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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3 月 18 日  星期三   晴天


三年 鬱悶 分類: 未分類

 

19/3/2009民主昌議程前發言
為了實行全面的煙草控制策略,保障人類避免因吸煙而導致的健康、社會以及經濟帶來的損害,中國及全球一百九十二個國家及地區的代表,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於瑞士日內瓦共同簽署了《煙草控制框架公約》。該公約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九日在中國,包括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生效。
二零零六年三月,民主昌及民主新草擬了修改第21/96/M號法律《吸煙的預防及限制制度》的法律草案,基於此一法案涉及政府政策,因而根據基本法規定向行政長官提交了法律草案要求書面同意,以便將有關法案進入立法程序。在事隔半年後的當年九月,行政長官才回覆,聲稱行政當局對有關法律已正在進行修訂,因而拒絕給兩議員之法案予書面同意。令人失望的是,事隔三年,特區政府仍未提出任何修改控煙法律的草案。民主昌質疑:特區政府就修訂《吸煙的預防及限制制度》法律提交草案的工作何以延誤多年未能完成?現屆政府領導層會否一直拖延,使控煙法胎死腹中,然後,等下一屆政府上場,又重新進入開始研究,諮詢,草擬,再研究,再諮詢,再草擬的漫長工作階段?
民主昌與民主新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專函行政長官提交城市規劃綱要法法案文本及理由陳述,請行政長官審閱,給予書面同意,以便提交立法會審議。可是,經過三年之後,行政長官對於議員提出的城市規劃綱要法法案,仍然不置可否。
澳門特別行政區處於城市經濟發展推動城市擴建的時刻,城市發展、舊區重建,土地利用和公共空間保育,再不應處於見步行步的混亂情況,更不應縱容利益輸送,而犧牲公共利益;城市總體發展,本來就應該具備總體策略性規劃的遠景,以法律規範,明確依規劃辦事,避免長官意志擺佈和防止私相授受,確保居民對城市規劃的知情和參與權,再加上特區成立以來,居民的歸屬感加強,愈來愈多人對維護和改善生活環境提出意見。十分可惜遺憾的是,在城市環境不斷在漠視居民知情參與權之下急促變遷,生活環境與公共空間受損引起的糾紛,已烽煙四起。
特區政府在從未公開諮詢市民意見前就先向中央政府提出填海計劃,已逼使海洋花園一帶小業主抗議破壞原有環境。內港5A碼頭對民居造成嚴重噪音滋擾,居民抗議多年,仍未獲解決。政府官員解釋,澳門有一些地區是「白區」,沒有區域性的都市計劃章程的保護,各種工程項目只要不抵觸地積率等一般規定,便沒有理由不批准。「白區」的城市生活環境,正遭受重大破壞。近年特區政府藉口增加大廈停車場到處破格濫批超高層大廈,嚴重破壞居民原有生活環境,以致松山一帶居民被迫以社會行動抗議松山山腰若憲馬路地段濫批建超高層大廈,氹仔小潭山一帶居民被迫以社會行動抗議小潭山腳濫批建超高層大廈,燒灰爐一帶居民抗議西灣湖C5、C6地段批建超高層大廈,田畔新邨與富盈大廈居民被迫為抗議青草街51至55號地段濫批建超高層大廈而一再產生衝突,銀針圍一帶居民被迫就提督馬路92至104號地段濫批建超高層大廈造成屋宇結構破壞而一再申訴。毫不理會公眾維護公共活動空間的權利,不作公開諮詢便批准填湖,又迫使南灣湖畔湖景豪庭居民採取社會行動抗議。現在繼續濫批一幢幢超高層大廈將嚴重破壞大三巴牌坊的背景。
民主昌重申,澳門特別行政區須正式制定城市規劃綱要法,制定總體城市規劃和建立法定城規諮詢參與程序。在法制建立之前,對於已構成嚴重影響居民生活和公共空間的問題,特區政府應該正式舉行公聽會,公開資料邀請各方參與,以公眾參與和專業論證優化城市發展規劃的方式,尋求共識,合理解決。


