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特區政府的施政方針首重揭櫫陽光政策,打造陽光政府,增加透明度,加強傳媒溝通,以清洗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嫌疑或成見,。為了表明坐言起行,行政長官在今年二月十一日率先頒佈批示,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發言人辦公室,並隨即委任行政長官辦公主任兼任政府發言人,新聞局局長兼任發言人助理,而所有公共部門實體均須合作,作出改善。
可是,這個發言人辦公室本身卻引起利益輸送的疑問。原因是,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本來就有責任為行政長官發佈消息或作出說明,而政府新聞局局長本來也就有責任為政府發佈消息及與傳媒溝通。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和新聞局局長現在分別加上一頂發言人的帽子和一頂發言人助理的帽子,就即時每月多領一份相當於行政長官月薪四分之一的工資。心水清的人士指出,兩人加上這份兼職薪酬,月入已經高過五位司長了。
設立了發言人辦公室,記者是否方便採訪查詢政府資訊呢?不少新線記者和老編都覺得,情況嚶以前沒什麼分別。找各個公共部門實體,仍然是找向來已存在的公關。發言人和發言人助理面對傳媒,也只是發出預先備妥的新聞稿,而不能有效回應傳媒希望跟進詢問的問題。至於各級政府官員面對傳媒,也是維持個自風格,例如運輸工務司司長被記者當面詰問,既然官員已承認青洲坊收地建公屋至少要三年建築時間,那是否表示政府不可能如諾在二零一二年建成一萬九千個公屋單位,結果是司長拂袖而去!這個問題,也不見政府發言人出來澄清。
事實上,要打透過傳媒增加透明度,更根本的是政府領導層本身有承擔,肯說明。要打造陽光政府,更根本的是把土地批給、公共工程、撥款與措施傾斜等存在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嫌疑環節作出機制改進。‘可惜,土地法的修改仍是只聞樓梯響;四千萬元以上重大公共工程撥款仍沒建立議會審議機制;各大基金會仍是由年年獲得最大量資助的幾個社團的幹事人員佔據撥款委員的的多數;各種政興諮詢委員會仍未建立專業功能界別直選參與的機制。
土地批給、公共工程、撥款與措施傾斜等存在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嫌疑環節都未清理,只顧耗用公帑設發言人制度,就好比設置人工的太陽燈來推行陽光政策。這盞太陽燈,雖然可以當作政策上的交代,算是為陽光政策建立機制,但這盞太陽燈似乎是既不必要地耙用資源,又只是人為地照射本非陰暗的地方。土地批給、公共工程、撥款與措施傾斜等陰暗角落,仍然在烏雲籠罩之下,收不到自然的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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