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健與醫療事故還看明天
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不久,前社會文化司司長崔世安立即動用數百萬元公帑,聘請美國專業友人的顧問公司,進行醫療保健制度研究。研究報告收羅了各項社會對醫療制度常有的意見,包括應該有調查醫療事故的機制,應該縮短病者輪候時間等等,偏偏是最需要專業分析的醫療保健(那是研究開宗明義的主題)建設方案,卻付闕如,對於醫療事故的補償機制,更未著墨。於是,擾嚷幾年後,特區政府就委任出一個醫療改革諮詢委員會去跟進各項有關問題。這個醫療改革諮詢委員會跟進了好幾年,在二零零六年年底任期結束。當時政府新聞局發出的消息說:「隨著《醫療事故法》第二階段諮詢工作的完成,澳門醫療改革諮詢委員會亦於去年底宣告結束。」可是,到了二零零九年底的今天,《醫療事故法》仍然是子虛烏有。至於澳門的整體醫療保健制度,究竟是要擴大公共醫療系統。抑或是建立供款保健制度發揮私營醫療服務的歐用,又抑或是繼續見步行步,已不是現屆政府可以說的了。
如果維持現況見步行步,市民對公共醫療服務的不滿和投訴只會纍積不止。為什麼?引致市民投訴,一部份當然是個別醫療服務人員有錯,有漏,有疏忽。人是會犯錯的,哪裡都一樣。可是,在此之外,引致不滿和投訴還有制度的原因。
現時澳門的整體醫療服務,是在沒有全民供款保健制度之下,由政府公共醫療系統以低收費或免費承擔一半服務,而另一半就由市民自掏腰包找私營醫療服務──也有光顧香港或內地的。從經濟學的角度分析,在此環境下,如果低收費或免費的公共醫療服務質素愈好,愈便捷,愈以患者為中心,則必然吸引愈來愈來多市民來要求服務,一方面令私營市場訊速萋縮,另一方面令公營服務更加緊張,必須不斷增加人手設備來應付,直至有能力承擔接近百分之百服務量(即近乎趕絕私營市場)為止。於是,公共醫療服務不夠好,不夠便捷,不夠以患者為中心,實際上是藉著令患者付出非現金成本,而迫使部份患者選擇用私營服務。於是,以現有資源,政府的專科醫生不夠,輪候專科就要長時間;政府的病床緊張,留醫要盡快出院;醫院及衛生中心地方及人員有限,能忍受排迫和輪候的才來……。
建立全民供款的醫療保健,是解決這種矛盾的正途,可讓公共醫療系統真正放心改善質素而不害怕吸引過多需求。可是,要市民供款醫療保健,當然可面對很大阻力,而實行供款醫療保健,如何有效防止醫患雙方合謀濫用,也是不容易處理得好的監管問題。當然,以今天的特區政府財力,要避開阻力,可以實行由政府全包的保健,讓市民在公私機構都享受低價或免費醫療,又或者全面擴大公共醫療系統,提供高質便捷服務,把私營市場壓縮掉。問題是過得幾年之後,政府能否保證仍然這麼富有?
因此,根據本地實況建設醫療保健制度,確實是需要專業顧問分析提供方案的,可惜顧問是聘請過了,跟進的委員會也設立過了,卻都不敢觸動這問題。
整體如此,個別問題也類似。例如醫療事故補償問題。歐洲先進國家推行非過失醫療事故補償制度,就可以解決現時每一宗醫療事故都是醫患雙方尖銳對立問題。現在,醫方如果輸了,打成世工都可能賠不起一宗醫療事故,故此一定是全力抵擋,辯稱沒有人為錯誤;患方則必須證明醫方人為錯誤才有補償,但基於專業力量對比懸殊,往往以深感含冤受屈告終。
特區政府曾經嘗試草擬醫療事故法,建立非過失醫療事故補償制度,但遇上阻力就收了手。直接的阻力當然是誰供款,誰受保的問題。公共醫療人員要不要供款?抑或是政府包起供款?私營的醫療人員要付出多少供款,是否負擔得起?澳門這麼細小的市場,有保險公司敢受保嗎?抑或由政府包辦?面對一系列需要專業策劃的問題,當局選擇了收手。
儘管現屆政府對醫療保健與醫療事故的制求建設只能無言以對,但面對將來,還有新的希望,因為十二月二十日之後,就會由新一屆政府領導工作。然則新一屆行政長官,有能否一洗前社會文化司司長時代的頹勢,善用資源,振作而有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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