2009 年 3 月 16 日  星期一   晴天


政治鬥爭----所見略同 分類: 未分類

昨天民主昌評論泛民當中五人被拒入境事件

認為港澳特首和中央政府肯定預先知悉及作了準備

讓誰入境不讓誰入境,肯定是特區政府領導層在中央政府關注下的政治決定

這個政治決定,要達致什麼效果,該早在政治鬥爭盤算之中

民主昌傾向於認為,這是中央政府利用澳門作打手去影響香港政治生態的政治鬥爭

這個判斷,看來錯不了

港區全國人大吳康民公開撰文論泛民與達賴,亦有以下觀點

香港的泛民主派 ,也有與達賴類似的情况。第一,他們喜歡爭取西方特別是美國的支持。有些頭面人物不時要訪問美國英國 ,列席所謂國際人權組織會議,發表一些反共言論。第二,他們喜歡與中央對着幹,中央決定2017年普選,他們還叫嚷着要提前到2012。他們參選當權的計劃,便是要成立一個違反《基本法 》而擺脫中央領導的特區政府 。(當然口頭上他們不會這麼說)第三,他們有的人作出是溫和派的樣子,希望對話。但實質上並沒有表現出心甘情願接受中央人民政府領導,真誠和特區政府合作的態度。現在中央有沒有把泛民主派 逼到牆角呢?這很難說。泛民分子被拒進入澳門,是逼到牆角的迹象還是澳門當局的獨立決策,有待觀察



2009 年 3 月 15 日  星期日   晴天


政治鬥爭 鬱悶 分類: 未分類

包括十三位香港特區行政區立法議員在內的香港朋友來澳交流

學社總陀主民主智率學社眾弟兄歡迎並在社址擠擠一堂交換了意見

可是,包括以下兩位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在內的五位香港朋友卻被政府濫用內部保安綱要法拒絕入境

 
 

當然是即場交涉

能入境的香港朋友隨即赴政府總部抗議

這一次事件,港澳特首和中央政府肯定預先知悉及作了準備

讓誰入境不讓誰入境,肯定是特區政府領導層在中央政府關注下的政治決定

這個政治決定,要達致什麼效果,該早在政治鬥爭盤算之中

民主昌傾向於認為,這是中央政府利用澳門作打手去影響香港政治生態的政治鬥爭



2009 年 3 月 12 日  星期四   晴天


什麼是真正的內部保安問題 疑惑 分類: 未分類

話說民主昌得到最新消息,香港十五位立法會議員來訪,陣容調整如下

 
 
   
 
 
 
 
 
 
 
 
 
 
 
 

為免何特首同搞笑平令澳門再次蒙羞,學社總陀主毅然出手相助,致函請其好好準備:

 

港十五位議員來訪,新澳門學社樂意接見,並致函知會特首區政府

敬啟者:
    何俊仁議員、劉慧卿議員、張文光議員、甘乃威議員、李永達議員、黃成智議員、涂謹申議員、余若薇議員、陳淑莊議員、吳靄儀議員、何秀蘭議員、李卓人議員、梁國雄議員、李國麟議員、張國柱議員等香港特別行政區現任立法會議員,將於三月十五日(星期日)上午九時正聯袂從港乘船來澳,並於抵埗後隨即蒞臨新澳門學社,就維護國家安全法等各項公眾事務交流。鑑於近期陸續發生香港學者陳文敏教授、羅致光教授等分別遭當局濫用內部保安綱要法,無理拒絕入境,致本地原定學術交流活動被迫臨時取消的不幸事件,現特函知會特區政府,應以好客之道,善待來澳作正常交往的人士,勿再無理拒人於門外,破壞社會和諧,損害本澳城市形象。耑此  即頌
政安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閣下
新澳門學社理事長陳偉智
2009年3月12日
抄送: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治安警察局李小平代局長

政府濫用內部保安綱要法大損澳門形象,貽笑天下究竟什麼才是澳門真正的內部保安問題?

