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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2 月 2 日  星期三   晴天


齊簽名建公屋來到新口岸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今天星期三中午十二時半至二時正皇朝廣場擺檔簽名建公屋



2009 年 12 月 1 日  星期二   晴天


全民簽名來到紅街市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今天星期二下午二時至黃昏澳門高士德紅街市擺檔齊簽名建公屋



2009 年 11 月 30 日  星期一   晴天


增建公屋簽名運動反響大 三下午已集六千市民簽名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簽名運動今周續於五地點進行 
 

  新澳門學社於十一月二十五日起,一連兩個星期會在本澳多個地點收集市民之簽名。就居民安居的訴求主要有三點:一)要求速建、增建公屋,在2014年之前建成四萬個公屋單位、二)為所有社屋、經屋的確認者設定輪候期、三)以立法永久性終止置業投資移民。

  新澳門學社認為,為公屋問題舉行收集市民簽名的行動,是為了讓民意量化清晰表達其訴求,使新一屆特區政府能迅速準確掌握市民的期望,調動資源,下定決心增建公屋,解決本澳居民住屋問題。

  新澳門學社自本月252829日三天分別於市場街、水坑尾及關閘馬路收集市民簽名,市民反響極大,僅三個下午就收集了六千名市民的簽名。未來一周,主辦者將安排於如下地點繼續收集市民簽名,敬希市民垂注。 
 

121(星期二)   下午二時至七時          高士德馬路紅街市路旁

122(星期三)   下午二時至七時          祐漢新邨口大豐銀行門前

124(星期五)   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半  新口岸皇朝廣場路旁

125(星期六)   下午二時至七時          渡船街休憩區

12月6日(星期日)   下午二時至七時          筷子基巴士總站路旁 
 
 
 

                 新澳門學社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009 年 11 月 28 日  星期六   晴天


關閘廣場行人天橋 愉快 分類: 未分類

就關閘廣場行人天橋項目提質詢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劉掌門

民主昌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書面質詢

  特區政府在關閘廣場菜園路構建行人天橋,引起當地信達廣場及新寶花園住戶強烈反對。起初,激發居民群起反對的原因,是居民發覺當局完全未作諮詢,便封閉當地原有的休憩區以構建行人天橋。政府當局立即回應,聲稱項目在一年之前已諮詢民意,又解釋謂工程項目只會佔用原休憩區一成地方,餘九成地方可以重開。可是,居民與官員多番接觸之下,仍有理由堅持反對。本人在參與土地工務運輸局與信達廣場及新寶花園住戶之會議,亦發現存在三個政策層面的問題。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據政府主動發出的新聞資料,在關閘廣場菜園路構建行人天橋的目的是實施人車分流。可是,人車分流不一定是要行人離開路面,上天橋入地道避開車輛;相反,亦可以建造行車地道實現人車分流。現時當地居民不滿的,是要強迫居民每天出門被迫離開路面,上落天橋,而天橋又不是四通八達方便行人直達目的地。這個問題,牽涉交通規劃的基本原則。當今城市交通規劃的基本原則,不僅著重公交優先,同時也須著重以人為本,尊重行人的道路使用權。在可以選擇的情況下,應當選擇讓車輛上天橋入地道,而行人使用路面,可在步行中接近道旁多元化事物的方案,而不是只讓車輛完全使用道路,把道路封閉起來,迫使行人走路時斷斷續續上天入地的方案。在關閘廣場菜園路構建行人天橋似乎與此背道而馳。特區政府的交通規劃,是否應關注以人為本的原則?

二、 在官民對話中,政府人員承認在關閘廣場菜園路構建行人天橋,有可能只屬臨時性質,因為明年輕軌系統動工,關閘一帶交通設施須配輕軌車站而重新佈置。因此,當地居民認為在現時非迫切的情況下獊猝架設臨時天橋是浪費公帑,認為應當謀定而後動,建設能夠配合兩三年後新交通系統的設施,例如是行車地道,或者是可以四通八達方便行人的行人天橋系統。特區政府是否應及早研製各區配合輕軌系統的新交通佈置規劃,及早公開諮詢,以避免新建的交通設施不久又因不適應將來佈局而浪費公帑?

三、 特區成立以來,在公共項目的諮詢工作中,已一再出現錯位諮詢的問題。近年民政總署選擇在台山開會諮詢後決定把黑沙環公園其中一段改建為東北街市,結果遭當地居民強烈反對而擱置計劃。要改動黑沙環公園卻不諮詢當地保利達花園及廣福安一帶居民,反而去台山開諮詢會作為定奪,是典型的錯位諮詢。這一次要在關閘廣場菜園路構建行人天橋,卻不諮詢當地信達廣場及新寶花園住戶,只憑其他地方的諮詢作為定奪。政府一年之前登報諮詢時,沒有直接說明在關閘廣場菜園路建行人天橋,而是據當局內部文書稱之為永定街行人天橋工程,令當地居民不能察覺。如果澳門有類似香港的民選區議會,民選區議員進行此種錯位諮詢,將等同政治自殺。單憑官員、官委人員或社團去諮詢,錯位諮詢則會一再發生。特區政府會否在諮詢工作中深切反省,下決心建立民選的分區市政議會,確保諮詢工作妥善進行

民主昌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09 年 11 月 27 日  星期五   晴天


三反 開心 分類: 未分類

立法會向何厚鏵致最祟高敬意

只有民主昌,民主新,民主智三票反對

政府二零一零年財政預算法案

亦只有這三票反對

民主昌民主新民主智就財政預算案的表決聲明

一、  特區政府提出的二零一零年財政預算本文內,所有列出的財政開支總計是四百五十二億四千四百三十八萬八千一百元。可是,政府所提出的法案,卻要求立法會通過預算總開支五百二十四億二千二百三十四萬八千五百元;亦即是說,立法會通過了五百二十四億二千二百三十四萬八千五百元開支後,這號稱作盈餘的七十一億七千七百九十六萬零四百元就可以無須經立法會表決便隨時動用。這種逃避監察的落伍的預算編制,實在不可接受。特區政府執政十年至今仍未能提出適合基本法的財政預算法案,讓公共會計編制繼續存在漏洞,令人遺憾。

二、  一零年財政預算收入當中包含六億零九百九十萬四千一百元的「歷年財政年度結餘」。在落伍的預算編制下,同一個「歷年財政年度結餘」帳目,既可用作顯示動用財政滾存,又用來顯示自治機構的期初結餘,實在是嚴重的混帳,不可接受。特區政府執政十年至今仍未能修訂公共會計編制以清除混帳,令人遺憾。

三、  按照基本法,立法會有責任審議通過特區政府的財政預算。可是,特區政府在立法會通過年度財政預算後,便自行調節項目開支,而每個重大投資發展項目的跨年度總開支預算均沒有提交立法會審議,故此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PIDDA)缺乏監察和透明度的問題十分突出。因此,為了切實解決特區政府重大公共工程及項目濫用公帑大幅超支的問題,在正式確立由立法會逐筆審議特區政府重大公共工程及項目撥款的機制之前,立法會不應通過政府年度財政預算當中的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PIDDA),以便特區政府將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作為追加預算,分批提交立法會進一步審議。

  我們投下反對票,以抗議特區政府執政十年仍未能建立符合基本法,讓議會發揮監察職能的預算編制及執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