真正實現「權為民所賦」,讓國家在人民的同心同德下,實現中華的騰飛!
此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先生
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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