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署果然第一時間覆信不批准五一遊行青年團在黑沙環永寧廣場集合出發,理由
是該處不是政府指定的澳門半島十個集會示威場地云云。如果碰上怕事的市民,
民署又可以成功河蟹,立一大功。現在件青朋友版逼忙於覆信反駁。
事實上,當年民主昌也有份審議通過的集會示威權法律,是為免政府以示威地點緊
貼警署、政府、外交等辦事處而實施場地限制令市民不能在當眾地方示威,所以
規定當時澳門市政廳和海島市政廳宧要指定一批公開當眾的場地讓市民集會示
威。在其他地方集會示威,警方有權要你跟警署、政府、外交等辦事處距離五十
公尺,而這批指定地方就不受此限。永寧廣場鄰近並無這類辦事處,可是,民署又
一次曲解法律,恍似不是這批指定地方就可以不准!
學社回歸以來所有公開活動,九成以上都遭受民署這種河蟹攻擊,而我們每一次
都據理力爭,堅持舉行。(包括每年回歸日民主大遊行,民署都是不批准的)
話說回來,如果乖乖轉去這批指定場地受可以嗎?答案是否定的。例如學社要在
議事亭前地辦新澳門講場,那是上述指定集會示威場地之一,但民署又覆信不批
准,理由是當地已有一個曹長雄漫畫展,沒有地方了!各位不妨去看看,真的沒有地
方嗎?我們當然會據理堅持。
年青朋友嘗試出來組織行動表達意見,就是會碰到形形式式的河蟹。這就是實踐
歷練。
在出發表詳抗衡河蟹文化之前,年青朋友就要先實踐抗衡河蟹。
各位到時一定要出來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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