 

事實上,澳門近來被狂徒到處縱火,治安問題火燒眼眉,這才是澳門真正的內部保安問題

 

縱火燒車挑釁民主昌促果斷措施保管治威信
近期縱火燒車危害公眾安全案不斷發生。繼內況及菲能便道街發生危及住戶生命安全的縱火燒車案後,三月十一日又在澳門北區多處發生連環縱火燒車案。不少市民向立法會議員反映,認為是對特區政府的公然挑釁,擔憂治安失控。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特區政府是否察覺,連環縱火燒車案已經構成對特區政府的公然挑釁,必須作出有力回應,維持管治威信?
二、過去政府官員在立法會解釋保安政策時,司法警察局屢次表示縱火燒車案是澳門的「風土病」。過去多年來,司法警察是否基於「風土病」的理解,未有從打擊有組織犯罪的層面徹底處理,以致縱容其深化、惡化?現在縱火燒車案愈演愈烈,司法警察局是否有能力採取打擊有組織犯罪的措施,立即遏止罪行,?
三、鑑於發生縱火燒車案各區的居民先後分別反映,案發地區都是積存缺乏巡警,缺乏泊位整治等問題的地區,特區政府可否從速應變,授權治安警察局統籌,消防局、交通事務局、土地工務運輸局、房屋局、民政總署等部門參與,緊急針對產生縱火燒車危及住戶生命安全的地區環境,合力整治各問題地區的環境?
民主昌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

 

 

 



2009 年 3 月 11 日  星期三   晴天


又失憶? 驚訝 分類: 未分類

當年歐文龍案問審,歐手下高官在終審法院表示

唔記得上司有什麼指示,唔記得有冇指示

之後,高官榮獲晉調為辦公室主任................................

 

看失憶高官交代填海
特區政府城市建設辦公室陳漢傑主任遵行政長官指示,函覆民主昌於去年四月提出的質詢,解釋向中央政府申報填海規劃的情況,表示填海規劃面積打算由398公頃增至500公頃,尚待中央政府審批,但不存在填海造地多二十平方公里的情況,覆函又指填海工程分別位於澳門半島東部、新口岸孫逸仙大馬路以南及氹仔以北,故此不存在窄澳氹間水域的問題。
民主昌指出,零八年今年四月四日,內地地方政府公佈廣東省海洋區規劃,透露澳門將填海增加二十平方公里土地。然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從未在本地透露過填海增加二十平方公里土地的計劃,亦沒有即時就澳門將填海增加二十平方公里土地的問題作出任何說明,情況極不尋常,因此提出質詢。過去特區政府曾在零六年初突然聲稱已向中央政府提出三點九八平方公里的填海計劃,當時已質疑,何以沒有事先在本地公開諮詢,亦質該計劃進一步縮窄澳氹間水域違反提高居民綜合生活質素之宗旨。對於政府覆函,民主昌指出,新口岸孫逸仙大馬路以南及氹仔以北填海,卻聲稱不存縮窄澳氹間水域的問題,分明是強辭奪理。當年政府曾勉強辯稱此舉沒有縮窄澳氹間的「航道」,現在建設辦公室主任竟以為沒有縮窄澳氹間水域,既違常理亦有失憶之嫌。
有關質詢問題及政府覆函全文如後
書面質詢問題
一、特區政府是否確實有向中央政府提出增加二十平方公里土地的填海計劃打算在何處填海?可否避免進一步縮窄澳氹間水域以維護城市環境質素?何以沒有事先在本地公開諮詢?
二、特區政府可否說明,上述填海計劃包含什麼發展項目,什麼城市規劃?有何機制防範官高勾結利益輸送?有何機制保障本地居民的知情參與權?有何機制鼓勵本地城市規劃和建築設計界參與創新?
三、倘確有填海二十平方公里的城市發展,則本地整體交通運輸系統,包括原計劃中的新集體運輸系統,是否應立即重新規劃,重新公開諮詢,以配合將來城市發展?
民主昌
二零零八年四月七日